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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克斯·林內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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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克斯·林內曼德語Felix Linnemann,1882年10月20日-1948年3月21日)是德國足球協會的第四任主席,於1925年至1945年在任。
中文名
菲利克斯·林內曼
國    籍
德國
出生日期
1882年10月20日
逝世日期
1948年3月21日
林內曼出生於埃森的一個建築師家庭,並於1902年在當地取得高中畢業證書。隨後他分別在慕尼黑、明斯特和柏林進修法律和醫學,但均沒有獲得學位。1902年,林內曼加入柏林普魯士體育俱樂部並在1908年當選為公司董事。從1904年10月30日至1905年9月,他曾在德國軍隊服為其一年的兵役。1910年,他接任柏林刑事警官,並在1912年5月31日的公務員考試中獲得高分。1914年8月,林內曼作為一名軍人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並在3個月後獲得二級鐵十字勳章。此後,因患有嚴重的傷寒痢疾等疾病,他在1917年7月被調往柏林的一個監察部門。戰爭結束後,林內曼再度服務於警隊,更晉升為商業及詐騙罪案調查科的督察長。
1918年林內曼接手擔任勃蘭登堡球類俱樂部的主席(Verband Brandenburgischer Ballspielvereine)。由於在這方面的卓越能力,他在1919年4月的德國足協聯邦委員會會議中強烈支持加強德國足協作為德國足球運動的控股協會地位,然後獲委任為第二任德國足協聯邦執行官。當時,他已經意識到足球將成為消除階級差異的最佳方式。1925年,林內曼取代戈特弗裏德·辛策就任德國足協第四任主席。鑑於當時德國國內面臨即將開徵的娛樂税的局面,林內曼發表聲明強烈反對引入職業足球,但在另一方面卻在積極促進足球商業化,包括通過吸引贊助商以強化俱樂部的財政。在他的推動下,德國國家足球隊在1926年首次委任奧托·內爾茨全職主教練。林內曼還積極倡導成立一個統一的“國家聯賽”(Reichsliga),其中成績最好的球隊應成為德國足球冠軍。但相應計劃隨着德國國內的政治局勢急劇惡化而擱置。直至帝國體育鍛煉委員會在1933年解散以前,林內曼還就任該機構的第三任主席。
納粹上台後,在德國將所有的社會團體一體化運動中,帝國體育專員漢斯·馮·恰默·翁德·奧斯滕受納粹德國政府的委託在1933年5月30日接管德國足協,並在同年7月9日的德國足協聯邦議會中正式就任。林內曼在其領導下,對足球的聯賽系統作了重新組織。德國足協下屬的7個地區協會被拆分,取代它們的是規模更小的16個區域聯賽(Gauligen個聯賽)的冠軍將通過舉辦總決賽決出德國足球冠軍。地區錦標賽則不再舉辦。
作為林內曼在專業足球的職責範圍之一,德國國家隊的成績卻遭到下滑。隨着大量的宣傳花費,1936年柏林奧運會足球比賽中被吹捧為深受德國公眾喜愛的賽事。德國隊在開局以9:0完勝盧森堡而被看好。隨後林內曼下令,為了在接下來對陣挪威的比賽中保全主力,遂派遣年輕球員出戰。結果德國隊在阿道夫·希特勒的注視下以0:2輸掉比賽並被淘汰。儘管林內曼在賽後將所有的責任歸咎於國家隊主帥內爾茨,但其在德國足協的權利開始逐漸被剝奪。
林內曼在德國足協的權利在不透明的情況下仍然維持至1938年,期間他還委任了塞普·赫爾貝格接替奧托·內爾茨成為新的國家隊主帥。但由於在奧運會上的錯誤決定使他備受指摘;此外,他作為一個特殊的警務人員,卻仍然沒有加入納粹黨黨衞隊。這些缺陷最終導致其在1937年4月1日作為前柏林首席警長被調任什切青刑偵學校。在這裏他仍然是柏林警隊和德國足協的首腦,卻無法參與相關決策工作,儘管他在這兩個領域的領導職務從未被撤銷。此外,他也仍然身兼柏林體育鍛煉學院院長(Berliner Hochschule für Leibesübungen)及國際足聯執委等職務。
作為什切青刑偵學校的校長,林內曼於1937年加入納粹黨。1939年他又以刑偵部門負責人的身份調至漢諾威,任政府及刑事總長。任職期間,他領導及參與了將羅姆人從漢諾威地區的集中營中驅逐出境的事務。1940年,林內曼又加入黨衞隊,任黨衞隊上級突擊隊長(SS-Obersturmbannführer),而在其於1945年1月30調至柏林的黨衞隊國家安全部後,其官階升為黨衞隊隊旗長(SS-Standartenführer)。
1940年4月21日,德國足協正式解散,林內曼被確定為3個清算人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林內曼因其黨衞隊的身份於1945年5月26日被英國軍隊逮捕,並被監禁在韋斯特爾蒂姆克營地6個月。在國際足聯的敦促下,他還被終身禁止參與國家或國際性足球組織的工作。刑滿獲釋後,林內曼與妻子返回家鄉施泰因霍斯特居住,並在1948年3月21日去世,隨後被埋葬。 [1] 
參考資料
  • 1.    3  .3[引用日期201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