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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農業農村局

鎖定
温州市農業農村局是2018年温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温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1-2] 
中文名
温州市農業農村局
隸    屬
温州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胡立左

温州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起草農業農村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税、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2、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國有農場建設管理工作。
4、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觀光農業和農家樂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營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國際國內展示展銷活動。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5、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監督落實雙多邊漁業條約和協定。負責漁場修復振興、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農家樂安全管理工作,指導休閒觀光農業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配合做好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7、負責農業資源管理。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8、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依法開展農業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開展獸醫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9、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疫病,依法發佈疫情並組織撲滅。
10、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11、推動農業科技發展和農業技術推廣隊伍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
12、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3、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有關農業對外援助項目。
14、擬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督促扶貧開發工作,負責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級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點幫扶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 

温州市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機要、保密、督查、考核、檔案、外事、後勤、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材料、文件的起草,擬訂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執法主體為市農業農村局的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許可、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工作。
人事處(農指辦)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政策與改革處(市農村經濟審計室)
組織開展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改革試驗區、農村工作指導員有關工作。指導國有農場改革有關工作。指導全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體系建設及仲裁工作。負責農經統計,負責編輯《温州農村探索》等刊物。承擔市農村改革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市農辦秘書處
負責處理市農辦日常事務。
扶貧開發處
提出扶貧開發、低收入農户增收工作的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督促扶貧開發、低收入農户增收工作;擬訂結對掛鈎扶貧方案,綜合協調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經濟發達地區的扶貧工作;組織安排山區、老區困難羣體慰問活動。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扶貧老區工作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鄉村產業發展處(發展規劃處)
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觀光農業、鄉村民宿和農家樂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業資源管理,指導農業區劃協調發展。組織開展農業現代化評價,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農業品牌建設、展示展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統計、市場信息服務有關工作。承擔温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温州西部生態休閒產業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農村社會事務促進處
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莊規劃、美麗鄉村建設和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鄉村振興示範帶建設。
科技教育處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發展及相關體系建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用地(除林地、草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的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負責各類農推基金會管理服務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追溯、風險監測等相關工作。指導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牽頭指導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種植業和種業管理處
起草種植業、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菜籃子”有關政策。負責“菜籃子”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和發展;指導糧食生產、種植業結構和佈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發佈農情信息。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發展節水農業、抗災救災、植物防疫檢疫、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相關工作。承擔種子種苗、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參與調控市區“菜籃子”產品的市場供應。
漁業漁政漁港管理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温州漁港監督處)
起草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生物保護。監督管理捕撈業、水產養殖業和遠洋漁業,監督實施禁漁期(區)制度。組織實施雙多邊漁業條約和協定。組織實施漁港建設和漁船漁港監督管理。指導漁業互助保險。承擔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漁場修復振興和海洋漁業綜合治理工作。
農業機械化與信息化管理處
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機試驗鑑定和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承擔農業設施裝備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業信息化工作,承擔智慧農業建設。承擔推動農業農村數字化轉型有關工作。
農田建設管理處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計劃財務處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資金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提出農業保險政策建議,參與農村金融政策制定。負責部門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
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
指導“三位一體”農村新型合作體系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農業龍頭企業等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參與農業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管理有關工作,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畜牧獸醫處
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4] 

