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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根據《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深發〔2009〕9號),設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外文名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
辦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
性    質
市政府工作部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羣體就業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四)擬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和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發展規劃及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工傷醫療康復、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費率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年金備案。
(五)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指導企業執行職工工時、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依法分類處理羣眾訴求。
(六)綜合管理職稱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八)組織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以市、區黨委和政府名義進行的表彰獎勵審核管理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異地務工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異地務工人員合法權益。負責開展區域勞務合作。
(十一)參與擬訂全市人才發展規劃和人才工作政策。承擔國家、省、市有關人才工程、計劃和項目的推薦、審核、選拔及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吸引留學人員來深創新創業政策。負責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依法履行人力資源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相關職責。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應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科技創新委有關職責分工。市科技創新委負責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出國培訓項目及高端外國專家引進計劃的申報和管理、國際人才交流大會、廣東省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及永久居留資格推薦工作。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制定實施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政策,擬訂並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的政策,承辦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國際賽。
2.與市教育局有關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市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1]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後勤保障、外事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重大課題調研和政策研究,參與重要文稿起草。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管理工作。
計劃財務處
擬訂全局部門經費預算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預算執行情況。承擔全局固定資產財務管理。承擔局機關採購管理和工會、黨團等其他資金的核算管理。
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
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和促進就業(含港澳台人員)、創業帶動就業、就業援助以及失業保險等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和調控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指導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異地務工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承擔市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人才開發合作處
參與擬訂全市人才發展規劃和人才工作政策。擬訂高層次人才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吸引留學人員來深創新創業政策,承擔引進海外人才工作。承辦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國際賽。組織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承擔以市、區黨委和政府名義進行的表彰獎勵相關工作,開展國家、省級功勳榮譽和表彰獎勵的人選推薦和人員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創建示範活動清理規範工作。
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制定應屆畢業生接收和市外在職人才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
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牽頭制定並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激勵及職業培訓政策。管理各類技工學校、職業技能鑑定機構。指導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技工學校國家助學金、免學費及其他資助工作。指導技工學校招生、專業建設、校企合作等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承擔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推進職稱制度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組織實施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制度。牽頭擬訂我市博士後管理政策,承擔博士後培養平台及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國家、省有關人才工程、計劃和項目的推薦、審核及服務工作。組織選拔深圳市傑出人才、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崗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申訴及監督等政策。承擔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工作。指導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僱員管理。
勞動關係處
擬訂本市勞動關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發佈工資指導價位。指導執行企業職工工時、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欠薪保障政策並指導監督墊付追償工作。擬訂勞動爭議調解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完善三方協調機制。
工資福利處
貫徹執行國家、省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承擔市直事業單位工資核算及統發工作。承擔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齡核定工作。統籌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退休(退職)工作。
養老保險處
擬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和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發展規劃及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指導、監督全市養老保險費繳納、待遇支付、基金管理。
工傷保險處
擬訂工傷保險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工傷醫療康復、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傷保險定點機構評審和准入。
審批服務處(大廳政務辦)
承擔全局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統籌管理服務大廳,統一承擔本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受理、證書發放、業務諮詢工作。負責聯繫政務管理機構。
審計監督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基本養老、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制度,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受理有關社會保險基金和專項資金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對全局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內部審計,承擔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備案工作,承擔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執法監督處
擬訂本市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執法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區勞動監察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性專項執法工作,牽頭協調跨區、重大、複雜案件的查處。承擔執法人員定期執法資格培訓工作。調查、處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重大突發應急事件和羣體性事件。
信訪處
負責依法分類處理本局職責範圍內來訪、來電、來信及網上信訪途徑的羣眾訴求。協調處理信訪維穩工作。承擔信訪統計分析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黨羣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對口扶貧、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2]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單位

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負責勞動、人事和社保方面的爭議仲裁。
深圳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辦公室
1、負責市職業技能鑑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2、組織、協調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工作;3、承辦全國、全省統一職業技能鑑定; 4、擬訂職業(工種)技能規範,建立職業技能鑑定試題庫;5、聘用、培訓和考核考評人員、督考員;6、對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下同)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市經辦規程、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依法管理社會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
(三)負責本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擴面和關係轉移接續、個人權益記錄等工作。
(四)負責本市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等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工傷保險定點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參保人及供養對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六)負責本市社會保險信息數據的採集、統計、分析和依法公佈;負責本市社會保險檔案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户的管理。
(七)受主管部門的委託,負責對全市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法規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全市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國家《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深圳市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辦法》及國家、省、市相關法規規章,依法組織、管理、監督因工和非因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深圳技師學院
負責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可向社會培訓高級技術技能人才。
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
負責全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制定配套操作規範,為全市就業創業管理服務工作提供資源、技術和服務保障;開展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農民工公共就業服務;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負責公益性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服務,發佈職業供求信息;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創業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工作,對就業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組織全市性的就業創業專項活動和開展就業創業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組織開展區域間勞務協作;承擔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承擔本市人事編制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設和管理;為來深創業的留學人員、在深工作的國(境)內外專家、高級人才以及特殊人才提供公共人事人才服務;為國內外人才提供信息、諮詢等公共服務;受委託承擔本市流動人才人事檔案保管;承擔職能部門委託的其他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事項
第二高級技工學校
按全市統一招生計劃招收我市初中畢業生,培養複合型、實用型技能人才。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管理服務中心  管理高技能人才公共訓練資源;制定高訓訓基地的准入條件,對申請使用公共訓練資源的單位進行准入評估,使用績效評估和退出評估認定;依託高訓基地,提供高技能人才技能訓練、技能鑑定、技術改造、技術交流、技能培訓成果及職業展示、技術信息諮詢等公共服務;開展高技能人才訓練指導、訓練項目開發和訓練模式、評價方式的研究和改革創新,為全市高技能人才培養髮揮示範和指導作用;受政府委託購買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務和高技能人才培訓成果;執行政府實施的緊缺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政策和做出重要貢獻的技能人才激勵政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負責局信息化工作的統一規劃、建設、管理和實施。
深圳市考試院
承辦全國或全省統一組織的各種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稱外語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公務員、職員和僱員的筆試組織工作;承辦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考核和公務員、職員、僱員培訓的考試組織工作;承接其他各種社會化考試工作;開展人才測評服務;承擔職能部門委託的其他考試考務事項。 [3]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組書記、局長
黨組成員,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馬豔
黨組成員、副局長
二級巡視員
考資料: [5]  [7]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處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1年6月,被評為廣東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4] 
2022年4月29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委被授予“深圳市五四紅旗團委”稱號。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