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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
(交通工程術語)
鎖定
- 中文名
- 車道
- 外文名
- Drive
- 領 域
- 交通工程術語
車道車道分類
- 主線道
- 中線車道
- 中外車道
- 中內車道
- 輔助車道 [1]
車道高速公路
車道歷史
全世界第一條高快速公路為意大利的A8高速公路(米蘭-瓦雷澤),雙向分隔四車道,於1924年完工,長度43.6公里。
美國的第一條路線建自1956年,花了35年完成7萬公里的路線。
台灣的第一條快速公路為麥帥公路(1964年- 1977年),也是大中華地區最早的高快速公路,香港第一條快速公路為屯門公路,香港9號幹線 -新界環回公路的最長路段,亦是香港第三長的道路。而台灣最早建設之高速公路為中山高速公路,始建於1971年8月14日,完工於1978年,現增建有五股楊梅高架橋、汐止五股高架橋等高架拓寬線,中山高速公路總長達372.7公里,設有69個交流道。也有部分人士認為麥克阿瑟公路(中山高速公路台北基隆段前身)為中國台灣地區第一條高速公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速公路建設起步於1984年,不過在1990年才開始積極建設,中國在短短20年後就超越了美國的里程,成為世界最長高速公路系統,目前每年還繼續建成3000公里的里程,未來幾年將會達到11.8萬公里。
車道規劃原則
- 設計高速公路的車流量一般以日交通量為設計依據,並要考慮20年的發展期,每日的通過能力至少應在5萬車次以上。
- 在某些情況下,高速公路也可是為部分重要基建而建設的。例如將機場和市區/公路網連接,或是連接往他國之邊境。在這情況下,該高速公路的車流量有可能不達標。
- 一條高速公路亦可以因需舒緩現有高速公路的交通壓力而興建。
車道介紹
高速公路經常設不同車道,有不同的用途:
- 行車道:除超車道以外的其他車道,供行駛使用。有多條行車道時,建議儘量靠外行。
- 超車道(香港俗稱快線):這條道在實行右側通行的國家地區(如:中國大陸、歐洲大陸國家)為最左車道;在實行左側通行的國家地區(如:英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則為最右車道。在右側通行國家地區,通常禁止右側超車;在左側通行的國家地區,則禁止左側超車。一般來説,車輛不應該長期佔用超車道;在車流量大,以致各車道車速相差不大時,建議少換道。並在沒有車要換入本車道時,允許行車道段短時間快於超車道。在一些地區(例如香港),長期佔用超車道或者超車之後不按照規定駛回行車道的車輛將被處罰。美國許多地方法規規定從右邊超車要被處罰,但事實上不一定有執行該法,而有些地方(例如紐約州)規定從左邊或右邊車道超車都可以;而香港,於左側行車線超車是違法的。台灣將超車道稱為內側車道。中國大陸根據新的道路法律不再於高速路上新設超車道,並在高速公路改造時,逐步取消超車道。
- 停車帶/路肩/硬路肩/硬肩/應急車道/緊急帶:這個並不是一個普通的行車道路,而是留給緊急狀態的一條道路。根據世界諸多國家的規定,在普通條件下,正常的社會車輛禁止在這條通道行駛。但是,出現故障的車輛,可以停在這條道里面,進行修車。此外,一些國家允許特種車輛(如警察等)臨時借用這條道。在德國以及台灣,部分高速公路在道路繁忙的情況下,會開放緊急車道供汽車行駛,以緩解道路交通壓力。在美國,部分高速公路,尤其是西部山地州份,允許腳踏車在路肩行駛,但不能在車速太快而太危險的車道行駛。
- 爬坡車道:一般應用在長坡或陡坡路段,主要供大型車輛(貨車、大客車等)使用,因為它們上陡坡時會很緩慢地爬行,使得高速公路整體時速變慢。在交通流量不大的路段,為了減少工程量,通常最外側車道兼作大型車輛爬坡車道。
- 滑行道(避險車道):通常位於下坡路段的終點,當大型車輛剎車失效時可以駛入以防意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過去的交通規則裏,對所有高速公路實行過超車道制度;但是根據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北京的機場高速公路為起點,逐步開始取消超車道為專用道的規定。2005年起,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大修後,也在此路段上實行分道限速。
車道車道路面標記
在許多國家,都會出現在路面上的車道標記。普遍出現的都是指方向的箭頭。
中國北京以機場高速公路為起點,在所有新建的高速公路上的地面設置地面車道標記,特別是有關限速的標記。最高限速以橘黃色,最低限速則以白色表示。在於2004年開通的西南六環路的新通車路段,也設有地面限速標記。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也開始實行分道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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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各國市高速公路概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
- 日本高速公路
- 美國州際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