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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許可合同

鎖定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是指知識產權人為將自己的知識產權許可給他人使用而簽訂的債權債務協議。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是一項債權債務關係協議,該合同的簽訂並不意味着知識產權許可的完成,一般而言,知識產權許可合同均須登記備案。尤其是在獨佔許可和排他許可中,在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後,被許可人才能獲得用益知識產權,否則僅能獲取債權。在合同有效期內,知識產權人負有維持知識產權有效的義務以及積極應對他人提出的知識產權無效請求的義務。這是知識產權人權利瑕疵擔保義務的一個體現。從全球範圍看,知識產權法制成熟的國家往往是制定知識產權許可合同的單行法,而不是放在合同法之中,如德國於2002年制定了專門的著作權合同法,名稱為《加強作者和表演者合同地位的法律》。
中文名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
別    名
將自己的知識產權許可給他人使用而簽訂的債權債務協議
提出者
《加強作者和表演者合同地位的法律》
提出時間
2002年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合同分類

1.根據具體知識產權形態的分類。知識產權可以劃分為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權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等,因此知識產權許可包括專利權許可合同、商標權許可合同、著作權許可合同、商業秘密權許可合同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許可合同等形式。 [1] 
專利權許可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專利權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技術許可合同,而狹義的專利權許可合同不包括專利申請技術許可合同。專利權許可合同,是指專利權人依法將自己享有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技術方案許可在一定時間和地域範圍內使用,而被許可人向專利權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專利申請技術許可合同,是指專利申請權人就已經提出申請並被國家專利局受理的專利技術,許可給被許可人在一定時間和地域範圍內使用,而被許可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商標權許可合同,是指商標權人依法將自己所享有的商標權的註冊商標許可給被許可人在一定時間和地域範圍內使用,而被許可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著作權許可合同,是指著作權人依法將自己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許可給被許可人被許可人在一定時間和地域範圍內使用,而被許可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商業秘密權許可合同,是指商業秘密權利人依法將其享有的商業秘密權利的商業秘密許可給被許可人在一定時間和地域範圍內使用,而被許可人支付約定的價款的合同。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許可合同,是指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人依法將其享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許可給被許可人在一定時間和地域範圍內使用,而被許可人支付約定的價款的合同。
2.按照被許可人獲得的權利和所處的地位的分類。按照被許可人獲得的權利和所處的地位可以將知識產權許可合同分為獨佔許可合同、排他許可合同和普通許可合同。(1)獨佔許可合同。所謂獨佔許可合同,又稱為獨家許可合同,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的區域範圍內,被許可方對許可使用的知識財產享有獨佔使用權,許可人不得許可第三人在該時間、地區使用此知識財產,也不得將此知識財產轉讓,並且許可人自己也不得實施知識產權的許可合同。(2)排他許可合同。所謂排他許可合同,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的區域內,被許可方對許可使用的知識財產享有排他使用權,僅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可以在該時間、地區使用此知識財產的許可合同。(3)普通許可合同。所謂普通許可合同,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區域內,許可人除許可給被許可人使用外,還可以自己繼續使用,並且可以將知識財產許可給其他人使用的許可合同。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合同特徵

第一,許可人為知識產權人。知識產權人為許可人,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等享有知識產權的一切權利人。 [1] 
第二,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就知識產權許可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債權合同。
第三,知識產權許可合同為有償合同。一般情形下,知識產權人許可合同為有償合同。
第四,知識產權許可合同為要式合同。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應為要式合同,需要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才能成立。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主要內容

