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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

鎖定
[中心成立]舟山市人民政府於2001年6月11日發文,決定建立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
中文名
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
成立機構
舟山市人民政府
現    址
新城海天大道681號
建立時間
2001年6月11日

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中心簡介

中共舟山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於2001年6月27日分別發文,建立中共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2001年6月28日,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在定海人民南路126號正式掛牌對外運作。2010年10月18日,遷至現址新城海天大道681號市行政中心東2號樓辦公。

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機構設置

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是市政府派出機構,正縣(處)級行政單位。機關行政編制12人,事業編制3人。主任由副市長兼任,常務副主任1名,另配備2名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內設辦公室、業務處、督查處、投資項目審批代理服務中心,紀檢(監察)機構和黨、工、團各級組織健全。市與臨城新區辦證窗口聯合辦公,一個窗口對外、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操作規範,內部按事權劃分的基本框架進行運作。

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主要職責

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負責市審批辦證事項的管理工作。主要負責對各成員單位的有關審批辦證事宜,做好組織、協調、監督工作;負責為各成員單位、各類經濟組織及城鄉居民提供審批辦證服務,並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諮詢;負責對辦證窗口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負責指導縣(區)審批辦證服務中心工作以及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工作內容

承辦國內外投資者申請投資生產性、經營性項目等需報經各行政主管機關審批核發的有關批准文件、證照。承辦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請的有關證照。辦理供水、交通等方面的審批。承辦各類投資政策、税收政策及有關證照申領的諮詢、釋疑、資料發放等事項。

