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秦逵

鎖定
秦逵,字文用,南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今屬安徽)人,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兵部尚書
本    名
秦逵
文用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安徽宣城
主要成就
制定明朝士子衣冠制式

秦逵生平經歷

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由國子生考取進士,歷事都察院。奉檄清理囚徒,寬嚴得宜。明太祖嘉獎其能,擢工部侍郎。當時營繕事繁,部中缺尚書,凡興作事皆秦逵領之。
洪武十九年(1386)四月,議籍四方工匠,驗其丁力,定三年為班,輪流赴京,每三月接替一次,名曰“輸班匠”(“輪班匠”)。未及實施,秦逵議量地遠近為班次,置籍,為勘合付之,至期齎至工部,免其家徭役,著為令。七月,明太祖念秦逵辛勞,詔有司復其家。
洪武二十年(1387)正月,明太祖謂秦逵説:“春秋之世,人紀廢壞,孔子至聖之資,刪述六經,使先王之道晦而復明,萬世有賴,功莫大焉。夫食菜則思樹藝之原,衣帛則思養蠶之始,重其所從出也。孔子之功,與天地並立,故朕命天下通祀以致崇報之意,而闕里又啓聖降神之地,廟宇廢而不修,將何以妥神靈、昭來世,爾工部其即為修理,以副朕懷。”
洪武二十二年(1389),進工部尚書。五月,明太祖以古帝王廟地界通衢,褻而不嚴,乃徙建於欽天山(今雞籠山)之陽,秦逵該月上奏廟已功成,自三皇五帝,繼以三代、兩漢、唐、宋元勳碩德齊等者列像於庭,袞冕輝煌,明太祖嘉獎之。
洪武二十三年(1390)五月,詔各衙門掌印官更署,改任兵部尚書。不久,復改工部尚書。十月,秦逵因各處弓箭歲造不便,奏準令工匠輪班赴京歲造。
洪武二十四年(1391)冬十月,明太祖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胥吏,宜更易之。命秦逵制定制式以進。經過三次修改,其制始定。賜監生藍衫、絛各一,以為天下先。秦逵創造了明代士子衣冠的標準。
洪武二十五年(1392),致仕 [1-2] 

秦逵人物評價

《明史》:其繼祥(薛祥)為工部尚書有名者,有秦逵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