(一)專利許可合同
專利許可,是指專利權人依據《專利法》及其他法律的規定,採取與被許可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形式,允許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條件和範圍內實施其專利技術的行為。專利許可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當事人名稱或姓名及住所,合同主體如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其名稱、地址應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的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
2.專利的名稱和內容,應按專利證書所記載的專利名稱來表述,同時用簡潔的專業術語描述專利的內容、實質特徵和所屬專業技術領域。
3.實施許可的範圍,應明確實施專利的期限、地區和方式,以及該項專利實施許可是普通實施許可、排他實施許可還是獨佔實施許可。
4.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5.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6.技術服務的內容,應載明許可人派出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的項目、內容、工作期限和有關事項。
7.技術資料的交付與驗收標準和方式。
8.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9.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10.後續改進成果的歸屬和使用,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都有可能對所轉讓的技術做出改進,因此,應在合同中約定後續改進成果的歸屬和使用。
11.爭議的解決方式。
12.名詞與術語的解釋。
13.其他條款。
(二)商標許可合同
商標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依據《商標法》及其他法律規定,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行為。商標許可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及地址。
2.授權範圍,包括商標的使用許可的性質(獨佔、排他、普通使用許可)、被許可的商標圖樣、被許可商標的服務範圍、許可使用的區域與時限等。
3.為保證商品質量而約定的有關措施,如技術、設備、服務等。
4.許可人保證被許可人商標專用權的有關條款,如按期續展,不得在合同存續期間註銷被許可商標等;是否准許再許可;商標註冊人通過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應當含有允許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的內容或者出具相應的授權書。
5.商標使用費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計算方式。
6.有關保證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的條款。
7.許可使用商標的標識提供方式。
8.在使用許可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9.當發生第三人侵權時,有關訴權的條款以及違約責任條款。
10.合同終止或解除條件。
11.違約責任。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13.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簽約日期、地點。
14.許可人、被許可人簽字蓋章。
15.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三)著作權許可合同
著作權許可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合法傳播者之間,就著作權的一項或多項權能,許可傳播者使用的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為。著作權許可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許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許可人允許他人以何種形式複製、傳播作品,如出版、表演、播放、改編、翻譯、錄音、錄像、攝影電影、電視片等。需要指出的是,許可人許可他人使用不同類型的作品,應訂立不同類型的許可合同。
2.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如果約定的是專有使用權,則許可人不僅不能與第三人再以相同的方式簽訂許可合同,而且其本人也無權在該範圍內使用此作品。
3.許可使用的範圍、期間。許可使用的範圍是指地域,即許可人允許他人在某一區域內複製、傳播其作品,通常以國家或地區的限制為準;許可使用的期間是指使用人有權使用作品的起止時間。4.付酬標準和辦法。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如當事人的協助義務,糾紛的處理方式等。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許可期限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由當事人確定,但是除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商業秘密之外,其他的知識財產都是有期限的。因此一般情況下,知識產權許可合同的期限受到知識產權的有效存在期限的限制。 [1] 
(一)存續期間屆滿或者被宣告無效
如果知識產權有效期屆滿或者被宣佈無效的,知識產權人不得就該知識財產與他人訂立知識產權許可合同。已經訂立的許可合同,為無效合同,併發生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我國《合同法》第344條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這個規定可類推適用於所有有期限的知識產權許可,我國著作權法和商標法有類似規定。
(二)知識產權嗣後無效無溯及力
在簽訂知識產權許可合同之後,知識產權被確認無效的,分以下具體情況來處理:第一,被確認和宣告無效的知識產權,為自始不存在。第二,對在確認之前,已經履行的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或者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知識產權人存在主觀惡意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紀要通知》第15條規定:“技術轉讓合同中既有專利權轉讓或者專利實施許可內容,又有技術秘密轉讓內容,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或者技術秘密被他人公開的,不影響合同中另一部分內容的效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超出知識產權存續期間的許可無效
超過知識產權存在有效期限的,超過的部分無效。如果知識產權是有效的,但是知識產權許可的期限超過了知識產權的存續期間,那麼,超過部分無效。超過知識產權存續期間的合同為部分無效的合同,並不影響其他未超過部分的效力。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注意事項

(一)被許可的知識產權應當有效 [2] 
知識產權是有法定期限的,如發明專利為20年,商標為10年等,當期限屆滿後,知識產權將為社會共有,任何人在使用時都可以不再支付使用費。因此在訂立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時,必須首先調查被許可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態;此外,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要超過權利保護期限,如存在超過權利保護期的情況時,則可約定權利期限屆滿時合同即終止。
(二)許可人應當保證其許可的知識產權無瑕疵
許可人應當保證自己是被許可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者,或者是經所有者授權可以向他人許可的人。所以被許可人在簽訂合同前,必須充分調查許可人的權利狀況。獲取證據的途徑有:到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主管部門查詢,向同一標的的其他被許可人瞭解,或者請求查閲許可人以前訂立的關於本標的的許可合同等。
(三)被許可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由許可人提供相關的資料和指導
由於被許可人對被許可知識產權的瞭解比較有限,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一些問題,因此,為了更好地實現合同目的,被許可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由許可人交付與實施知識產權有關的技術、資料,並提供必要的指導。
(四)在合同中應約定知識產權的許可方式
知識產權許可主要有普通許可、獨家許可、獨佔許可、交叉許可和分許可五種。針對合同中約定的不同許可方式,雙方在權利、義務的分配上有很大不同。普通許可是最基本的方式,許可人將知識產權許可被許可人後,仍然能夠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知識產權;排他許可時,許可人不得就該項知識產權再許可第三人實施,但許可人自己保留實施權利;獨佔許可時,只有被許可人才能實施該項知識產權,許可人不能實施,也不能許可第三人實施。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參考範本

範本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項目名稱:________ [2] 
許可方(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________專利項目[申請日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________、專利法定有效期限:________],許可乙方實施。[該項目屬________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非職務——一/、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秘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序:________
第二條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在____(地點)以________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_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技術秘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____)
採取_________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第六條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_________
(1)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支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支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
(1)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支付日期
(2)按純利潤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支付日期
第七條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_________
第八條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_________
第九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_________。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三)其他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_________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_________
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範本二: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商標名稱、註冊號:_________。
第二條使用期限:甲方許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號__商標。
第三條使用費:乙方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元,支付辦法為__。
第四條乙方應當確保使用註冊商標商品的質量。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發生爭議,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由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__ 乙方:__
代表人:__ 代表人: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 簽訂地點:__
參考資料
  • 1.    .1.0 1.1 1.2 1.3 齊愛民著.知識產權法總則.武漢大學出版社,2011.05.
  • 2.    .2.0 2.1 2.2 吳偉仁主編.國防科技工業知識產權實務.知識產權出版社,2005年0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