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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廷襄
鎖定
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後,譚廷襄參與了中外交涉及天津一帶的防務。在直隸總督任上,譚廷襄因在大沽口及天津地區防守不利,貽誤戰機,於咸豐七年(1857年)被髮往軍台效力贖罪,並於兩年後被釋回。隨後相繼擔任陝西巡撫、山東巡撫、刑部侍郎、工部侍郎、户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吏部尚書等職務。
同治九年(1870年),譚廷襄病卒,追贈太子少保銜,諡號端恪。
- 本 名
- 譚廷襄
- 字
- 竹崖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山陰華舍(今浙江紹興縣)
- 逝世日期
- 1870年
- 諡 號
- 端恪
譚廷襄人物生平
譚廷襄早期經歷
譚廷襄於道光十三年(1833年)中進士,隨後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兩年後,擔任刑部主事,隨後升任郎中。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譚廷襄出任直隸永平知府一職,同年十月,調任保定知府。
[1]
譚廷襄外放陝西
咸豐七年(1857年)正月,湖北太平軍起義,陝西也受到襲擾。譚廷襄派武將會同湖北官兵予以鎮壓,並攻克竹山縣的起義軍。
[3]
當時,北京地區的米由各地採買並負責運往京畿。譚廷襄上朝廷建議:“從陝西至北京,道路通行困難,況且陝西本地產米數量並不多。請求將購米所用的銀兩上交,由朝廷統一購買。”他的提議得到允許。隨後不久,譚廷襄出任直隸總督。
[4]
譚廷襄發配伊犁
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後,譚廷襄參與了中外交涉及天津一帶的防務。
咸豐八年(1858年)四月,英軍攻佔大沽口炮台。
[5]
大沽口外積沙甚多,大型軍艦不能直接駛入。敵軍進攻時,守軍只能以小舟應戰。
[6]
時任欽差大臣僧格林沁彈劾譚廷襄在大沽口及天津防守中督率無方,進而貽誤軍機,造成大沽口陣地失守。當年六月,譚廷襄被免職,一個月後,他被髮往伊犁軍台效力贖罪。
[7]
譚廷襄再度起用
咸豐九年(1859年),譚廷襄被從伊犁軍台釋回,並以三品頂戴署理陝西巡撫。
[8]
當時,第二次鴉片戰爭尚未結束,朝廷中大臣有人建議皇帝西巡。咸豐帝諭令譚廷襄與總督樂斌共同商議此事,譚廷襄上奏,疏陳“三便三難”,最終使得皇帝西巡的提議被擱置。
[11]
譚廷襄鎮壓起義
咸豐十一年(1861年),譚廷襄擔任山東巡撫。在他任內,曹州、東昌等地的起義軍紛紛起義。起義首領宋景詩率領的捻軍搶渡運河,進逼省城,譚廷襄派兵圍剿,獲勝。
[12]
譚廷襄隨後請旨朝廷興辦團練,
[13]
對重要省道加以嚴守,以防進攻。該提議得到批准。
[14]
譚廷襄人物晚年
同治六年(1867年),湖北巡撫曾國荃上奏摺彈劾總督官文貪污,朝廷命尚書綿森及譚廷襄共同前往查辦。
[18]
譚廷襄據實回奏,總督官文受到嚴肅處理。
[19]
此後,譚廷襄還先後擔任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吏部尚書等職務。
[20]
同治九年(1870年),譚廷襄去世,追贈太子少保,諡號端恪。
[21]
譚廷襄人物成就
譚廷襄為官期間,正趕上第二次鴉片戰爭。在譚廷襄擔任直隸總督後,譚廷襄會晤時任俄國外交官普提雅廷,對於中俄邊界問題,堅決堅持《尼布楚條約》的原則立場,在疆界問題上絕不含糊。雖然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期,譚廷襄因固守與侵略者妥協的態度而致使大沽口失陷,但他在疆域問題上的強硬態度還是值得肯定的。
[22]
譚廷襄史籍記載
《清史稿·譚廷襄傳》
《清史列傳·譚廷襄》
譚廷襄家族成員
譚廷襄人物評價
譚廷襄歷史評價
同治帝評價:“刑部尚書譚廷襄為人穩重、老練,為朝廷效力多年,均能做到恪盡職守。“
[23]
《清史稿》評價:“譚廷襄攵歷中外,治防井井,尤為可稱。”
[24]
譚廷襄後世評價
