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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園林局

鎖定
根據《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臨發〔2010〕4 號),設立臨沂市園林局,掛臨沂市濱河景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直屬正縣級事業單位。
中文名
臨沂市園林局
所在城市
臨沂市
屬    性
政府機關
職能科室
9 個

臨沂市園林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佈
 臨沂市園林局
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建設局承擔的園林綠化行政管理職責劃入市園林局(市濱河景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三)將原市濱河景區管理處的職責劃入市園林局(市濱河景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臨沂市園林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城市園林綠化規範性文件、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及城市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創建生態園林城市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制定城市生態發展、環境治理規劃;負責城市建成區內的全民義務植樹工作。
(四)承擔建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
組織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審定重點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審查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和招投標管理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管理工作;負責臨時佔用城市綠地和修剪、砍伐城市樹木事項審批;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施工企業資質管理。
(六)組織開展城市園林綠化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七)指導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的園林綠化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管轄範圍內園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和綠地防火工作。
(八)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和城市園林植物保護;
開展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綠地雕塑審批工作。
(九)有關濱河景區的管理職責按照臨編〔2005〕53 號和臨政發〔2007〕17 號執行。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臨沂市園林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園林局(市濱河景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9 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信息、宣傳、安全保密、督辦等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科
負責編制年度部門財務預決算,參與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維護建設項目投資預算和預算執行;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統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負責組織城市園林綠化發展重大政策的調查研究;指導園林系統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信訪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
(五)發展規劃科
擬訂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和濱河景區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
其他專項規劃及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及城市園林綠化專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管理工作;組織市屬城市園林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參與有關規劃方案的評審;審核改變現有城市綠地性質、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達標情況、建設項目配套的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城市園林綠地的改造、更新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綠地雕塑審批工作。
(六)工程建設科
負責擬訂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審定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和施工方案,協調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和招投標管理工作;參與審查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並監督實施;承擔原市濱河景區管理處工程科的職責。
(七)園林管理科
負責臨時佔用城市綠地和修剪、砍伐城市樹木事項審批;參與制定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定額和養護等級定額;組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標準化管理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的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創建生態園林城市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內的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指導單位庭院及小區綠化工作;承擔原市濱河景區管理處市政園林科的職責。
(八)行業開發科
指導全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發展工作;負責全市遊樂園登記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施工企業資質管理;指導城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學會工作;承擔原市濱河景區管理處資源開發管理科的職責。
(九)植保科技科(掛古樹名木保護辦公室牌子)
組織開展城市園林綠化科技開發、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科技成果的申報和評審鑑定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管轄範圍內城市園林病蟲害防治和植保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工作;開展城市生物多樣性和城市園林植物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建設節約型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負責。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