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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
(安慶市宜秀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鎖定
- 中文名
- 王磊
- 國 籍
- 中國
- 出生日期
- 1962年9月
- 出生地
- 安徽懷寧
- 性 別
- 男
王磊人物履歷
1984.11—1992.03 懷寧縣總鋪鄉司法助理員;
1992.03—1994.02 懷寧縣大龍山鎮司法助理員;
1994.02—1996.01 懷寧縣月山鎮黨政辦主任;
1996.01—2001.12 懷寧縣月山鎮副鎮長;
2001.12—2004.01 懷寧縣大龍山鎮黨委副書記;
2004.01—2006.04 懷寧縣(宜秀區)大龍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6.04—2008.03安慶市宜秀區水利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8.03—2012.02 安慶市宜秀區水利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區防汛辦主任(兼);
2012.02— 2013.03 安慶市宜秀區水利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區防汛辦主任(兼);
王磊人物事件
王磊違紀被查
王磊依法雙開
日前,經安徽省監委、中共安慶市委批准,安慶市紀委監委對宜秀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使用公款送禮;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説明情況;違反羣眾紀律,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套取財政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王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以權謀私,嚴重違反黨的多項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安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安慶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磊開除黨籍處分;由安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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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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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領導簡介 .宜秀區農業農村局.2016-12-06[引用日期2019-08-09]
- 2. 安慶市宜秀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王磊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安徽紀檢監察網 .2019-08-09[引用日期2019-08-09]
- 3. 安慶市宜秀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安徽紀檢監察網.2019-11-11[引用日期2019-11-11]
- 4. 宜秀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勝利閉幕 .宜秀新聞網.2017-01-24[引用日期2019-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