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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珍公主

鎖定
玄珍公主(越南語:công chúa Huyền Trân,1287年-1340年),越南陳朝公主,陳仁宗之女,陳英宗之妹。1306年,陳英宗把皇妹玄珍公主下嫁占城王制旻,得到烏、裏二州作為聘禮,翌年更名為順州化州,納入陳朝版圖。後來制旻逝世,她本要依照佔城風俗殉葬,但她最後被陳朝大臣陳克終帶走。兩人在回國的路上私通,前後接近一年才回國。玄珍公主被逼遠嫁占城的不幸命運,受到不少人的同情。她為國家所作出的貢獻和犧牲也感動了一些越南人,他們建廟供奉她。但亦有人認為她沒有殉夫和與人私通,違反封建道德,對她作出嚴厲譴責。
中文名
玄珍公主
國    籍
大越(陳朝)
出生日期
1287年
逝世日期
1340年
出生地
越南升龍
丈    夫
制旻
婚姻名份
側妃

目錄

玄珍公主遠嫁占城

玄珍公主始末

據《大越史記全書》載,陳朝興隆九年(1301年)農曆二月,占城到陳朝進貢,時為太上皇的陳仁宗就在三月遊幸占城 [1]  ,並答應把女兒嫁給占城王制旻為妃。但其實,制旻當時已有王后,並娶爪哇王女多婆西(Tapasi)為妃。到興隆十三年(1305年)農曆二月,占城再派遣制蒲苔及部黨百餘人來到大越,送上金銀奇香等奇異之物,向陳朝以聘禮求請迎娶公主,朝臣皆認為不可。但陳仁宗從弟、文肅王陳道載和陳克終也贊成此建議,於是陳英宗就決定把公主嫁到占城 [2] 
玄珍公主廟 玄珍公主廟
玄珍公主在翌年六月下嫁占城王制旻 [3]  ,當時朝廷內外的文人對此事頗多非議,多借漢元帝把王昭君嫁到匈奴和親之事作國語詩(漢喃詩)來諷刺 [4]  。陳英宗以當日太上皇到占城時答應把皇女下嫁,恐失信於占城,所以不能更改成命為理由 [5]  ,決定把皇妹嫁給制旻,陳朝得到烏、裏二州作為聘禮 [6]  ,興隆十五年(1307年)正月把二州分別改名為順州和化州 [7]  。但當地人不服英宗,於是英宗命行遣段汝諧去安撫當地民眾,給他們官職和免田土租賦三年 [6]  。五月,占城王制旻逝世 [8]  。由於當地有後妃在國王死後投火壇自焚殉葬的“薩蒂”風俗,英宗恐怕公主已經遇害 [9]  ,就派當時官拜行遣尚書左僕射陳克終安撫鄧文如託辭吊制旻之喪,迎回玄珍公主和把占城世子制多耶帶到陳朝 [10]  。到了占城,陳克終等人對當地人説,若公主要投火殉葬,與其為她修齋,不如先到海濱招魂、於天邊迎靈,讓她的靈魂可以回到大越,再讓她投火壇殉死。 [9]  占人答應陳克終的要求,陳克終就趁機以輕舟奪回公主,並和她私通,直至翌年八月十八,才把公主帶回都城升龍(今河內 [11-12]  。而玄珍公主不願殉夫之事則被占城視為國恥

玄珍公主評價

大越史記全書》的編者、後黎朝史官吳士連對此事評論説,漢朝皇帝因為匈奴屢次侵犯邊疆,才會把宗室女封為公主嫁給單于和親,當時的儒者對皇帝把宗女嫁給外族之事也有非議,然而當時是為了停戰,讓兵民得以休息,尚算情有可原;而漢元帝則是因為呼韓邪單于來到漢朝求請為婿,漢室才會把王昭君嫁給他;因此質疑陳仁宗把女兒嫁到占城的合理性 [4]  。又認為,太上皇已經出家,身為當朝皇帝的英宗可以更改上皇之命,並認為他把公主遠嫁外族是為了騙取土地,之後又用計把她奪回,也是沒有誠信 [13] 

玄珍公主相關文化

雖然史書對玄珍公主的事蹟記載不多,但不少人同情她被逼遠嫁占城、成為政治婚姻犧牲者的遭遇,她的不幸也令不少文人痛心,他們就為她寫了不少漢喃詩來表達對她的同情和憐憫。但一些人站在封建道德立場,透過詩文嚴厲譴責她沒有依夫家習俗殉葬以及與人私通的行為。
除了時人賦詩之外,玄珍公主的事蹟在近現代也成為不少漢喃詩和音樂、歌曲的題材,如詩歌《餞別玄珍》(Tiễn biệt Huyền Trân)、《公主玄珍》(Công chúa Huyền Trân),音樂、歌曲如《玄珍情史》(Tình sử Huyền Trân)、《玄珍公主》(Huyền Trân Công chúa)等。由於陳克終把她接回陳朝期間與她私通,民間就有了她和陳克終相戀的傳説,這些作品當中也有一些是以她和陳克終的愛情作為主題。
此外,有些人為了紀念玄珍公主為國家所作出的貢獻,遂建廟供奉,至今位於順化的玄珍公主廟已成為旅遊景點,每年均會舉辦廟會來祭祀玄珍公主,而市政府亦於2007年在當地的安西坊開設總面積28公頃的玄珍公主文化中心,介紹玄珍公主的相關文化。胡志明市峴港市伍行山郡、堅江省堅良縣都各有一條街道被命名為玄珍公主街來紀念她。
參考資料
  • 1.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辛丑九年……二月占城來貢,三月上皇遊幸占城。”
  • 2.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乙巳十三年……二月占城遣制蒲苔及部黨百餘人奉表進金銀奇香異物求定聘禮,朝臣以為不可,獨文肅王道載主其議,陳克終贊成其議,遂決。”
  • 3.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丙午十四年……夏六月下嫁玄珍公主於占城王制旻。”
  • 4.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朝野文人多借漢皇以昭君嫁匈奴事作國語詩諷刺之,史臣吳士連曰:‘昔漢高皇因匈奴數苦邊,以家人女為公主嫁單于,婚非其類,先儒非之矣;然意欲休兵息民猶可言也。元帝則因呼韓來朝請婿,漢室以王嬙賜之亦有其故也。仁宗以女嫁占城主何義乎?’”
  • 5.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陳英宗)曰:‘因遊幸業許之,恐失信,盍改命焉?’”
  • 6.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命行遣段汝諧往定其民,先是占城主制旻以其地為納徵物羅始作紅㐌蓬等。村人不服帝,命汝諧往宣德意簡迪彼眾,授之以官,仍給田土免租賦三年以懷保之。”
  • 7.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丁未十五年、元大德十一年春,正月,改烏里二州為順州、化州。”
  • 8.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夏五月,占城主制旻卒。”
  • 9.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占城俗國王卒,主後入火壇以殉,帝知之恐公主遇害,遣(陳)克終等託之弔喪,且言公主火葬,則脩齋無主張,不如往海濱招魂,於天邊迎靈,魂同歸始入火壇。”
  • 10.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冬十月,命入內行遣尚書左僕射陳克終、安撫鄧文如,占城迎玄珍公主及世子多耶歸。”
  • 11.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占人從之,克終以輕舟奪之以歸,遂與之私通,遲迴海道日久始至京都。”
  • 12.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戊申十六年……秋八月十八日玄珍公主自占城回。”
  • 13.    《大越史記全書·陳英宗紀》:“可也,帝當天位,而上皇已出家,帝改命斯無難矣。顧乃遠嫁非類,以實前言,旋用詐謀以奪於後,何有於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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