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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鐸

(明朝禮部右侍郎)

鎖定
謝鐸(1435~1510),字鳴治,號方石,台州府太平縣(今浙江温嶺)人,明朝天順八年(1464)進士,官至禮部右侍郎,管國子監祭酒事,卒贈禮部尚書,諡文肅。
全    名
謝鐸
鳴治
方石
諡    號
文肅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台州府太平縣(今浙江温嶺)
出生日期
1435年
逝世日期
1510年
主要作品
《桃溪集》
最高官職
禮部右侍郎,管國子監祭酒事

謝鐸生平經歷

自幼為縣學生。天順三年(1459),考中鄉試第二名。
天順八年(1464),考中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
成化元年(1465),授編修
成化三年(1467),參與編修《明英宗實錄》。書成,升從六品俸。
謝鐸 謝鐸
成化九年(1473),校勘《通鑑綱目》。謝鐸上書明憲宗:“《綱目》一書,帝王龜鑑。陛下命重加考定,必將進講經筵,為致治資也。今天下有太平之形,無太平之實,因仍積習,廢實徇名。曰振綱紀,而小人無畏忌;曰勵風俗,而縉紳棄廉恥。飭官司,而污暴益甚;恤軍民,而罷敝益極。減省有制,而興作每疲於奔命;蠲免有詔,而征斂每困於追呼。考察非不舉,而幸門日開;簡練非不行,而私撓日眾。賞竭府庫之財,而有功者不勸;罰窮讞覆之案,而有罪者不懲。以至修省祈禱之命屢頒,水旱災傷之來不絕。禁垣被震,城門示災,不思疏動旋轉,以大答天人之望,是則誠可憂也。願陛下以古證今,兢兢業業,然後可長治久安,而載籍不為無用矣。”明憲宗沒有采納。塞上有戰事,謝鐸條上備邊事宜,請求養兵積粟,收復東勝河套故疆。又言:“今之邊將,無異晚唐債帥。敗則士卒受其殃,捷則權豪蒙其賞。且克侵軍餉,辦納月錢,三軍方怨憤填膺,孰肯為國效命者?”上書皆切時弊
成化十一年(1475),秩滿,升任侍講,直經筵,仍加從五品俸。
成化十四年(1478),因父母先後去世,服除,以親不逮養,於是稱病居家數年。
弘治初年,言官紛紛推薦,官復原職,參與編修《明憲宗實錄》。
弘治三年(1490),擢南京國子監祭酒。上言擇師儒、慎科貢、正祀典、廣載籍、復會饌、均撥歷六事。謝鐸在正祀典中,請求加入宋朝大儒楊時而罷黜吳澄。得到禮部尚書傅瀚的支持,於是加入楊時,而繼續祭祀吳澄。
弘治四年(1491),致仕。居家近十年,越來越多的人推薦他出仕。遇上國子監祭酒空缺,部議起任謝鐸。明孝宗素來敬重謝鐸,擢禮部右侍郎,管國子監祭酒事。謝鐸屢次推辭,沒有得到允許。當時,章懋為南京國子監祭酒,兩人皆為人師,諸生交相慶祝。
弘治十六年(1503),修撰《歷代通鑑纂要》。任職五年後,稱病歸鄉,明孝宗命給予驛站回家,令有司等其病癒上奏。
正德三年(1508),致仕
正德五年(1510)正月二十四日,去世,贈禮部尚書,諡文肅。 [1-2] 

謝鐸文學作品

著有《桃溪集》、《續真西山讀書記》、《伊洛淵源續錄》、《伊洛遺音》、《四子擇言》、《元史本末》、《國朝名臣事略》、《尊鄉錄》、《赤城新志》及詩集《論諫錄》、《螘忱稿》、《綆餘誠》《歸夷雜詠》《緦山集》、《祭禮儀注》。 [2] 

謝鐸主要成就

謝鐸經術湛深,為文章有體要。兩為國子師,嚴課程,杜請謁,增號舍,修堂室,擴廟門。置公廨三十餘居其屬。諸生貧者周恤之,死者請官定製為之殮。居家好周恤族黨自奉布衣蔬食 [1] 

謝鐸親屬成員

父:謝績
伯父:謝省
叔父:謝世懋,號玉城山人,早卒。 [2] 

謝鐸人物評價

謝鐸像 謝鐸像
明史》:性介特,力學慕古,講求經世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