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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税率

鎖定
物業税又稱財產税或地產税,主要是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納一定税款,而應繳納的税值會隨着不動產市場價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説公路、地鐵等開通後,沿線的房產價格就會隨之提高,相應地,物業税也要提高。從理論上説,物業税是一種財產税,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徵收的一種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併為之提供保護;然後,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税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物業税是政府以政權強制力,對使用或者佔有不動產的業主徵收的補償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費用。
中文名
物業税率
別    名
財產税
屬    性
財税術語
概念
世界上大多數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都對房地產徵收物業税,並以財產的持有作為課税前提、以財產的價值為計税依據。依據國際慣例,物業税多屬於地方税,是國家財政穩定而重要的來源。
各國房地產保有税的名稱不盡相同,有的稱“不動產税”,如奧地利、波蘭、荷屬安的列斯;有的稱“財產税”,如德國、美國、智利等;有的稱“地方税”或“差餉”,如新西蘭、英國、馬來西亞等;中國香港則直接稱“物業税”。
物業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的房產税城市房地產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讓金等税費合併,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税,並使物業税的總體規模與之保持基本相當。這樣一來,物業税一旦開徵,將對地方政府、消費者、投機者的經濟行為產生不小的衝擊。
亞洲國家及中國其他地區物業税
香 港 如房地產作出租用途,則該租金收入需要繳納物業税。每一個課税年度按照土地或樓宇的應評税淨值,以標準税率向在香港擁有土地或樓宇的業主徵收,税率為15%。
新加坡新加坡國內税務局對所有房產徵收,自住房產的物業税率是4%,其他類型的房產的物業税率是10%。
日 本 日本財產税主要是對房地產等不動產課徵的不動產取得税、固定資產税、城市規劃税、註冊執照税等,同時還有遺產繼承税贈予税。固定資產税的標準税率為14%。
韓 國 韓國的財產税和綜合土地税達到驚人的30%。而韓國在接下來的2年內,還有可能進一步調整房地產税率。財產税和土地税將會被整合為資本收益税,税率將增加為:第二套房產為50%,而第三套房產為60%。
台 灣 按我國台灣物業税的徵收標準來看,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每年收取的税費將有可能在房屋總和0.8%-1.5%/年。
其他各國物業税
瑞 典 不動產税,徵收額度為不動產税務評估價值的0.5-1%。自2001年起,對於單棟獨立家庭住房(相同於國內別墅的那種住房),税率為1%,對共同產權型的公寓住宅,税率為0.5%。商業物產不動產税率為1%,工業物產税率為0.5%。
奧地利 不動產税/物產税,房產持有人每年根據評估價值的1%繳納不動產税。如果土地沒有建造房屋,土地持有人根據土地的評估價值再繳納1%不動產税。這意味着未開發土地實際需要繳納2%的税。
比利時 不動產税---比利時的房產都要評估其名義租賃價值, 然後根據地點,每年分別徵收名義租金的30%-50%。
丹 麥 不動產税根據房產(包括土地)價值繳納,税率最高不超過2.4%,根據地點不同而改變。
芬 蘭 不動產税税率不同地區不同,税率在0.5%-3%之間。根據税務機構的評定值納税。農田和森林免税。
法 國 不動產税:持有不動產者,每年按3%的公平市場價值(fair market value)納税。公司將自己房產裝修後出租,按税基的84%繳納15%-30%營業税。税基包括:公司房產的出租價值,或16%的公司所付出租金。
德 國 不動產税:根據評估價值的1%-1.5%徵收。
愛爾蘭 房地產投資收益税:參照愛爾蘭公司税,按扣除合理費用後的收益的20%納税。包括買賣房地產公司的股票。
意大利 不動產税:按照税務評估價值的0.4%-0.7%。
荷 蘭 不動產税:按照税務評估市場價值的0.1%-0.3%,對房主和使用者雙方徵税。
挪 威 不動產税:國家税務機構按照税務評估市場價值的30%徵收0.9%,但地區税務機構再按市場價值30%徵收0.2%-0.7%。
葡萄牙 不動產税:由地方税務機構徵收,按照税務評估市場價值徵收,税率在0.2-0.8%。
西班牙 不動產税:按照税務評估價值徵收(一般低於市場價值的50%),税率在3%。
美 國 不動產税,歸在財產税項下,税基是房地產評估值的一定比例。美國的50個州都徵收這項税收,各州和地方政府的不動產税率不同,大約平均1%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