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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馬諫議書

鎖定
《答司馬諫議書》是宋代文學家王安石寫給司馬光書信。這封書信對司馬光加給作者的“侵官、生事、徵利、拒諫、怨謗”五個罪名逐一作了反駁,批評了士大夫階層因循守舊的思想,表明自己堅持變法的決心。全文,結構嚴謹,行文簡潔,言辭犀利,氣勢磅礴,針鋒相對,寓剛於柔,論證方法多樣,是中國文學史上的駁論名篇之一。
作品名稱
答司馬諫議書
出    處
臨川先生文集
作    者
王安石
創作年代
北宋
創作時間
1070年
作品體裁
書信
課本階段
高級中學

答司馬諫議書作品原文

答司馬諫議書
某啓
昨日蒙教,竊以為與君實遊處相好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雖欲強聒,終必不蒙見察,故略上報,不復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實視遇厚,於反覆不宜鹵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
蓋儒者所爭,尤在於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徵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某則以謂:受命於人主,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以授之於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徵利;辟邪説,難壬人,不為拒諫。至於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習於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於眾為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度義而後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無由會晤,不任區區嚮往之至 [1] 

答司馬諫議書註釋譯文

答司馬諫議書詞句註釋

①司馬諫議:司馬光(1019—1086),字君實.陝州夏縣(今屬山西)人,當時任右諫議大夫(負責向皇帝提意見的官)。他是北宋著名史學家,編撰有《資治通鑑》。神宗用王安石行新法,他竭力反對。元豐八年(1085),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聽政,召他主國政。次年為相.廢除新法。為相八個月病死,追封温國公。
②某啓:古代書信的抬頭格式。正式信件“某”字處要填上寫信人的名字,書札原稿此處例用“某”字代替。啓,書函。
③蒙教:承蒙指教。這裏指接到來信。
④竊:私,私自。這裏用作謙詞。君實:司馬光的字。古人寫信稱對方的字以示尊敬。遊處:同遊共處,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⑤操:持,使用。術:方法,主張。
⑥強聒(guō):硬在耳邊囉嗦,強作解説。聒,在耳邊絮叨。
⑦略:簡略。上報:給您寫回信,指王安石接到司馬光第一封來信後的簡答。
⑧重(chóng)念:再三想想。視遇厚:看重的意思,視遇,看待。厚,厚重。
⑨反覆:指書信往來。鹵莽:簡慢無禮。
⑩具道:詳細説明。所以:原委。
⑪冀:希望。
⑫儒者:這裏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
⑬尤在於名實:一作“尤在名實”。名實,名分和實際。
⑭怨謗(bàng):怨恨,指責。
⑮人主:皇帝。這裏指宋神宗趙頊
⑯議法度:討論、審定國家的法令制度。修:修訂,訂立。
⑰有司:主管部門。
⑱舉:推行。
⑲辟邪説:駁斥錯誤的言論。闢,駁斥,排除。
⑳難(nàn):責難。壬(rén)人:佞人,指巧辯諂媚之人。
㉑固:本來。前:預先。
㉒恤(xù):關心。同俗自媚於眾:指附和世俗的見解,向眾人獻媚討好。
㉓上:皇上。這裏指宋神宗趙頊。乃:卻。
㉔抗:抵制,鬥爭。之:代詞,指上文所説的“士大夫”。
㉕洶洶然:吵鬧、叫嚷的樣子。
㉖盤庚:商朝中期的一個君主。商朝原來建都在黃河以北的奄(今山東曲阜),常有水災。為了擺脱政治上的困境和自然災害,盤庚即位後,決定遷都到殷(今河南安陽西北)。這一決定曾遭到全國上下的怨恨反對。後來,盤庚發表文告説服了他們,完成了遷都計劃。事見《尚書·盤庚》。
㉗胥(xū)怨:全都抱怨。胥,皆。
㉘改其度:改變他原來的計劃。
㉙度(duó)義:考慮是否合理。度,考慮,這裏用作動詞。
㉚是:這裏用作動詞,意謂認為做得對。
㉛膏澤:施加恩惠。膏,滋潤。澤,雨露。
㉜一切不事事:什麼事都不做。事事,做事。前一“事”字是動詞,後一“事”字是名詞。
㉝守前所為:墨守前人的作法。
㉞所敢知:願意領教的。知,領教。
㉟不任(rén)區區嚮往之至:意謂私心不勝仰慕。這是舊時寫信的客套語。不任,不勝,受不住,形容情意的深重。區區,小,這裏指自己,自謙詞。嚮往,仰慕。 [2] 

