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邶風·擊鼓

鎖定
《邶風·擊鼓》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此詩描寫主人公被迫從軍南征,調停陳、宋兩國關係,長期不得歸家而懷念家鄉親人。詩從體現戰爭氣氛的鼓聲寫起,渲染出一幅兵荒馬亂的情景,表達了主人公怨懟而又無奈的心情。全詩五章,每章四句,以往事與現實進行對比,在結構上形成頓宕;在敍事中又間以抒情,在情感上形成波瀾,手法獨到。
作品名稱
邶風·擊鼓
作品別名
擊鼓
作    者
無名氏
創作年代
周代
作品出處
《詩經》
文學體裁
四言詩

邶風·擊鼓作品原文

邶風·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説。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1] 

邶風·擊鼓註釋譯文

邶風·擊鼓詞句註釋

⑴邶(bèi)風:《詩經》“十五國風”之一,今存十九首。邶,周代諸侯國名,地在今河南湯陰東南。
⑵其鏜(tāng):猶言“鏜鏜”,形容鼓聲。古代敲鼓以召集民眾。
⑶踴躍:猶言鼓舞。一説跳躍,奮起,此為喜好的意思,是窮兵黷武的瘋狂模樣。兵:武器,刀槍之類。
⑷土:挖土築城。國:城郭。城:修城。漕(cáo):城牆外的護城河。一説衞國城邑,在今河南滑縣境。
⑸南行:指出發到南方去打仗或服役。
⑹孫子仲:即公孫文仲,字子仲,出征的主將。
⑺平陳與宋:調停陳、宋兩國敵對關係,使之和好。平,和,講和。陳,春秋諸侯國,帝舜之後,都城在今河南淮陽。與,於。宋,春秋諸侯國,為殷商遺民國家,都城在今河南商丘。
⑻不我以歸:“不以我歸”的倒裝,有家不讓回。以,在此有讓、使、允許的意思;一説通“與”。
⑼有忡:猶言“忡忡”,憂慮不安的樣子。
⑽爰(yuán):發聲詞,猶言“於是”,在這裏。一説“於何”的合音,在哪裏。
⑾喪馬:丟失戰馬,意味着難以逃離戰場,有喪命之虞。喪,喪失,此處謂跑失。
⑿於以:於何,在哪裏。
⒀林之下:山麓樹林之下。
⒁契闊:聚散、離合的意思。契,聚合。闊,離散。
⒂子:指其妻。成説(shuō):約定,發誓,訂立誓約。
⒃偕老:一起到老。
⒄于嗟:吁嗟,嘆詞。於,同“籲”。闊:指遠別。
⒅不我活:不和我相聚。活,通“佸”,相會,聚會。
⒆洵:遙遠,久遠。《韓詩》作“夐”,即迥遠之義。
⒇信:守信,守約。一説古“伸”字。 [2]  [3-4]  [5]  [6] 

邶風·擊鼓白話譯文

戰鼓擂得震天響,士兵踴躍練武忙。有的修路築城牆,我獨從軍到南方。
跟隨將軍孫子仲,要去調停陳與宋。長期不讓我回家,使人愁苦心忡忡。
安營紮寨有了家,繫馬不牢走失馬。叫我何處去尋找?原來馬入樹林下。
一同生死不分離,咱們誓言立心裏。我曾緊握你的手,到老和你在一起。
嘆息與你久離別,再難與你來會面。嘆息相隔太遙遠,難以實現我誓言。 [4]  [5] 

邶風·擊鼓創作背景

《邶風·擊鼓》是一篇典型的戰爭詩,是一位遠征異國、長期不得歸家的士兵唱的一首思鄉之歌。清代方玉潤詩經原始》認為它是“戍卒思歸不得之詩也”。關於此詩的時代背景有不同説法。《毛詩序》雲:“《擊鼓》,怨州籲也。”“衞州籲用兵暴亂,使公孫文仲將而平陳與宋,國人怨其勇而無禮也。”《鄭箋》以《左傳·隱公四年》州籲伐鄭之事實之。魯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衞聯合陳、宋、蔡共同伐鄭。許政伯認為是指同年秋,衞國再度伐鄭,搶了鄭國的莊稼。這兩次戰爭間有兵士在陳、宋戍守(《詩探》)。清代姚際恆詩經通論》則認為:“此乃衞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陳,為宋所伐,平陳宋之難,數興軍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詩也。”姚際恆以為《毛詩序》所説“與經不合者六”,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衞人救陳”而被晉所伐之事,在衞穆公時期。 [5]  [6] 

