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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務廳

鎖定
湖南省商務廳是主管全省內外貿易、口岸與經濟合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同時對外掛加掛湖南省招商合作局牌子。
中文名
湖南省商務廳
所屬地區
湖南省
屬    性
政府機關
內設機構
20個

湖南省商務廳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我省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章草案、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省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協調全省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的有關工作,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貫徹執行我國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省與其他國家(地區)的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牽頭承擔全省商務領域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十一)宏觀指導全省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擬訂省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省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協調管理全省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協調管理多雙邊對我省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省對港、澳、台地區貿易和經貿合作活動,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省對外開放口岸的規劃、申報及有關審批工作;協調管理全省口岸工作,推動建立大通關機制。
 (十六)承擔會展業促進與管理有關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在湖南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的許可工作。
 (十七)承擔全省商務系統統計及其它信息發佈工作,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省流通領域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建設。
 (十八)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湖南省商務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信訪、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省發展開放型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經貿人員出國審批工作管理制度;負責出國(境)人員備案;承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工作。
(三)綜合調研處。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擬訂全省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戰略、規劃;綜合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
(四)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公開等政務服務工作;承擔廳直企業改制相關工作。
(五)財務處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税、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與商務工作相關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負責廳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廳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廳機關內部審計和廳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
(六)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處。
擬訂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省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負責重要商品(肉類、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監測分析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按照有關規定對石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對酒類、繭絲綢流通進行管理;統籌全省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承擔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商務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
(七)市場體系建設處。
擬訂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制定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擬訂鼓勵類流通設施目錄,規範商業領域投資的市場準入程序,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流通設施建設;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對接;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牽頭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建設和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絡。
(八)流通業發展處。
擬訂推動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的相關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建設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負責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促進品牌建設和綠色流通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推動追溯體系建設,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相關工作;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直銷管理及內資直銷企業市場準入。
(九)會展業發展處。
擬定會展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承擔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承辦由商務部、省政府舉辦的綜合性內外貿展會。
(十)電子商務處。
統籌全省跨境和境內電子商務工作,制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
(十一)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處。
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省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省技術進出口工作,負責全省商貿服務業(包括餐飲業、住宿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
(十二)對外貿易處。
組織擬訂全省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編報全省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税配額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統籌制訂在境內外舉辦的國際性商品展覽會等外貿促進活動的參展計劃;負責全省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湘代表機構管理等工作。
(十三)加工貿易處。
擬訂全省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省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科技興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優化機電產品進口結構的政策措施;負責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進口許可證審批;承擔全省商務領域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
(十四)投資促進處。
組織擬訂全省招商引資整體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投資促進工作機制;負責重點招商項目開發,組織實施重大投資促進活動;指導全省承接產業轉移工作;負責承接產業轉移項目調度、跟蹤和服務工作。
(十五)投資管理處。
依權限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依權限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組織全省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受理、協調外來投資企業投訴。
(十六)園區開放發展處。
參與擬訂並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全省產業園區開放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省園區開放型經濟發展工作;承擔全省產業園區開放型經濟運行分析工作;指導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工作。
(十七)自貿區綜合協調處。
組織擬訂自貿試驗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牽頭負責省自貿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起草自貿工作重要綜合性文稿;協調推動自貿試驗區創新聯動發展;承擔自貿試驗區對外協調聯絡工作;負責自貿試驗區對外宣傳和展覽展示館管理維護;負責自貿試驗區省級財政支持資金、政府債券安排和管理。
(十八)自貿區制度創新處。
負責推進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工作;總結、篩選和申報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經驗和實踐案例;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國家級、省級制度創新成果;推動出台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的配套政策措施並督促實施;負責自貿試驗區法規工作;推動建立自貿試驗區創新激勵、容錯糾錯、風險防範等保障機制;負責自貿試驗區智庫建設和管理。
(十九)自貿區評估指導處。
組織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任務和建設情況的考核評估;負責自貿試驗區運行情況的統計監測;指導推動自貿試驗區重點產業發展;指導自貿試驗區境內外投資貿易促進活動;跟蹤調度自貿試驗區重大項目建設情況;負責自貿試驗區業務培訓工作;指導自貿試驗區信息化建設。
(二十)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
組織擬訂全省對外經濟合作及境外經貿合作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管理全省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依法核准省內企業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對外投資設立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擬訂省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協調管理我省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協調管理多雙邊對我省的無償援助和援贈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目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
(二十一)中國-非洲經貿博覽會秘書處。
承擔組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負責中國-非洲經貿博覽會的總體策劃、組織協調、指導督促等工作;承擔博覽會發展戰略研究和發展規劃制訂,博覽會官方信息平台建設管理;建立健全博覽會會期成果分享和成果轉化機制。
(二十二)地區合作一處(亞洲、非洲)。
負責組織擬訂湖南與所負責區域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區域經貿合作、交流聯絡機制;指導協調區域經貿合作項目和促進活動。
(二十三)地區合作二處(台港澳、歐洲、美洲、大洋洲)。
負責組織擬訂湖南與所負責區域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區域經貿合作、交流聯絡機制;指導協調區域經貿合作項目和促進活動。
(二十四)口岸國際物流發展處。
負責全省口岸及國際物流通道整體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省國際物流通道、國際貨運集散中心、口岸物流園區發展建設;統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二十五)口岸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口岸開放、口岸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觀劃,協調有關部門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負責全省口岸協調管理;指導電子口岸通關信息平台建設;負責一、二類口岸開放和關閉的調查、論證及報批驗收工作;承擔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具體工作。
(二十六)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二十七)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湖南省商務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辦公室主任(兼):沈裕謀 [3-4] 
黨組成員、副廳長:楊中萬 [5] 
黨組成員,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商務廳紀檢監察組組長、二級高級監察官:曾海平 [6] 
黨組成員、副廳長:郭寧 [7] 
黨組成員、副廳長:鄧衞平 [9]  [11] 
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廖光輝 [8] 
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劉德林 [12] 

湖南省商務廳直屬單位

湖南省商務服務中心

湖南省商務廳獲得榮譽

2022年12月,入選“2022屆湖南省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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