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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大學法學院

鎖定
煙台大學法學院始創建於1984年,坐落於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國魅力城市-煙台,前身是由北京大學直接援建的煙台大學法律系,第一任系主任是著名刑法學家、北京大學教授楊殿升。此後,民法學家郭明瑞教授、訴訟法學家汪建成教授分別擔任第二、三任系主任。
1999年由系改院,第一任院長為全國百位名師獎獲得者房紹坤教授。第二任院長是法理學博士湯唯教授,第三任院長為法學博士金福海教授,現任院長為法學博士張平華教授。
2012年9月,進入中國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2016年12月,成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研究方陣理事單位。
2018年12月,標誌着全國高等教育最高榮譽的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獎名單正式公佈,學院《地方高校法律人才SPI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實踐》獲二等獎。
中文名
煙台大學法學院
外文名
Yantai University Law School
簡    稱
煙大法學院
創辦時間
1984年
辦學性質
二級學院
學校特色
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
山東省地方立法研究服務基地
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研究方陣理事單位
碩士點
12
主要獎項
榮獲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 [1] 

煙台大學法學院院所設置

法學院科研機構設有煙台大學中歐侵權法研究院、煙台大學英美法研究中心、煙台大學應用法學研究中心、煙台大學中歐人權法研究院、煙台大學法學研究所、山東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煙台大學亞太法律問題研究中心、山東省法學會國際法學研究會、煙台大學司法與行政執法研究中心、山東省法學會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煙台大學法律政策研究中心等機構。 [2] 
法學院教學機構設法理學課程組、民法課程組、經濟法課程組、刑法課程組、國際法課程組、法學實訓教學中心、法學教育研究中心、民商法學科組、經濟法學科組、理論法學學科組、刑法學科組、國際法學科組、法律診所等機構。 [2] 
法學研究所始建於1986年9月,已故著名刑法學家、北京大學博士生導師楊春洗教授任第一任所長。英美法研究中心成立於2001年,特聘加拿大法學家李國力教授任主任。

煙台大學法學院專業設置

煙台大學法學院 煙台大學法學院
法學院現設有法學知識產權兩個本科專業和一箇中美合作辦學(法學)專業方向 [3]  ,自1985年開始招收法學本科生;煙台大學法學院於1998年獲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煙台大學法學院擁有法學一級碩士學位授權點,下設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知識產權法學 、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專業等12個碩士點 [4]  ;2005年,法學院成功獲批了法學碩士一級學科;2012年增設知識產權本科專業,2013年中美合作辦學法學本科專業(區域犯罪信息分析方向)開始招生。 [4] 

煙台大學法學院師資力量

煙台大學法學院 煙台大學法學院
法學院現有教職員工62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14人,博士生導師5人,碩士生導師34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省級教學名師3人,享受國務院津貼的教師4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4人,山東省十大優秀法學家3人;有2位教師先後擔任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有兩位教授榮獲山東省社會科學突出貢獻獎,1位教授擔任“山東省政府法律顧問”,2位教授擔任“山東省委法律專家庫成員”。 [5]  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1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1人;有2位教師先後兼任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有6位教師在全國性學術團體中擔任常務理事以上職務,有兩位教授榮獲“山東省社科科學突出貢獻獎”,兩位教師榮獲“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稱號,2名教師入選國家“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層次人才。 [6] 
除專任教師外,法學院聘請一批海內外知名學者擔任客座和兼職教授,形成了一支由海內外名師組成高水平兼職教師隊伍。聘請奧地利國家科學院院士、歐州侵權法研究院創始院長Homulet Koziol教授、英國Bristol大學法學院Ken Oliphant教授、英國林肯大學法學院院長Dunken French教授、加拿大麥吉爾大學李國利教授、台灣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教授等為客座教授,聘請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名校的多名學者擔任客座教授,此外還從司法實務部門聘請了一批具有深厚學術造詣以及豐富實踐經驗的學者和法官擔任兼職教授。 [4] 

