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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紹坤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鎖定
房紹坤,男,漢族,遼寧康平人,1962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3]  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 [6]  、第二批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全國首屆高等學校“國家級教學名師”,全國優秀教師。 [3] 
曾任煙台大學校長、煙台大學法學院院長等職。 [1]  [3-4] 
現任吉林大學“匡亞明”傑出教授、博士生導師。 [4] 
兼任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7]  ,中華司法研究會理事。 [3] 
主要研究方向為民商法學。 [5]  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60餘篇,多篇論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社會科學文摘》《民商法學》(報刊複印資料)等轉載;出版各類學術著作近30部;承擔省部級以上課題20餘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1項、重點項目1項、一般項目2項,教育部規劃基金項目1項,國家知識產權局重點項目1項,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重點課題1項;獲省部級科研成果獎20項,其中,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二等獎2項、三等獎2項,省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重大成果獎1項、一等獎3項。 [3] 
中文名
房紹坤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地
遼寧康平
出生日期
1962年10月
畢業院校
遼寧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
職    業
教師

房紹坤人物經歷

房紹坤學習經歷

  • 1985年7月畢業於遼寧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 1987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
  • 2003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3] 

房紹坤工作經歷

1987年7月—煙台大學法律系(現法學院)任教(1991年任講師,1993年破格晉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晉升教授);
歷任煙台大學法律系行政秘書教學秘書、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學院院長、煙台大學副校長等職。
2009年4月—2017年2月任煙台大學校長,2018年5月起在吉林大學法學院任職。 [1] 

房紹坤人物成就

房紹坤科研業績

1.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家》《法學》《法律科學》《現代法學》《中外法學》《法商研究》《法學評論》《法制與社會發展》《清華法學》《比較法研究》《政治與法律》《環球法律評論》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60餘篇,出版各類學術著作近30部,多篇論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社會科學文摘》《民商法學》(報刊複印資料)等轉載;代表性著作有《公益徵收法研究》(入選2010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用益物權基本問題研究》《繼承法研究》《物權法的變革與完善》等;代表性論文有《民事法律的正當溯及既往問題》《標表型人格權的構造與人格權商品化批判》《導致物權變動之法院判決類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法律問題與對策》《用益物權三論》《論民法典中的居住權》等。
2.承擔省部級以上課題20餘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1項、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三權分置”政策背景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實現研究)1項、一般項目2項(不動產徵收法律制度研究、用益物權基本問題研究),教育部規劃基金項目1項(法定物權變動制度研究)、國家知識產權局重點項目1項(知識產權基本法框架體系研究)、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重點課題1項(《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中的法律問題研究)。
3.獲省部級科研成果獎20項,其中,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二等獎2項、三等獎2項,省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重大成果獎1項、一等獎3項。 [3] 

房紹坤教學業績

1.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1項,省級教學成果獎14項,其中一等獎4項。
2.獲省級優秀教材一等獎3項。
3.國家精品課、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民法)、國家級教學團隊(民商法)的負責人。
4.主編、合著各類教材20餘部,其中,國家級規劃教材6部,是馬工程教材《民法》的主要參編成員。 [3] 

房紹坤任免信息

為專心從事學術研究,於2016年5月正式提出了辭職申請,並於2017年4月12日,房紹坤正式卸任煙台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職務。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