答司馬諫議書白話譯文

某啓:
昨日承蒙來信教誨,私下認為和君實同遊共處、彼此友好的時間很長了,但議論政事意見常常不一致,是因為堅持的治國方法多有不同的緣故。儘管想在您耳邊強行絮叨,最終想必也不會被您體察,所以略作答覆,不再一一地自辯。又想到君實待我深厚,對於書信往還不應該草率魯莽,所以現在我詳細陳述我這麼做的理由,希望君實或許會諒解。
一般説來,儒者爭論的,最主要的問題是名分和實際。名分和實際間的關係搞清楚了,天下的道理就弄明白了。如今君實教誨我的原因,是認為我執政“侵官”“生事”“徵利”“拒諫”,因而招來天下人怨恨和毀謗。我則認為從皇帝那裏接受命令,在朝廷上商議制定法令制度,把它交給主管部門執行,不叫“侵官”;施行古來聖明君主的政治主張、行政措施,來興利除弊,不叫“生事”;替天下管理財政,不叫“徵利”;駁斥不正確言論,詰難巧言善辯的人,不叫“拒諫”。至於怨恨毀謗很多,本來就預料到會這樣。
人們習慣於苟且不是一天兩天了,士大夫多把不顧惜國家大事、混同流俗、討好眾人作為美德。皇上這才打算改變這種風氣,而我不考慮對抗者的多少,打算出力輔佐皇上抵禦這種風氣,那麼眾人怎能不喧鬧不安呢?但是,盤庚遷都,互發怨氣的是百姓,不只是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因為有人怨恨的緣故而改變遷都計劃,考慮理由恰當而後行動,做對了,就看不出有什麼可後悔的。假如君實批評我在相位日久,未能輔佐皇上有大的舉動來恩惠萬民,那我知罪。假如説當今應該一切事不做,墨守前規舊法就可以了,那就不是我敢領教的了。
沒有機會會面晤談,不勝傾慕嚮往到極點! [2] 

答司馬諫議書創作背景

這封書信作於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熙寧元年(1068),新即位的宋神宗問王安石:“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王安石答:“以擇術為始。”熙寧二年,宋神宗問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風俗,在長君子,消小人,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
熙寧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學士範鎮認為實行“青苗法”是變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與多取,猶五十步與百步”,七八月間範純仁上書皇上,公開指責安石“掊克財利”,舍“堯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呂誨上書劾王安石巧詐,説他“置諸宰輔,天下必受其禍”。一次宋神宗和文彥博討論變法之事,神宗説:“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悦,然與百姓何所不便?”文彥博説:“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
第二年,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三封長信——《與(王)介甫書》責難王安石“財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條例司”,“又置提舉常平廣惠倉使者”,“今介甫為政,盡變更祖宗舊法,先者後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毀滅之,棄者取之,矻矻焉窮日力,繼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為政,首建制置條例司,大講財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輸法於江,淮,欲盡奪商賈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錢於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或所見小異,微言新令之不便者,介甫輒艴然加怒,或詬罵以辱之,或言於上而逐之,不待其辭之畢也。明主寬容如此,而介甫拒諫乃爾,無乃不足於恕乎!”他還列舉實施新法“侵官”“生事”“徵利”“拒諫”“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於是王安石寫了這封書信以回覆。 [2]  [3-4] 

