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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

鎖定
史官,被任命撰寫一個國家、集團或機構的歷史或系統地記載它們的人;也指古代朝廷中負責整理編纂前朝史料史書和蒐集記錄本朝史實的官員。 [2] 
中國曆代均設置專門記錄和編撰歷史的官職,統稱史官。各朝對史官的稱謂與分類多不相同,但主要的可以分記錄類和編纂類兩者。史官剛剛出現的時候以及發展過程中的很長時間,這兩者是不大分別的,後來演化出專門負責記錄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館史官,前者隨侍皇帝左右,記錄皇帝的言行與政務得失,皇帝不能閲讀這些記錄內容,後者專門編纂前代王朝的歷史。
中文名
史官
職    責
記錄國家大政和帝王言行
設立年代
夏朝
代表人物
司馬遷
代表著作
史記》;《漢書》;

史官史官的設置

中國歷史上,設立史官,記錄國家大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種由來已久的制度和傳統。

史官夏商周

在夏代的奴隸制國家機構中,已設置了史官。《呂氏春秋·先識篇》記載:夏荒淫無道,太史令終古出其圖法進行勸諫,無效,即棄而奔商。
史官 史官
商周時代,甲骨文中有“作冊”、“史”、“尹”等字。《説文解字》:“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即史的初義是指古代記事之官吏,即史官。金文有“作冊內史”、“作冊尹”的記錄。據王國維在《觀堂集林》中考證,“作冊”和“內史”是同樣的官職,其長官稱“尹”,都是掌管文書、記錄時事的史官。《周禮·春官》記載周王室設有五史。
(一)大史 職位很高。新王登基,大史參加策命典禮。王為國家大事有時還會訪問大史。如《國語·晉語》載胥臣曰:“文王訪於辛、尹(辛甲、尹佚,二人皆周大史)。”有時大史還命令百官規誡王的缺點,如《左傳》襄公四年載:“魏絳曰:昔周辛甲之為大史也,命百官箴王缺。”此外,大史還掌記錄時事,保管文書等。
(二)小史 秩卑,金毓黻説:在古代史籍中一般稱之為“史”。《周禮》雲:“凡國事用禮法時,佐大史,掌其小事。”
(三)內史其秩最尊。《周禮》説內史掌策命諸侯及孤卿大夫掌書王命。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載:“王命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有時,內史還奉王命出使諸侯國,《左傳》僖公十六年載:“周內史叔興騁於宋。”
(四)外史 秩卑,《周禮》雲其職務是“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書。”
(五)御史秩卑,又一名柱下史。其職務是掌管圖書等。

史官春秋時期

春秋時期,“君舉必書”,有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劉知幾:《史通·史官建置》)。《禮記·玉藻》説是“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可見,史官的分工和職責是十分細緻、明確的。

史官秦漢以後

秦漢以後史官制度的演變。
武帝時置太史令,以司馬談任其職。談卒,其子司馬遷繼其任。司馬父子,是為西漢著名史官。遷卒,知史務者皆出於他官,而太史不復掌史事,僅限於天文曆法職掌範圍。這是古代史官職責的一大變化。漢武帝置史官,除太史令外,似在宮中置女史之職,以記皇帝起居,故有 《禁中起居注》;東漢因之。後世以“起居”作為史官的一種職掌和名稱,與此有很大關係。東漢時,以他官掌史官之事,如班固蘭台令史之職撰述國史。三國魏明帝置史官,稱著作郎,隸屬中書。晉時,改稱大著作,專掌史任,並增設佐著作郎人,隸屬秘書。宋、齊以下,改佐著作郎為著作佐郎。齊、梁、陳又置修史學士(亦稱撰史學士)之職。十六國、北朝,大多設有史職,或有專稱,或雜取他官。其體制、名稱,多源於魏、晉而有所損益。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中國古代史學形成多途發展的趨勢,而皇朝“正史”撰述尤為興盛,故史官當中,名家輩出,被譽為“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選”。其間,關於起居之職,魏、晉以著作兼掌。北齊北周,著作、起居二職逐步分開。隋煬帝時,以著作如外史,於內史省置起居舍人如內史。
唐代,因正式設立了史館,史官制度乃趨於規範化。史館以宰相為監修,稱監修國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領,稱兼修國史;專職修史者,稱史館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參加撰史,稱直史館。著名政治家房玄齡魏徵朱敬則,著名史學家劉知幾、吳兢,著名文學家、思想家韓愈,著名詩人杜牧等,都先後參與史館工作,並擔任各種修史職務。自史館設立而以宰相監修史事,由是著作局始罷史職,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變化。唐初,於門下省起居郎,後又在中書省置起居舍人,分為左右,對立於殿,掌起居之事,故有時也曾稱為左右史。其所撰起居注送交史館,以備修史之用。
五代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損益,其名稱雖因代而異,而職掌略同。其中以宋、清兩朝較為繁複。宋有國史院實錄院起居院日曆所,各有史職。元有翰林兼國史院,明以翰林院掌史事。清以翰林院掌國史、圖籍管理與侍讀等職,以國史館實錄館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門掌起居之事,其史職則多以他官兼任。