温州市農業農村局直屬單位

温州市畜牧獸醫局
負責全市畜牧大產業(包括飼料、獸藥、草業、畜禽養殖業和畜產市委農辦(市農業局) 品加工)的行業發展管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大力發展畜牧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畜牧業投資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畜牧大產業發展的調查研究,制訂全市畜牧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畜禽品種資源、草業資源的保護、培育和開發利用;負責全市動物防疫與動物防疫監督工作,制定全市動物疫病控制規劃和年度計劃,掌握全市動物疫情動態,組織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診斷、預防、控制和撲滅和防疫緊急物資的儲備和調撥;負責全市動物防檢疫隊伍的職業技能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動物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和重大動物疫病的診斷監測;負責全市動物疫情的統計和分析;組織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技術的科研攻關;指導縣(市、區)開展動物疫病的監測診斷和養殖場户的疫病防治。負責全市種畜禽、無公害畜產品、飼料獸藥質量監測等工作,承擔種畜禽、無公害畜產品、飼料和獸藥質量標準的制定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畜牧獸醫、飼料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鑑定;負責全市畜牧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提高全市畜牧業產業化水平。
温州市農機化發展中心
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業機械化發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承擔農機化扶持政策實施的有關行政輔助工作;
(二)承擔農機設施裝備及農機化生產技術成果轉化與應用,組織開展農業“機器換人”示範工程建設,承擔農機化新機具、新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推進農機農藝融合;
(三)協助開展農機產品質量糾紛調解、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社會化服務的行政輔助工作;
(四)承擔擬訂農機作業等技術指導意見並組織實施,核發聯合收割機等農機跨區作業證的行政輔助工作;
(五)開展農機技術服務隊伍建設和農機實用技術培訓工作;
(六)開展農機化統計和信息化的具體工作;
(七)完成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温州市農村新能源能源發展中心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能源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制定全市農村能源建設管理政策和農村能源建設規劃;負責農村能源行業管理,對建設項目實施規劃、管理、監督,指導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負責全市農業農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和全市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保護農村生態環境;負責引導、扶持農村能源技術開發和產業發展,開展農村能源培訓和統計工作。
温州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負責組織開展獸醫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豬屠宰、種子(種畜禽)、化肥、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以及動物衞生監督、植物檢疫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查處全市重大、複雜案件和跨區域案件以及網絡銷售等新型涉農違法案件。
温州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
指導全市漁業行政執法業務工作開展;綜合行使漁政監督、漁港監督、漁船檢驗、漁業無線電管理、漁業安全生產的執法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漁業資源及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保護漁業水域環境,依法處理漁業環境污染事故;協助調查處理沿海水域漁業船舶之間交通事故;負責漁業執法隊伍和裝備建設。
温州市農業站
負責全市糧油作物和蔬菜、食用菌、中藥材等一年生農作物生產的監督與管理,編制相關產業生產發展規劃、優勢農產品區域佈局,研究制訂農業生產有關政策,尤其是全市糧食安全生產政策制訂與實施;承擔全市糧油、蔬菜、食用菌、中藥材等農作物先進適用生產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等服務;研究農田耕作制度,優化種植結構,承擔種植結構調整、效益農業發展的指導和實施;參與並指導糧油、蔬菜、食用菌、中藥材等農作物生產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產業化等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生產基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糧食生產功能區的統籌;負責種植業行業管理,參與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温州市特產站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果、茶等經濟作物產業發展和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果、茶等經濟作物產業發展政策性調研,為市委、市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提供依據和建議;負責制定全市果、茶等經濟作物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市果、茶等經濟作物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規劃,負責全市果、茶等經濟作物優質良種苗木繁育的管理和質量監督;負責名特優果、茶等經濟作物的開發、基地建設、評比、質量管理監督,無公害果、茶等經濟作物的生產管理和質量監督;負責果、茶等經濟作物產品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的制訂與實施監督;負責果、茶、蔬等經濟作物行業管理,指導果、茶等經濟作物行業協會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果、茶等經濟作物產業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的統一管理工作,組織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推廣果、茶等經濟作物新品種,搞好結構調整,發展效益農業,負責實施重大技術推廣項目,推廣新技術和新機具,做好果、茶等經濟作物產銷信息管理和服務,組織各類展銷活動;負責示範推廣果、茶等經濟作物科學施肥技術,指導經濟作物肥料的開發、利用和商品有機肥的開發與應用;指導全市果、茶等經濟作物信息網絡體系建設,參與果、茶等經濟作物產業化工作。
