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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完税憑證

鎖定
海關完税憑證是增值税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增值税抵扣的憑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簡稱海關完税憑證。應根據相關海關完税憑證逐票填寫海關完税憑證抵扣清單,在進行增值税納税申報時隨同納税申報表一併報送。
海關完税憑證、運輸發票農產品收購憑證(含農業生產者開具的普通發票),由於這三種憑證是增值税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增值税抵扣的憑證,所以稱之為“三小票”。
中文名
海關完税憑證
外文名
The customs duty paid vouchers
別    名
三小票
功    能
憑證

海關完税憑證申報過程

從3月份申報開始,納税人除報送海關完税憑證抵扣清單紙質資料外,還需同時報送載有海關完税憑證抵扣清單電子數據的軟盤(或其他存儲介質)。未單獨報送的,其進項税額不得抵扣。如果納税人未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海關完税憑證抵扣清單或者填寫內容不全的,該張憑證不得抵扣進項税額

海關完税憑證注意事項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完税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個納税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税額;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取得的2004年1月31日以前開具的海關完税憑證,必須在2004年5月申報期前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再予以抵扣。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當期未取得海關完税憑證可不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税憑證抵扣清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