史官史官與帝王

歷代帝王對於史官們載言記事,都是字斟句酌,斤斤計較。至於"君舉必書",卻是有選擇、有條件的。有了功績,做了好事,當然要大書特書。就是沒有功績,沒幹好事,也要虛構一些載入史冊;或者“假人之美,藉為私惠”;或者顛倒黑白,把壞事説成好事。總之,“自稱我長,相謂彼短”,“略外別內,掩惡揚善”(劉知幾:《史通》),凡是對自己有利的事,"必書"無疑;凡是對自己不利的事,萬萬不可見諸史冊。帝王們或多或少都會幹一些壞事,那些賊臣逆子、淫君亂主,乾的壞事就更多,但是幹歸幹,舉歸舉,要載入史冊,傳之後代,是絕對不允許的。"穢跡彰於一朝,惡名披於千載",有哪一個帝王願意把自己的"穢跡"載入史冊呢?所謂"君舉必書",不過是一句假話。只有在古代史書作為宮廷秘籍,由太史負責的時候,史官有記載特權,皇帝是不能察看史官記載。
史官們對於“君舉必書”的態度頗為認真。中國古代的史官有“秉筆直書”好傳統,尤其是司馬遷這樣一個特殊的史官,成為後世史官競相繼承的品操和史德。他們都知道"史之為務,申以勸誡,樹之風聲","夫所謂直筆者,不掩惡,不虛美,書之有益於褒貶,不書無損於勸誡"(劉知幾:《史通》)。因此,對帝王們的言行,隨時都要記錄下來,不管你"舉"得對不對,都要"直書其事"。那怕把屠刀架在脖子上,也要説真話,不説假話。"寧為蘭摧玉折,不為蕭敷艾榮",絕對不能"蘭艾相雜,朱紫不分"。
帝王和史官,一個要"自稱我長"、"掩惡揚善",一個要"直書其事,不掩其瑕";一個要文過飾非,一個要"君舉必書";一個要為自己樹碑立傳,一個要對後人"申以勸誡"。兩種目的,兩個標準,南轅北轍,形成兩種力量的尖鋭矛盾和較量。較量的結果,常常是權力壓倒亢直者,屠刀強過筆桿子。在封建君主專制下,史官們屢遭厄難,原因就在這裏。 [1] 
起居錄則是史官對帝王言行的嚴格把控與記載,早在周已有,那時稱為“內史”。歷經秦漢魏晉南北隋唐宋……而不衰,皇帝皆無權干預,但這種風氣卻被李世民打破。至此以後,有唐以來,帝王閲著並非罕見之事,卻使得歷史逐漸朝着扭曲的方向發展。

史官著名歷史學家

司馬遷,編撰《史記
班固,編撰《漢書
陳壽,編撰《三國志
范曄,編撰《後漢書
司馬光,及其門客編撰《資治通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