譚廷襄是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主和派。在1858年第一次大沽口戰役中,時任直隸總督譚廷襄在守軍兵力一萬人的情況下守着咸豐帝“不先開炮”的旨意,對敵人的種種挑釁試探未加以制止,而不敢採取積極的的應戰對策。在戰役正式打響後,譚廷襄不在陣地指揮,卻乘轎逃跑,致使士氣大挫。隨後,各炮台先後失陷。一個月後,清政府與俄美英法先後簽訂《天津條約》。時任直隸總督譚廷襄作為前線指揮官,受妥協思想影響太深,不僅抵抗不認真,而且在激戰時先逃跑。譚廷襄對於大沽口失陷和不平等條約《天津條約》的簽訂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5]
譚廷襄在為捍衞國家主權做出過貢獻。在他擔任直隸總督期間,拒絕時任俄國外交官普提雅廷提出的重新會勘兩國邊界的訴求。並對普提雅廷提出的“黑龍江左岸有滿洲人居住,希望遷移到右岸,所需十萬銀兩的費用,俄方願意資助”一事斷然否決,始終堅持認為,邊界問題應按照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雙方簽訂的《尼布楚條約》中約定解決。
[22]
譚廷襄後世紀念
譚氏宗祠原位於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祠堂坐北朝南,五開間。後於2011年拆遷時全部拆除。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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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譚廷襄傳》:譚廷襄,道光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刑部主事,再遷郎中。二十七年二月,出為直隸永平知府,十月,調保定。
- 2. 《清史稿·譚廷襄傳》:咸豐六年正月,偕倉場侍郎阿彥達赴津驗收米石。八月,出為陝西巡撫。
- 3. 《清史列傳·譚廷襄》:湖北襄、樊太平軍襲擾,毗連之陝境。廷襄檄派將弁會同湖北官兵,跌破其壘,轉攻竹山縣,克之。
- 4. 《清史列傳·譚廷襄》:是時,各省採買米石,運交京倉。廷襄奏稱:“陝西至京,運道難通,產稻無多。現擬籌銀解京,由部酌買。”允之。旋赴直隸總督任。
- 5. 《清史稿·譚廷襄傳》:八年四月,英兵北犯,佔大沽炮台。
- 6. 《清史稿·譚廷襄傳》:大沽口外積沙,海舟不能直入,敵舟至,數以小汽船採測。
- 7. 《清史稿·譚廷襄傳》:欽差大臣僧格林沁劾廷襄,六月,奪官。七月,戍軍台。
- 8. 《清史稿·譚廷襄傳》:九年,釋回,以三品頂戴署陝西巡撫。
- 9. 《清史稿·譚廷襄傳》:十年,上命直省禁習天主教,廷襄疏言:“天主教流行中國二百餘年,到處窮搜,轉滋駭愕。惟有密飭官吏稽查保甲,列冊密記,乘機啓導。”
- 10. 《清史稿·譚廷襄傳》:又奏籌集餉需,請酌照京局章程勸捐,以佐經費,下部議行。
- 11. 《清史稿·譚廷襄傳》:時款議未定,或請西巡,偕總督樂斌疏陳三便三難,議乃寢。
- 12. 《清史列傳·譚廷襄》:適宋景詩率領的捻軍搶渡運河,進逼省城,廷襄命營總烏爾貢扎布進剿,大破之。
- 13. 《清史稿·譚廷襄傳》:十一年,授山東巡撫。頻歲軍興,山東諸郡縣羣盜蜂起,皖捻入境,勾結土匪,滋擾幾遍。廷襄督各郡縣團練防剿兼施。
- 14. 《清史列傳·譚廷襄》:請于山、湖兩路扼要嚴防,以御外侮,上準其奏。
- 15. 《清史稿·譚廷襄傳》:同治元年,兼署河東河道總督。
- 16. 張淑霞.直隸總督傳略:中國文史出版社,2008年:第215頁
- 17. 《清史稿·譚廷襄傳》:三年,入為刑部侍郎,調工部,又調户部。
- 18. 《清史稿·譚廷襄傳》:六年,湖北巡撫曾國荃疏劾總督官文貪庸驕蹇,上命尚書綿森及廷襄往按。
- 19. 《清史稿·譚廷襄傳》:廷襄覆奏,得旨,下部嚴議。
- 20. 《清史稿·譚廷襄傳》:廷襄還京,署吏部侍郎,遷左都御史。再遷刑部尚書,兼署吏部。
- 21. 《清史稿·譚廷襄傳》:九年,卒,贈太子少保,諡端恪。
- 22. 張淑霞.直隸總督傳略:中國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213頁
- 23. 刑部尚書譚廷襄持躬端謹,練達老成,宣力有年,均能恪盡厥職。
- 24. 《清史稿》卷四百二十六-列傳二百十三
- 25. 李桑:《第二次鴉片戰爭中三次大沽之戰述評》,載《軍事歷史研究》199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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