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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組建於1994年8月,內設12個職能處室,下轄4個直屬單位和 13個縣(市、區)局、145個分局(所),擔負着福州市j近10萬户納税人地方税收徵管工作。至2009年8月底,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787人。
2018年7月5日,國家税務總局福州市税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原福州市國税局、福州市地税局順利合併。 [1] 
中文名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
地    區
福州市
類    型
政府部門
建    於
1994年8月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機構概況

福州市地税局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發揮税收職能作用,大力推進依法治税,取得明顯成效。自1994年10月至2008年12月共組織入庫各項收入971億元,其中税收收入775.5億元,税收收入由1995年的15.36億元上升為2008年的134.03億元,年均增長18.13%,高於同期我市GDP平均增幅約5.04個百分點,地方税收彈性係數平均達1.39,佔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達60%以上,地税宏觀税負逐年提高,由1995年的3.31 % 提高到2008年的5.84 %。 [2]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按照税收管理權限,研究擬定有關地方税收具體實施細則、辦法。
(二)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税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促進南平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經濟的發展。
(三)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組織實施地方税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地方税收徵收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税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
(四)組織實施本市地方税收和國務院、省政府以及國家税務總局指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包括營業税、資源税、企業所得税、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房產税(城市房地產税)、車船使用税(車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印花税、個人所得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建設費、基礎設施建設附加費、以工建農(以工補農)資金、文化事業建設費、預算外資金調節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按照税收管理權限,對税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徵管和一般性税政問題進行解釋;組織辦理政策性税收減免和優惠政策等具體事項。
(五)編報南平市地方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地方税收收入計劃,並負責監督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
(六)開展税收行政執法,負責辦理税務行政複議
(七)負責南平市地方税務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預算內外資金的垂直領導和統一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管理地方税務系統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考察與培養。負責本市地税系統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與實施。
(八)負責本市地税系統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監督檢查地税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情況。
(十)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狀況及變化情況。調查瞭解納税户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税户改善經營管理,促進經濟發展,不斷充裕税源。
(十一)組織税收宣傳和理論研究;組織實施註冊税務師的管理;規範税務代理行為。
(十二)負責地方税務系統的羣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答覆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3]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現任領導

黃培強(黨委書記、局長)
何瑞鏗(副書記、副局長(正處長級))
陳麗萍(黨委委員、副局長)
葉鴻(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孔院(黨委委員、副局長)
宋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建樂(黨委委員、副局長)
莊志雲(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李積場(黨委委員、副局長)
餘茂鈴(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林家忠(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邱吉光(黨委委員)
楊招旺(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4]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福州市税務局(以下簡稱“福州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福建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5]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設置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福州市鼓樓區地方税務局機關內設8個職能科(室):即人事教育科、辦公室、税政科、規費徵收管理科、徵管法規科、計劃財務科、信息技術科、監察室。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行政機構

(一)福州市鼓樓區地方税務局直屬行政機構設稽查局。
(二)福州市鼓樓區地方税務局基層徵收機構。各税務分局為鼓樓區地方税務局的派出機構,為法定税務機關。鼓樓區地方税務局設置8個基層税務分局:即徵收分局、洪山分局、温泉管理分局、水部管理分局、安泰管理分局、鼓西管理分局、東街管理分局、華大管理分局。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人員編制

福建省地方税務局核定福州市鼓樓區地方税務局編制總數197人,其中:機關行政編制28名,基層税務行政編制157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2名。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責

