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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統計局

鎖定
浙江省統計局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辦公地址位於杭州市環城北路318號浙江省行政中心二號院。 [3] 
中文名
浙江省統計局
辦公地址
杭州市環城北路318號浙江省行政中心二號院 [3] 
性    質
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行政級別
正廳級

浙江省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全省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規劃,組織起草統計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省及各市生產總值,監督管理各市、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開展普查。牽頭組織人口、經濟和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普查和大型調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省情省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省第一、二、三產業以及能源、環境、投資、科技、社會、人口、勞動和就業、消費等統計調查。
(五)執行國家統計標準。依法審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省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
(七)負責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開展社會經濟發展綜合評價和民生民意調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省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指導各地各部門的統計信息計算機網絡建設和數據庫建設。
(九)負責統計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防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開展全省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十)協助設區市黨委管理市統計局正副局長、總統計師。組織指導全省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培訓。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省外交流與合作。配合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統一管理縣及縣以上政府統計部門的中央級和省級統計事業經費。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浙江省統計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統計局設13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政務信息、車輛保障、政府採購等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財產等後勤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辦公自動化建設。
政策法規處
政策法規處(掛統計稽查室牌子)。 組織起草有關統計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諮詢服務工作;管理民間和涉外社會調查事務;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受理、查處統計違法違紀案件;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等工作;指導和規範統計中介機構發展。
統計設計管理處
組織協調全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經濟、社會、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調查制度的調整與貫徹實施,研究改進統計調查方法組織管理全省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備案各地、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
綜合統計處
對全省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觀經濟分析報告和宏觀決策諮詢建議;管理全省宏觀統計數據和綜合統計數據庫,參與評估審核重要統計數據;整理、提供全省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組織統計新聞發佈工作,公佈全省性基本統計信息
國民經濟核算處
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全省及各市地區生產總值和資產負債核算;組織開展全省投入產出調查,編制投入產出表;開展所有制經濟成份、產業經濟核算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財政、金融、保險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省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工業統計處
工業統計處(掛農村統計處牌子)。組織實施全省工業、農村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工業、農村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各地糧食生產統計監測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省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省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省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全省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市政公用事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省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服務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批發零售貿易業、飲食業、交通郵電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居民服務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外貿、外資和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省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口和就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人口、勞動就業、勞動工資和人才資源統計調查,開展人口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組織開展“平安浙江”建設羣眾安全感等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省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社會和科技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社會和科技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開展社會發展水平、科技進步、自主創新力、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等統計監測評價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省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財務基建處
管理中央、省級統計事業經費、專項資金和省撥款的基本建設項目;監督管理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制定財務規章制度,負責財務審計工作;指導會計基礎規範化工作。
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外事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省屬調查隊人事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設區市黨委管理市統計局正、副局長、總統計師;組織指導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與職務評聘工作;組織管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浙江省統計局人員編制

省統計局行政編制8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統計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3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2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 

浙江省統計局直屬單位

浙江省地方統計調查隊
浙江省統計局數據管理中心
浙江省統計教育發展中心
浙江省統計研究與信息發佈中心(記者站)
浙江省統計局民生民意調查中心
浙江省統計大數據應用中心 [4] 

浙江省統計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吳勝豐 [6]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一級巡視員:吳家曦 [7] 
黨組成員、副局長:郭慧敏(女) [12-13] 
副局長:薛鴻翔
黨組成員、浙江省地方統計調查隊隊長:劉迎春
黨組成員、 統計執法監督局局長:蔡特
一級巡視員:張興華 [5]  [8-11]  [15-20] 

浙江省統計局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浙江省統計局能源和環境統計處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十三五”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成績突出集體稱號。 [2] 

浙江省統計局地理位置

浙江省杭州市環城北路318號浙江省行政中心二號院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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