邶風·擊鼓作品鑑賞

邶風·擊鼓整體賞析

《邶風·擊鼓》一詩反映了一個久戍不歸的征夫對戰爭的怨恨和對家人的思念。詩人以袒露自身與主流意識的背離,宣泄自己對戰爭的牴觸情緒。
全詩共五章。第一章總言衞人救陳,平陳宋之難,敍衞人之怨。結雲“我獨南行”者,詩本以抒寫個人憤懣為主,這是全詩的線索。詩的第三句言“土國城漕”者,《鄘風·定之方中》毛詩序雲:“衞為狄所滅,東徙渡河,野居漕邑,齊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營宮室。”文公營楚丘,這就是詩所謂“土國”,到了穆公,又為漕邑築城,故詩又曰“城漕”。“土國城漕”雖然也是勞役,猶在國境以內,南行救陳,其艱苦則更甚。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承“我獨南行”為説。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猶之可也。詩之末兩句雲“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敍事更向前推進,如芭蕉剝心,使人酸鼻。第三章寫安家失馬,似乎是題外插曲,其實文心最細。《莊子》説:“猶繫馬而馳也。”好馬是不受羈束、愛馳騁的;徵人是不願久役、想歸家的。這個細節,真寫得映帶人情。毛傳解釋一二句為:“有不還者,有亡其馬者。”把“爰”解釋為“或”,作為代詞,則兩句通敍營中他人。其實全詩皆抒詩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兩章文情哀苦,更為動人。第四章“死生契闊”,毛傳以“契闊”為“勤苦”是錯誤的。黃生義府》以為“契,合也;闊,離也;與死生對言”是正確的。至於如何解釋全章詩義。四句為了把叶韻變成從AABB式,次序有顛倒,前人卻未嘗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應該是:“執子之手,與子成説;死生契闊,與子偕老。”這樣詩的韻腳,就成為ABBA式了。本來“死生契闊,與子偕老”,是“成説”的內容,是分手時的信誓。詩為了以“闊”與“説”叶韻,“手”與“老”叶韻,韻腳更為緊湊,詩情更為激烈,所以作者把語句改為這一次序。第五章“于嗟闊兮”的“闊”,就是上章“契闊”的“闊”。“不我活兮”的“活”,應該是上章“契闊”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會也。”“于嗟洵兮”的“洵”,應該是“遠”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闊”的“闊”。“不我信兮”的“信”,應該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説”而言的。兩章互相緊扣,一絲不漏。
此詩前三章徵人自敍出征情景,承接綿密,已經如怨如慕,如泣如訴;後兩章轉寫徵人與家人別時信誓,不料歸期難望,信誓無憑,上下緊扣,詞情激烈,更是哭聲幹霄:寫士卒長期征戰之悲,無以復加。 [4]  [5] 

邶風·擊鼓名家點評

宋代朱熹:“衞從軍者,自言其所為,因言衞國之民,或役土功於國,或築城於漕,而獨南行,有鋒鏑死亡之憂,危苦尤甚之。”(《詩集傳》) [1] 
清代陳僅:“起語極豪。”(《讀風臆補》引) [2] 
清末陳繼揆:“玩兩‘于嗟’句,鼓聲高亮,人生酸楚矣!”(《讀風臆補》) [2] 
參考資料
  • 1.    朱 熹.詩經集傳[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3
  • 2.    李山 解讀.詩經(節選)[M].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7:62-64
  • 3.    周明初等 註釋.詩經[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18-19
  • 4.    王秀梅 譯註.詩經(上):國風[M].北京:中華書局,2015:59-61
  • 5.    姜亮夫 等.先秦詩鑑賞辭典[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61-62
  • 6.    周振甫.詩經譯註[M].北京:中華書局,2013: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