煙台大學法學院教學科研

2012年9月,煙台大學法學院進入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2012年11月法學院獲批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
2013年法學專業獲批教育部“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併入選山東省名校工程試點專業;
2013年依託法學院設立的煙台大學文科綜合實訓中心獲批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法學院現有校內外實踐教學基地36所,2013年“煙台大學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獲批教育部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引領示範本校其他專業或同類高校相關專業及實踐基地建設。 [4] 
2015年4月25日,法律圖書館開館儀式暨楊殿升教授藏書捐贈儀式在逸夫圖書館舉行,法學院黨總支書記範李瑛介紹了法律系首任系主任楊殿升教授的學術人生,並代表楊教授將其全部法律書籍悉數捐贈法律館。 [7] 
2015年9月16日,煙台大學法學院與山東省人大合作成立地方立法研究服務基地。 [8] 
2016年12月17日,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研究方陣”在北京舉辦成立儀式,並同時召開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研究方陣“民法典合同編立法研討高端論壇”。煙台大學法學院入選成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研究方陣理事單位。 [9] 
2017年6月22日,煙台大學法學院與市人大常委會續簽《煙台市人大常委會與煙台大學合作成立地方立法基地協議書》。自2015年9月成為省市地方立法基地以來,積極推動學科建設、科研教學、人才培養與服務地方的融合發展,緊密圍繞服務地方立法需求,積極開展立法研究和服務,在參與法規起草、組織立法論證、開展立法研究、參與立法調研,舉行立法會議、推動立法宣傳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績,成為煙台立法智庫。 [10] 
2018年12月,標誌着全國高等教育最高榮譽的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獎名單正式公佈,我校法學院房紹坤教授主持的教學成果《地方高校法律人才SPI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實踐》獲二等獎,標誌着我校教育教學改革取得顯著成效,教育教學水平達到新高度。 [1] 
2019年澳大利亞新英格蘭大學法學院的邁克爾亞當斯院長與煙台大學法學院張洪波副院長共同簽署了雙方聯合培養法學博士項目(joint Ph.D program)協議。 [11] 
煙台大學法學院的科研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迄今共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6項,教育部課題16項,其他省部級課題70餘項;出版各類法學著作200餘部,發表學術論文1200餘篇;獲省部級優秀科研成果獎勵60餘項(其中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4項,山東省社會科學重大成果獎2項)。法學院教授還作為民商法專家參加了國家的立法活動,參與提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草案建議稿》、《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等。 [4] 

煙台大學法學院學科建設

在質量工程建設方面,法學院在已有的教育部高校特色專業建設點、民商法國家級教學團隊、民法國家級精品課和4門山東省精品課、9門山東省成人教育品牌專業特色課等質量工程項目的基礎上,2013年民商法學入選首批120門中國大學精品資源共享課。 [4] 
煙台大學法學專業為國家級特色專業,為全國高校特色專業建設點(第二批)。 [12] 
2001年法學院成立英美法研究中心,自2006年起連續開辦英美法方向班,由具有美國律師資格和JD學位的外籍教師授課,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2006年山東省知識產權局正式批覆煙台大學建立山東省知識產權研究院。山東省知識產權研究院以煙台大學法學院師資力量為依託,專門從事知識產權研究和知識產權專業高級人才培養工作。 [13] 
法學院不斷創新教學方式和教學方法,揚棄傳統的講授式教學法,導入探究式、啓發式、討論式、比較法、案例法等適合於法學專業特點的先進教學法,利用已經建立的法學實訓教學中心、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診所等實踐教學平台,逐步加大並完善與實務部門互相聘用、聯合培養的機制。 [4] 

煙台大學法學院對外交流

煙台大學法學院堅持立足國內,面向世界的視野,積極推動教學科研工作的對外交流,先後與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法學院、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英國林肯大學法學院、韓國全南大學法學院、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歐洲侵權法研究院、美國西俄勒岡大學等簽署了全面合作協議,形成了良性的教師互訪及學生留學深造機制。
與以英美法教育見長的台灣東吳大學法學院進行制度化的深層次交流合作,自2002年起,先後選派14名青年教師和20餘位學生前往東吳大學進修英美法學;設立英美法研究中心,先後聯合舉辦了3屆海峽兩岸暨國際性研討會等,2006年度我院對台交流項目被評為“山東省優秀對台交流項目”。先後舉辦“泰山國際學術論壇”、“中日民商法研究會年會”、“英美法教育國際學術研討會”、“首屆中歐私法國際論壇”等一系列國際學術會議。 [4] 

煙台大學法學院學院領導

院長:張平華,法學博士,教授。 負責學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對外學術交流工作
黨總支(常務)副書記:範李瑛,法學碩士,教授。負責學院黨總支全面工作,分管創收、服務地方工作
副院長:宋振武,法學博士,教授,負責本科教學工作,分管專業建設、質量工程建設、成教、院圖書館
副院長:劉經靖,法學博士,教授,負責研究生教學管理,分管科研、學科建設,協助院長分管對外學術交流工作。
副書記:亓健生,法學碩士,負責學生工作,分管宣傳、校友會、膠東法律人聯誼會、郭明瑞法學教育基金會。協助範李瑛書記負責學院黨建思想工作。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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