温州市種子站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種植業發展和管理的方針政策,貫徹實施《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種子法》、《農作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制訂全市種子產業規劃,組織實施種子工程項目和全市種業體系建設。負責農作物種子品種管理。組織實施農作物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品種審定。負責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新品種保護。負責種子質量檢測和種子市場質量管理。負責組織農作物田間生產質量鑑定和組織到海南種子純度鑑定。承擔市本級糧食作物救災種子儲備任務和調撥。負責農作物新品種引試篩選,組織實施農作物新品種展示、示範和推廣。負責彙總和上報農作物品種推廣信息。指導監督種子協會及其專業分會開展工作。開展農作物品種生產調研,為市政府制定有關種子產業政策提供科學依據,指導農民合理調整農作物品種佈局和推廣應用優良品種。負責種子推廣技術培訓和開展業務指導。
温州市植保站
貫徹執行《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農藥管理條例》,《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有害生物治理的方針政策;監督、開展農作物有害生物災情、疫情監測和預警;監督、指導開展全市農業有害生物有效治理;全市有害生物測報系統的行業管理及農作物病蟲情報管理;制定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制定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治理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開展農村鼠情監測控制;負責農藥面源污染治理。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抗藥性監測與治理;試驗示範和推廣植保新技術、新農藥、新藥械及其他各項社會公益性職能。
温州市農產品檢驗測試中心
對本市農業生產基地及農户生產的農產品進行產品質量檢測,監測其農藥殘留,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同時在全市範圍內檢測上市的各類農產品的質量。對全市各類農業基地的土壤、水、氣等環境質量進行檢測。承擔完成中央、省下達的各項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承擔市政府下達的有關農產品質量監測工作。制定全市農產品質量監測工作計劃,為市、縣政府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提供參改。
温州市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中心
承擔優質農產品的引進、開發、推廣、服務;承擔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認證的服務工作。
温州市農村信息與宣傳中心
負責全市農業農村信息體系建設的規劃、指導;負責市委農辦(市農業局)政務信息和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的採集、分析、發佈;負責温州“三農”網門户網站的建設和維護;負責全市“農民信箱”日常管理和“農民信箱”信息員隊伍建設和培訓;負責縣、鄉鎮(街道)、社區信息服務點的考核和論證工作;負責農業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更新和管理;負責農技110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科技信息服務平台建設;負責網上農產品營銷服務平台建設;負責辦(局)公務處理系統的管理和維護;協調各縣(市、區)、市級涉農部門分中心的網絡和信息管理。
温州市牲畜屠宰管理所
主要承擔對定點牲畜屠宰場(點)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取締非法屠宰場(點)的各種違法經營活動。
温州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承擔動物疫病監測、檢測、診斷、動物疫情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等技術工作。
温州市耕地質量與土肥管理站
承擔農用地、耕地、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質量的監測管理工作;承擔土壤調查、評價、保護、改良以及產地環境監測的實施工作;指地耕地質量(產地環境)監測預警、地力評價和標準備農田動態管理;承擔土肥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應用,以及土肥重大農業生產技術推廣等職能。
温州市漁業技術推廣站
負責漁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及推廣;組織漁業技術培訓及漁業技術服務;負責水生動物檢疫、水產養殖病害及災情的監測、預報、防治;負責漁業水域的常規監測、漁業資源的動態監測及漁業污染事故技術檢測;承擔海洋科研項目的篩選、引進、對接、管理和服務;承擔海洋科技產學研合作和成果轉化;承擔海科園區公共實驗室、孵化基地的運行和管理等工作;承擔温州市漁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日常工作;承辦温州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温州市漁業應急處置指揮中心
對全市海洋執法船和漁業船舶進行實時船位監控,及時傳達漁業船舶救助通訊指令。負責局機關應急通訊值班;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信息化建設技術支撐工作;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安全通訊網絡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漁業無線電通訊、導航業務的技術培訓工作;協調處理轄區內漁業無線電管理事宜。 [5] 

温州市農業農村局所獲榮譽

2020年3月5日,被命名為“第一批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範單位”。 [6] 

温州市農業農村局現任領導

胡立左任温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8]  [10] 
陳桂雷、吳周富、周建波、林志保任温州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鄭慶惕任温州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季旭仁任温州市農業農村局總農藝師 [11-12] 
許道利任温州市農業農村局調研員
唐紹徵任温州市農業農村局副調研員
何北極、蘇國崇任温州市農業農村局副調研員 [7] 
吳振弟 温州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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