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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華

(江蘇省宜興市政府辦公室原主任)

鎖定
王建華,男,漢族,1957年5月出生,江蘇宜興人。本科學歷,1977年2月參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宜興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2020年3月11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中文名
王建華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7年5月
出生地
江蘇宜興
性    別
學位/學歷
本科

王建華人物履歷

1977年2月起,先後在宜興市都山中學、宜興市委宣傳部工作;
1993年9月,任宜興市周鐵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0年6月,任宜興市範道鎮黨委書記;
2003年1月,任宜興市宜城鎮黨委書記(2003年11月明確為副處級);
2006年4月,任宜興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2012年8月,任宜興市副處級幹部;
2017年5月,退休。

王建華人物事件

王建華違紀被查

2020年3月11日,據無錫市紀委監委消息:宜興市政府辦公室原主任王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宜興市政府辦公室原主任王建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王建華開除黨籍

2020年7月16日,據無錫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無錫市委批准,無錫市紀委監委對宜興市政府辦公室原主任王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建華和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介入徵地拆遷從中獲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夥同他人詐騙財物。
王建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律意識全無,利用職務之便,巧取豪奪攫取鉅額利益,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和其他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建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