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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

鎖定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是原中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的完善與發展。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的國家級考試。 [3]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實行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標準、統一證書的考試辦法。考試合格者將頒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用印的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2] 
精品課程
中文名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
外文名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Computer and Software Technology Proficiency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試背景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是原中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簡稱軟件考試)的完善與發展。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的國家級考試,其目的是科學、公正地對全國計算機與軟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負責全國考務管理工作,除台灣地區外,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都建立了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本區域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設置了27個專業資格,涵蓋5個專業領域, 3個級別層次(初級、中級、高級)。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在全國範圍內已經實施了二十多年,近十年來,考試規模持續增長,截止目前,累計報考人數約有五百萬人。該考試由於其權威性和嚴肅性,得到了社會各界及用人單位的廣泛認同,併為推動國家信息產業發展,特別是在軟件和服務產業的發展,以及提高各類信息技術人才的素質和能力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資格設置 資格設置 [4]
根據原人事部、原信息產業部文件(國人部發[2003]39號)文件規定,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實行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標準、統一證書的考試辦法,每年舉行兩次。通過考試獲得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實施後,不再進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相應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因此,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既是職業資格考試,又是職稱資格考試。同時,該考試還具有水平考試性質,報考任何級別不需要學歷、資歷條件,只要達到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就可以報考相應的級別。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部分專業崗位的考試標準與日本、韓國相關考試標準實現了互認,中國信息技術人員在這些國家還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考試合格者將頒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用印的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3]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試動態

根據《全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2021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計考辦〔2021〕1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30號)要求,2021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上半年考試日期為5月29、30日,下半年考試日期為11月6、7日。 [1] 
2023年考試安排已經公佈。上半年考試日期為5月27、28日,下半年考試日期為11月4、5日。 [5]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試設置

(一)上半年考試安排
級別
資格名稱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高級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5月29日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系統分析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系統架構設計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網絡規劃設計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系統規劃與管理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中級
軟件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網絡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信息系統監理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系統集成項目管理
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嵌入式系統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電子商務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數據庫系統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初級
程序員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網絡管理員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員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初級
信息處理技術員
(上機考試)
5月30日
9:00—12:00
(A卷)
基礎知識應用技術
13:00—16:00
(B卷)
基礎知識應用技術
(二)下半年考試安排
級別
資格名稱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高級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11月6日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系統分析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系統架構設計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網絡規劃設計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系統規劃與管理師
9:00—11:30
綜合知識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論文
中級
軟件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網絡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軟件評測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系統集成項目管理
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信息系統監理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信息安全工程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多媒體應用設計師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初級
程序員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網絡管理員
9:00—11:30
基礎知識
14:00—16:30
應用技術
初級
信息處理技術員
(上機考試)
11月7日
9:00—12:00
(A卷)
基礎知識應用技術
13:00—16:00
(B卷)
基礎知識應用技術
(三)考試地點
考試在地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置考區,考點具體地址以准考證為準。 [1]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 信息產業部《關於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39號)有關規定執行。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
(二)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考人員不受學歷、資歷、年齡的限制。 [1]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http://www.ruankao.org.cn)進行網上報名。
上半年考試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1年3月29日9:00—4月7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3月29日9:00—4月8日17:00。
下半年考試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1年8月13日9:00—8月23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8月13日9:00—8月24日17:00。
(一)註冊
首次登錄報名系統的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進行註冊。
(二)實名認證
所有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後須進行實名認證,實名認證通過後方可進行報名操作。
(三)上傳電子照片、填報及提交信息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下載照片驗證工具軟件對個人電子照片進行處理,再將審核通過(轉換後)的照片上傳。
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於准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2、填報報考級別、報考資格、報考科目等其他信息。
3、認真閲讀並同意《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上述操作後提交報名信息。
為防範人員跨地區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風險,報考人員須選擇現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
(四)繳費
廣東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後,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按照粵發改規〔2019〕3號和工信教〔2016〕111號規定,紙筆科目按每人每科63元收取,機考科目(信息處理技術員)按每人每科73元收取。
如需開具紙質票據的考生,可在准考證打印2個工作日後前往在線繳費時所選繳費通道對應的代收銀行網點現場辦理,我院不再提供開具非税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工作動態-公示公告欄目下“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台公眾非税在線繳費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上半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7:00,下半年11月1日9:00—11月5日17:00)登錄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http://www.ruankao.org.cn)下載並打印准考證。考生打印准考證後,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信息,如發現有誤,要在規定時間(上半年5月28日17:00,下半年11月5日17:00)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82.92.48.72:82/)在線申辦更正。 [1]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有關事項

(一)有關考試大綱及教程修訂出版信息在“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上發佈。
(二)考生須攜帶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准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後一律禁止入場。
(三)《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應用技術》《案例分析》和《論文》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信息處理技術員《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術》2個科目合併組織,採用上機方式進行考試。
自2023年下半年起,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各級別、各資格、各科目考試方式均由紙筆考試改革為計算機化考試(機考)。 [6] 
(四)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五)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1]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查詢

(一)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後發佈,考生可登錄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進行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二)成績管理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初級、中級設2個科目,高級設3個科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1]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證書發放查詢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試點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10號)精神,對廣東省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製作電子證書,在全省範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一)電子證書
合格人員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廣東人事考試網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系統”(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證書上線狀態,並查詢、下載或打印電子證書;也可在“粵省事”平台的“我的證照”欄目添加、出示本人的電子證書。
(二)紙質證書
深圳市報考人員的紙質證書由我院負責發放,我院接收到上級考試機構下發的證書後,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發佈證書發放通知,無須電話諮詢,請相關報考人員密切留意。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1] 
北京地區2023年度下半年的證書發放和查詢安排,於2024年1月28日發出通知。 [7] 
(一)紙質證書
2023年度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採用中國郵政EMS寄遞領取方式,專業技術人員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個人辦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欄目,申請寄遞證書。 [7] 
(二)電子合格通知書
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試點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電子合格通知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80 號)規定,2019 年起,北京市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電子合格通知書,電子合格通知書與紙質版證書或存檔證明等具有同等效力,可應用在職稱評價、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單位聘任等業務工作中。專業技術人員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個人辦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欄目,下載電子合格通知書。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