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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權限

鎖定
税收管理權限是税收管理體制中規定的管理權限。主要包括: (1) 税收政策的決策權: 指國家税收政策的制定、修訂的權力;(2) 税法的制定和頒佈權: 指各種税收法規的制定、頒佈、修改等權力; (3)税法的實施和解釋權: 指實施税收法規,開展徵收管理,以及對税法內容進行解釋的權力;(4) 税種的開徵與停徵決定權: 指決定開徵什麼税種,停徵什麼税種,何時開徵、何時停徵的權力; (5) 税目的增減和税率的調整權: 指對税法中原有的税目進行增減和對原有税率調高、調低的權力; (6) 減税免税的確定權: 指審批、確定減税免税數額、幅度、期限等權力。 [1] 
中文名
税收管理權限
外文名
Tax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
這是一種執行税收法律法規的權限,它實質上是一種行政權力,屬於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職權範圍。税收管理權包括税種的開徵與停徵權,税法的解釋權,税目增減與税率調整權,減税免税的審批權等。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