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工作要求

進一個門辦好,交規定費辦成,在承諾日辦結。
[管理體制]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分機關管理層和服務大廳兩個層面。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由辦證中心和原單位雙重領導,業務接受原單位領導,日常工作接受辦證中心管理。其身份、人事、工資不變。辦證中心管理層人員按幹部管理權限實施考核,窗口工作人員由辦證中心負責管理考核。對窗口的考核按4的分值計入政府對窗口部門(單位)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總分。
[運作模式] "既受理又辦理"的"六制辦理加並聯審批",即即辦事項的直接辦理制,一般事項的承諾辦理制,聯辦事項的牽頭辦理制,上報事項的指導辦理制,控制事項的駁回辦理制和特殊事項的特別辦理制。對需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事項,確定一個主受理窗口,實行並聯審批,即"一門受理、抄告相關、限時反饋、同步審批、按時辦結"。
[運行程序]按照"進一個門辦好,交規定費辦成,在承諾日辦結"的要求,對所有進中心的事項,從受理、辦理到發文、發證、收費進行系統的規範化管理。嚴格實行辦理事項、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五公開"和即辦件、一般件、聯辦件、退回件、補辦件、特辦件的"六件"管理。在不違反行政規定的前提下,對急辦件、特辦件採取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方式辦理;對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實行“綠色通道”快速辦理;對有特殊需求、特殊困難的羣眾提供預約、上門、現場、陪同等便民特色服務;對進中心的審批辦證事項除需專家論證或確屬特別重要需集體討論決定的外 實行“一審一核”制度。
[職能整合] 行政審批職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即“兩集中、兩到位”,將一個行政機關的審批事項向一個處室集中,行政審批處成建制向中心集中;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進駐中心落實到位,部門對窗口工作人員授權到位。真正做到項目、權力、人員、公章到窗口,使受理、審查、踏勘、籤批、收費、制證、蓋章、發證等環節全部在窗口獨立完成,“一個窗口對外”。
[項目代理]代理中心為市本級審批的用地範圍已基本落實的政府投資項目、國有企業投資(技改)項目、私營企業投資(技改)項目(不含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項目,提供全程或部分環節的審批代理服務。投資項目審批代理服務堅持自願委託、無償代理、全程服務、合法高效的原則。投資項目審批首席代理員由市委組織部派優秀後備掛職鍛鍊幹部擔任。
[進駐部門]現有41個市級部門(單位)在中心設立窗口,其中發改、城建、國土、海洋與漁業、港航、公路、交通、經貿、外經貿、農林、水利、環保、質監、安監、消防、人防、國税、地税(財政)、工商、物價、衞生、文廣、氣象、公安、司法、民政、統計、旅遊、煙草等29個市級部門(單位)單獨設立窗口,教育、人勞、國安、藥監、計生、民宗、無管、鹽務、體育、檔案、科技、糧食等12個辦件量少的市級部門委託綜合窗口統一辦理。新城房管單設窗口,新城公安、工商、國土與市級部門相應窗口聯合辦公。另設代理窗口(專門受理投資項目審批代理事項)和農行收費窗口(票款分離、財政專户收費)各1個,還設有商務中心、房地產評估、公證、自來水、電力、煤氣、電信、有線電視等服務窗口,為申請人辦事提供配套服務。
[辦理事項]經過3輪“審改”和行政許可“四項清理”,市級執行的行政審批事項從原來的1110項削減為432項 2010年調整至415項, 41個市級部門、4個新城部門累計進駐行政審批項目685項,其中行政許可項目420項、非行政許可項目143項、許可類工作事項100項、備案事項22項。26個部門有416項行政審批項目授權行政審批處直接辦結或分管領導到窗口現場審批辦結,累計承諾4018個工作日,比法定12141個工作日提前8123個工作日。12個辦件量少的市級部門的46項行政許可事項、9項非行政許可事項、11項許可類工作事項進綜合窗口辦理。2個辦證大廳共開設辦證窗口79個,窗口工作人員135人,其中市級中心窗口工作人員108人(不包括水、電、煤、評估、電信、電視、農行)。
[制度建設]結合中心建設和運行實際,先後制訂、修訂了50多個規章制度,形成了較為規範、順暢、完善的工作機制,大致可分為6大類。第一類為基本運行機制,對審批辦證業務進行規範。第二類為窗口優質服務保證機制,以便民效能和作風建設為出發點。第三類為人員素質保證機制。對進中心人員的資格、任命、任職期限、待遇、學習、培訓等作出規定。第四類為窗口服務績效考核機制。把窗口建設、人事管理、出勤考勤、業務技能、辦事效率、規範服務、羣眾評議等列入考核內容,實行獎優罰劣。第五類為廉政建設機制。按照建立反腐倡廉懲防體系的要求建立。第六類為內部後勤和技術管理制度,為中心日常順暢運行提供保障。
[三級聯動] 4個縣(區)都建立了辦證中心,其服務宗旨、工作職能、機構設置、人員編制、運作模式、經費保障等基本與市級中心相同,規模較大的鄉鎮(街道)也建立了運行規範的“天天辦事中心”,總體上已形成了以市、縣(區)、鄉鎮(街道)審批辦證(便民服務)中心為平台的三級聯動體系。
[網絡建設]中心開發“三級聯動”網上辦證系統,建設虛擬辦證平台,提供信息交流、表格下載、審批查詢和申報、聯合辦理、管理考核、政務公開等多項功能性服務。這套系統支持申請人網上遠程申報和實時交流,支持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線審查行政許可各主要環節,支持多個部門實施網上並聯審批,支持管理機構對窗口辦證情況實施統計、考核管理。該系統還具備內外網互通的功能,還有工商、外經貿、公安、交通等17個部門的專業網絡已連接到窗口。推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批、並聯辦文”模式,以現代信息技術手段促進政府服務理念和方式創新,開展網上辦證服務相關工作。現第三期升級改造工程和本級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已經完成網絡運行、維護、管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也已經逐步建立,進入制度化、經常化運行軌道;。
[電子監察] “三級聯動”網上辦理系統與市紀委(監察局)電子實時監察系統對接,實時向監察系統傳輸審批辦證數據,同時開通使用電子評議系統、短信發送平台、大廳視(音)頻監控系統,市紀委(監察局)基本上實現對各單位審批效率和工作情況異地實時監督檢查。利用電子監察所產生的業務數據,對審批情況進行績效考核,促進各部門行政審批行為的公開透明、依法規範、廉潔高效。
[中心精神]團結協作、開拓創新、敬業奉獻、敢創一流。
[服務理念]行為規範、公開透明、誠信親和、優質高效。
[服務宗旨]聯合審批、提高效率、服務經濟、方便羣眾。
[職業道德]勤政務實、恪盡職守、為民利民、依法行政;文明熱情、任勞任怨、廉潔奉公、甘當公僕。

舟山市審批辦證服務中心獲得榮譽

2008年,根據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下發的浙江省文明單位的複評結果,繼續保留“浙江省省級文明單位”的榮譽稱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