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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審計
(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進行審計監督)
鎖定
財務審計審計目標
財務審計真實性
財務審計完整性
財務審計合法性
指報表的結構、項目、內容及編制程序和方法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存貨計價、固定資產折舊、成本計算、銷售確認、投資、報表合併基礎等方法的改變經過財税部門批准,經過調整後沒有違規事項。
財務審計準確性
指準確無誤地對報表各項目進行分析、彙總並反映在有關會計報表中。
財務審計公允性
財務審計表達與揭示
財務審計審計內容
首先要檢查各類報表是否編報齊全,仔細閲讀報表説明,注意報表反映的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資金變動情況與其他會計期間的分析對比,有關重大影響因素是否予以揭示,並要結合報表內容的審計,驗證報表附註説明是否真實。審計要點如下:
財務審計資產負債表
(2)將本期資產負債表各項目數字與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無變動較大或異常情況;同時,檢查資產負債表與其他報表的勾稽關係,並進行復算核對。
(4)審計人員在上述檢查中應特別注意,經分析比較,若出現某些項目的數額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不相符的情況,就要對這些項目作重點檢查,從總帳科目追查至原始憑證,必要時應結合對往來帳的函證、對存貨和固定資產等項資產的盤點,核實報表數字的真實性。
財務審計損益表
(1)檢查損益表內各項目填列是否完整,有無漏填、錯填,核對各項目數字之間的勾稽關係。
(3)核對損益表各項目數字與相關的總帳、明細帳數字是否相符,同時通過分析核對,發現有關損益項目數字的變化是否異常,並對疑點作進一步檢查。
財務審計現金流量表
(2)檢查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是否恰當。
財務審計合併報表
(1)檢查合併報表編制的基礎。即審核:合併報表內容的全面、完整性;子公司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會計政策差異、母子公司往來業務、債權債務、投資資料,子公司利潤分配、股權變動資料);母子公司決算日和會計期間的一致性;母子公司之間會計政策的一致性;母公司對子公司投資的會計核算處理的正確性。
(2)檢查確認合併報表範圍。根據母公司的長期投資帳和表明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投資與被投資關係的批准文件,確實屬於合併範圍的企業。對於應合併而未合併的子公司,要查明因何種原因未將其納入合併範圍;對於不應合併而進行了合併的企業,要查明母公司是否存在未經批准而收購(轉讓)股份等情況。
(3)檢查企業集團內部經濟往來情況。即檢查母公司提供的有關經濟往來的資料是否完整,並通過核對合併報表的抵銷關係,驗證合併報表的真實性。
②檢查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以及子公司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的相互抵銷情況。根據有關資料,核實債權債務是否真實存在;檢查母公司是否按程序和規定將核對一致的債權債務進行抵銷,對債權債務不一致的情況逐項核對,確定應否抵銷及抵銷多少;檢查內部應收帳款所計提的壞帳準備是否與管理費用進行了抵銷,抵銷金額是否正確。
審計的目的
審計的目的是指審計所要達到的目標和要求,是審計工作的指南。審計目的包括一般目的和特殊目的。
審計的一般目的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並表示審計意見,註冊會計師審計意見通常包括:公允性、合法性和一貫性。公允性是註冊會計師發表審計意見的首要內容。合法性是指註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編報及其財務會計處理,是否遵循了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一貫性是指註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被審計單位處理方法是否符合一貫性原則的要求。
審計的特殊目的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單位年度會計報表以外其他特定事項進行審計並表示審計意見。特殊審計意見一般包括公允性、合法性和一貫性幾個方面,只不過審計意見所表述的對象有所差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