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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

(博興縣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鎖定
王磊,博興縣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2018年8月28日,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審查調查。
中文名
王磊
國    籍
中國
經查,王磊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無償使用企業車輛,從事營利活動;作為司法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家庭財產及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説明其來源合法,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王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數額巨大,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王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