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全區地税系統的幹部職工管理、人員編制、機構設置、勞動工資,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兩個文明建設及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全區地方税務局幹部職工考核、調配、任免、獎懲;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勞動工資以及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檢查、指導全區税務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兩個文明建設。
三、負責人事管理和政審工作。
四、負責組織、實施、知道區地税系統日常黨務工作,制定幹部培訓教育規劃,組織實施。
五、組織開展全區地税系統勞動競賽,崗位責任制、評先、評優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效能建設考核工作。
辦公室
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參與政務、掌管機關事務,其職責:
(一)參與政務,起草和審核重要文件、報告;審核所有以局名義發出的行政性文件。起草全局性工作總結,計劃及其他綜合性文稿。
(二)負責區地税系統税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的籌備及組織工作。編寫會議紀要,並對會議議定的事項進行督導和督辦及落實性的檢查和反饋。
(三)組織、實施、協調税收宣傳及各種税務刊物的徵訂工作,編髮簡報信息。
(四)負責文件的收發和運轉;打字、油印、管理文書檔案。
(五)組織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處理羣眾來信和接待羣眾來訪。
(六)負責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及創安工作。
(七)負責區地税系統的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服裝發放,及行政、後勤事務工作。
(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效能建設,考核、考評工作。
(九)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税政科
一、負責地方各税、費、金的政策管理,做好各項税費減免税申請的核查、核批工作。
二、貫徹執行集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户財務會計制度;組織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工作,做好企業財產損失和虧損抵補等税基管理的審核審批工作。
三、負責地方税收重要政策的調查研究,税法公告工作,組織做好各種税費政策的宣傳、培訓及考試工作。
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效能建設考核考評工作。
五、監督、檢查指導本局各徵收單位貫徹執行税收政策,強化徵收管理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各種事項。
規費徵收管理科
1、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江海堤防費等規費徵收管理工作。
2、組織、指導本局各徵收單位貫徹執行有關規費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政策,強化規費徵收管理工作。
3、負責規費業務培訓,政策問題的收集、整理、組織討論和請示以及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工作。
4、認真做好社保登記、變更、註銷的審核審批、錄入,社保登記證的打印以及工會經費的費率維護工作。
5、規費收入分析與費源監控(重點費源、重點欠費監控),掌握規費收入進度情況。
6、負責組織對規費政策、徵管有關問題進行調研,並撰寫相關的調研文章,為各級領導機關提供決策參考。
7、不斷加強規費軟件的應用。
8、規費政策的宣傳、輔導。
9、撰寫規費信息。
10、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和協調。
11、認真搞好本科室效能、廉政與文明建設。
12、負責本科室形成的文件做好歸集整理、歸檔、移交手續。
13、完成局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各種臨時事項。
徵管法規科
一、負責地方税費徵收管理工作和徵收管理辦法的擬定及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税務登記工作,包括:辦證、換證、驗證、註銷等。
三、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局單、雙定納税户税收定額的核批工作。
五、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應訴、賠償等工作。
六、負責管理納税申報工作,制定、完善、推行納税申報的各項制度辦法。
七、負責對徵收管理業務的指導和考核工作。
八、指導檢查基層徵收單位税收法制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劃財務科
一、負責全區地方税收計劃的編制、分配,分析、檢查和報告税收計劃的執行情況。
二、做好統計、會計工作,積累整理會統資料,為編制税收計劃提供可靠的依據。
三、嚴格税收票證管理,做好税收票證的領發、繳銷、保管、檢查工作,保證税收票證的正確安全使用。
四、負責基層徵收單位經費審計和監督工作;基層所(分局)基建計劃投資的管理;税收會計改革的實施;税收票證、裝備的管理。
五、負責本科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效能建設考評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術科
(一)負責區局計算機技術應用於税收管理各個環節的指導
檢查與管理工作。
(二)負責研究制定區局税收科技工作有關政策和發展計劃。參與研究區局税收管理現代化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實施方案。
(三)貫徹落實省局制定的計算機應用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負責全市地方税務系統信息標準和規範的組織實施、檢查和指導工作。
(四)根據市局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系統計劃資金安排方案,提出我市計算機硬件系統的選型、購置、配備和維護計劃,做好軟件系統的推廣應用維護及二次開發工作,組織辦公自動化的實施工作。
(五)負責貫徹落實省局、市局制定的省、市地税系統計算機應用管理工作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和網絡通信、網絡安全管理工作,並結合區局實際,制定相關規章制度。
(六)負責組織區局計算機系統的技術培訓。
(七)負責規劃和制定與有關部門的計算機聯網和對外信息交換的方案。
(八)負責區局網絡建設規劃方案和辦公樓綜合佈線方案的審核、審批與指導檢查工作。
(九)參與電子商務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調研。配合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區局有關人員計算機基礎普及培訓教育。
(十)完成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監察室的主要任務是負責指導和檢查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效能建設,查處税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其職責:
一、配合人事教育科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教育,督促檢查落實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效能建設制度、規定。
二、監督、檢查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税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税收紀律的情況,調查處理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和人民羣眾來信來訪。
三、支持保護工作依法辦事,維護其合法利益。受理工作人員對行政處理不服的申訴,和對他人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
四、制定税務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按規定組織離崗審計、落實黨風、政風、行風建設和工作人員着裝風紀。
五、開展執法監察,協同司法部門查處有關案件。監督檢查綜合反饋社會投訴事件的處置落實。
六、負責縣(市)區局領導幹部離崗審計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效能建設工作,及職責範圍內的考核考評。
八、完成市局領導以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稽查局
一、負責查處偷税、抗税大案要案,制訂稽查工作規程。
二、有重點地查處人民羣眾舉報的税收違法案件,和各類税收違章行為的檢查或税收審計工作。
三、組織、協調和督促各類稽查業務。
四、與公、檢、法、工商、審計、銀行、紀檢、監察、國税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查處涉税案件。
五、負責全局專項檢查和專案檢查,涉税舉報案件,承辦上級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涉税案件。