答司馬諫議書作品鑑賞

答司馬諫議書整體賞析

這封書信立論的論點是針對司馬光認為新法“侵官、生事、徵利、拒諫、致怨”的指責,指出“儒者所爭,尤在於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從而説明變法是正確的。司馬光的攻擊名實不符,全是謬論。文章逐條駁斥司馬光的謬論,揭露出他們保守、腐朽的本質,表示出作者堅持改革,絕不為流言俗語所動的決心。
第一段主要闡明寫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為兩人之間有分歧,所以寫信表明自己的立場和態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寫了三層意思:第一層“昨日蒙教”是禮貌性套語;第二層提到與司馬光“遊處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濃,使司馬光很是舒服;第三層急速轉到“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接點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這三層意思集中在一句話裏顯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點所在。不傷感情,態度坦率。第二句又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司馬光見解堅定,並不肯輕易改變,所以“雖欲強聒”多講幾句,一定得不到見察;對於洋洋灑灑三千餘字的來信,只作簡單答覆,不再一一自辨。第二層是:經過仔細考慮,司馬光很是看重自己,書信往來,不宜魯莽,所以要做詳細解釋,希望司馬光能夠寬恕。這裏説明了作者的態度和方法,又顯示出冷靜沉着。
第二段是全文駁斥的重點部分,作者以“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為論證的立足點,分別對保守派謬論進行駁斥,表明自己堅持變法的立場。在辯駁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問題一一名實問題。名正則言順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場,對同樣一件事(即“實”)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會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馬光在來信中指責王安石實行變法是“侵官、生事、徵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這些責難,如果就事論事地一一加以辯解,那就很可能會因為對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現象或具體事實而陷於被動招架,越辯解越顯得理虧;必須站在高處,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質,才能從根本上駁倒對方的責難,為變法正名。先駁“侵官”。作者不去牽涉實行新法是否侵奪了政府有關機構的某些權力這些具體現象,而是大處着眼,指出決定進行變法是“受命於人主”,出於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經過朝廷的認真討論而訂立;然後再“授之於有司”,交付具體主管部門去執行。這一“受”、一“議”、一“授”,將新法從決策、制定到推行的全過程置於完全名正言順、合理合法的基礎上,“侵官”之説便不攻自破。次駁“生事”。“舉先王之政”是理論根據,“興利除弊”是根本目的。這樣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國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擾民”。再駁“徵利”。只用“為天下理財”一句已足。因為問題不在於是否徵利,而在於為誰徵利。根本出發點正確,“徵利”的責難也就站不住腳。然後駁“拒諫”。只有拒絕正確的批評,文過飾非才叫拒諫,因此,“辟邪説,難壬(佞)人”便與拒諫風馬牛不相及。最後講到“怨誹之多”,卻不再從正面反駁,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語帶過,大有對此不屑一顧的輕蔑意味,並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議論。
這一段,從回答對方的責難這個角度説,是辯解,是“守”;但由於作者抓住問題的實質,從大處高處着眼,這種辯解就絕非單純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駁斥司馬光所列舉的罪責的同時,也就反過來間接指責了對方違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為天下興利除弊的錯誤。特別是“辟邪説,難壬人”的説法,更毫不客氣地將對方置於壬人邪説代言人的難堪境地。當然,對司馬光的揭露和進攻,主要還在下面一段。
第三段進一步明確自己的立場和態度,緊承上段結尾處怨誹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無畏聲言,作者對“怨誹”的來歷作了一針見血的分析。先指出:人們習慣於苟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憂國事、附和流俗、討好眾人為處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詩文中,“苟且”是因循保守的同義語;而“俗”與“眾”則是為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強大的社會政治勢力。這裏揭示出他們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實質,正為下文皇帝的“欲變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據。因此接着講到“眾何為而不洶洶然”,只是説明保守勢力的反對勢在必然,卻絲毫不意味着他們的有理和有力。接下來,作者舉了盤庚遷都的歷史事例,説明反對者之多並不表明措施有錯誤,只要“度義而後動”,確認自己做得是對的,就沒有任何退縮後悔的必要。盤庚之遷,連百姓都反對,尚且未能使他改變計劃,那麼當前實行變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勢力的反對,就更無退縮之理了。這是用歷史上改革的事例説明當前所進行的變法的合理與正義性,表明自己不為怨誹之多而改變決心的堅定態度。“度義而後動,是而不見可悔”,可以説是王安石的行事準則,也是歷史上一切改革家剛決精神的一種概括。
答書寫到這裏,似乎話已説盡。作者卻欲擒故縱,先讓開一步,説如果對方是責備自己在位日久,沒有能幫助皇帝幹出一番大事,施惠於民,那麼自己是知罪的。這雖非此篇正意,卻是由衷之言。緊接着又反轉過去,正面表明態度:“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藴含着鋭利的鋒芒,一語點破以司馬光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實質,直刺對方要害,使其原形畢露,無言以對。
這篇短信筆力精鋭,文字經濟而富有説服力,語氣委婉而嚴正,既不傷害私人的友誼,也不向反對的意見妥協。作者的修辭和邏輯推理是根據對具體的人、具體的場合,運用了反駁、引導、對比、證明、啓發、類推等方法,由近及遠、由遠及近、層層逼進進行的,它是駁念性政論文的典範之作。 [4]  [5-7] 

答司馬諫議書名家點評

清·吳汝綸:“因由兀傲性成,亦理足氣盛,故勁悍廉厲無枝葉如此。不似上皇帝書時,尚有經生習氣也。”(《古文辭類纂》卷三十) [2] 

答司馬諫議書作者簡介

王安石像 王安石像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字介甫,號半山,人稱半山居士。封為舒國公,後又改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今屬江西)人。慶曆二年(1042)進士,先後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1070)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1076)罷相後,隱居,病死於江寧鐘山,諡號“文”,又稱王文公。其變法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被列寧譽為“中國十一世紀偉大的改革家”。在文學上頗有成就,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詩擅長説理與修辭,善用典故;詞作不多,風格高峻。有《王臨川集》《臨川先生歌曲》。 [8] 
參考資料
  • 1.    教育部組織編寫.高一語文必修(下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145-146
  • 2.    張學忠主編.唐宋八大家文觀止.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19:237-241
  • 3.    高坊清 胡衞進.歷代經典諫文通覽.北京:中國言實出版社,2013:54
  • 4.    陳振鵬 章培恆.古文鑑賞辭典(下冊).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1305-1308
  • 5.    寧宗一.文章之美·品味傳世散文.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13:208
  • 6.    黃嶽洲主編.中國古代文學名篇鑑賞辭典.北京:華語教學出版社,2013:956
  • 7.    徐中玉主編.中國古典文學精品普及讀本·唐宋散文.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9:173
  • 8.    唐圭璋 等.唐宋詞鑑賞辭典(南宋·遼·金).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8:2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