六、落實本局的行政管理、廉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徵收分局職責
一、 負責辦理全區納税户納税申報、税款徵收。
二、負責税務登記、涉税受理工作、逾期登記的處罰;負責發票核銷、售賣工作、發票簡易違章的處罰;。
三、 負責臨時經營納税户的發票開具、有獎發票中獎者獎金的兑付。
四、 負責税務登記證的打印、發放工作、負責新户發票專用章的刻制。
五、 負責接受納税户的諮詢。
六、 負責税收政策、徵管措施在電子大屏幕和觸摸屏的公告。
七、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温泉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税的管理和檢查,税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税企關係,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户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税種的徵管,協調工商、國税等有關部門關係。做好護税、協税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户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税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户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户清查、管徵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税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徵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水部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税的管理和檢查,税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税企關係,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集貿市場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税種及專業市場的徵管,協調工商、國税等有關部門關係。做好護税、協税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户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税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户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户清查、管徵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税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徵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泰管理分局
一、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税款徵收方式的初審,核定户的調查測算、審核、報批以及徵收方式改變、定額調整的審核報批。做到税負公平、公開。
二、負責轄區新立户納税人的下户核實,正確填寫税種(費種)登記表中審核人員意見,建立相應的户管資料;負責對停、歇業户的檢查工作;負責非正常户的審核認定工作;負責註銷户、移出户的清税、清票工作;負責漏徵、漏管户的清理工作。
三、 負責新立户初次領購發票的審批和售出發票的跟蹤管理,自印發票的初審和管理。
四、 責對逾期辦理納税申報,逾期繳納納税户的催抱和催繳工作,清理欠税工作,負責多繳和政策性減免、退税申請的審核、結算、報批工作。
五、 負責納税人申報質量的審核、日常輔導、日常檢查、所得税彙算清繳、舉報徵管性漏徵、漏管户和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檢查。
六、 負責日常税收檢查所查補的税費、滯納金、罰款的組織入庫,協助組織稽查部門所查補的税費、滯納金、罰款的入庫工作。
七、 做好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税源調查,收入任務的落實。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税收收入任務
八、負責對委託代徵和代扣代繳的税收管理工作。協調工商、國税、街居等有關部門關係,做好護税、協税工作。
九、負責對“零申報”户的檢查工作
十、負責户管檔案資料的歸集和保管。
十一、負責税收政策的調研和執行,減免税及税前扣除項目的審核報批。負責户管檔案資料的歸集和保管。
十二、負責納費人社保申報,繳納情況的檢查。
十三、作好税法宣傳,負責納税人税收政策法規和涉税事項的諮詢解釋工作。
十四、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十四、負責徵收部門和稽查部門未列舉項目的其他工作。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鼓西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税的管理和檢查,税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税企關係,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集貿市場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税種及專業市場的徵管,協調工商、國税等有關部門關係。做好護税、協税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户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税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户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户清查、管徵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税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徵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東街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税的管理和檢查,税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税企關係,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企業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税種及專業超市的徵管工作,協調工商、國税等有關部門關係。做好護税、協税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地實施單、雙定户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管查結合,落實税負公平、公開原則。
四、做好漏管户清查工作、對新立户認真進行實地查看,確保管徵到位。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税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徵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華大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税的管理和檢查,税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税企關係,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税種的徵管,協調工商、國税等有關部門關係。做好護税、協税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户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税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户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户清查、管徵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税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徵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洪山分局
一、負責企業、個體户日常事務的管理,集貿市場、特定行業、税種的徵收管理。
二、負責單、雙定户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及新立户實地查看;開展護税協税和促產徵收工作。
三、負責納税申報、開票和税款徵收,及税款催報和欠税催交工作。負責發票銷售,發票審核補税,及其他涉税業務工作,積極完成各項税收收入任務。
四、加強税收票證、公有財產管理;負責日常徵收檔案的歸集管理。
五、加強政治、業務制度建設,積極參加精神文明建設。做好安全保密、後勤保障工作。
六、積極負責地完成具體税收調研、宣傳任務。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6] 

福州市地方税務局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8]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