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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廳

鎖定
江西省教育廳是主管全省教育事業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與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合署辦公。貫徹實施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
2017年11月,江西省教育廳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中文名
江西省教育廳
外文名
Jiangxi Education Department
辦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贛江南大道2888號
職    能
主管江西省省教育事業
隸屬單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
所獲榮譽
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合署辦公單位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
現任廳長
吳永明 [21] 

江西省教育廳主要職責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的決定;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二、討論決定全省教育系統改革、發展、黨的建設以及其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三、指導全省教育系統黨的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高等學校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維護穩定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和省中小學德育工作研究會。
四、協助省委管理高校校級領導幹部,抓好高校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推進教育系統幹部制度改革,制定教育系統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指導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指導高等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省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委。
六、指導全省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指導高等學校紀檢工作。
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黨的知識分子工作,指導高等學校黨的統戰工作。
八、指導全省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羣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九、負責管理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幹部。
十、承辦省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3] 
江西省教育廳
(一)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起草有關教育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及以下學校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省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教育督導工作,受省政府委託,負責對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嚮導的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制定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提出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的建議,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統籌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工作,組織執行高等學校設置標準,提出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的建議,組織執行學科專業目錄、教學基本文件,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工作,組織指導“211工程”和學校省部共建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監督測評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八)指導教育宣傳、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
(十)主管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承辦教育系統表彰獎勵、教師職稱評審工作。
(十一)主管各類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承辦教育部下達的有關非學歷教育考試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全省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二)規劃指導教育系統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承擔國家級和省級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和產學研結合。
(十三)統籌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工作,負責出國留學和來贛留學及外籍教師管理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承擔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審批的職責。
(十四)負責語言文字工作,制定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語言文字信息處理中語言文字的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對其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
(十五)負責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制定學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七)負責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十八)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 

江西省教育廳內設機構

委廳辦公室
負責委廳文秘、機要、檔案、公文處理工作;承辦信息、督查、保密、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治理工作。
工委組織部(廳人事處)
負責擬定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高等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配合省委組織部考察全省高等本科院校和高等專科學校領導班子及校級領導幹部,並提出調整交流、職務任免的建議;負責教育系統的統戰和幹部培訓等方面的工作。
負責管理委廳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職稱、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省教育系統人事人才工作,承辦全省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工作;協調指導省級教育社團有關工作。
工委宣傳部(廳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處)
指導全省教育系統黨的思想政治建設、教育宣傳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指導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工作;規劃、組織全省高校哲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及基地建設;規劃、指導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
工委研究室(廳政策法規處)
負責對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教育改革與發展等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承辦全省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有關工作;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委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發展規劃處(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處)
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省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提出我省高校招生計劃建議;提出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指導性招生計劃建議;提出中等及以下學校設置標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審核省屬高校、普通中專的設置、撤銷、更名和調整等事項;承擔全省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佈工作;承辦省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基建投資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省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指導全省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訂社會力量辦學政策,承擔普通民辦高校辦學許可等工作。
財務處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的政策;負責機關、省屬高校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承擔教育經費的統籌和全省教育財務、教育專項經費、教育捐贈資金、中小學校舍建設的管理。
基礎教育處(省中小學德育工作辦公室)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全省基礎教育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文件;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科書;指導中小學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置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全省基礎教育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文件;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科書;指導中小學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置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工作。
高等教育處(科技處)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全省基礎教育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文件;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科書;指導中小學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置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工作。
師資處
組織擬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和培訓基地建設規劃及政策;指導中小學教師培養培訓、交流、資格認定、繼續教育、證書頒發工作;指導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和教師權益保護工作;負責高校教師資格認定、中小學教師(校長)省級培訓、特級教師、中小學學科帶頭人評審和教師節工作。
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省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
宏觀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制定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規劃、指導相關專業教材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協調大中學校及學生參加全國、全省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省教育廳港澳台辦公室)
負責全省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工作;審核和參與監管涉外教育中介機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與項目、外籍教師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審批在贛舉辦的外國教育展;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處(信訪處)
統籌協調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督促、指導學校落實安全穩定防範措施;協調處置安全穩定重大事件;協助指導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訪管理工作。受理涉及省教育廳工作方面的羣眾來信來訪;檢查指導全省教育系統信訪工作。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承擔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全省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兩基”的實施和鞏固提高工作、中等和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
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管理全省高校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參與制定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與發展規劃並指導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學位質量評估、檢測工作;負責全省高校重點學科建設工作;組織協調“211工程”的實施工作。
語言文字工作處(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管理全省語言文字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學校及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負責語言文字信息處理中語言文字的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對其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培訓測試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省教育紀工委(省監察廳駐省教育廳監察室)
為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指導全省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指導高等學校紀檢工作;負責省委教育工委機關和省教育廳機關以及教育廳直屬單位的紀檢工作。
省審計廳教育審計處
江西省審計廳的派駐機構。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廳機關車輛管理;
3、負責經營和管理江西教育印刷廠;
4、負責廳機關基建管理,以及房屋維修等工作;
5、負責廳機關物業管理工作;
6、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會議、接待工作;
7、負責廳機關大宗辦公設備與日常消耗品的採購;
8、負責廳機關文印室管理工作;
9、負責廳機關資產登記、領用、管理;
10、負責廳機關日常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11、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 

江西省教育廳歷史沿革

2018年11年02日,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組建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省委議事協調機構。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省教育廳合署辦公。 [2] 

江西省教育廳教育概況

2020年學年初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概況
-
學校數
畢業生數
招生數
在校生數
畢業班學生數
教職工數
專任教師
研 究 生
16
10621
16029
44600
14960
-
6178
博士
9
239
720
2282
970
-
-
碩士
16
10382
15309
42318
13990
-
-
普通高等教育
103
303308
389445
1134950
312027
84928
60224
本科
45
122933
148517
568044
136353
56759
38618
專科
58
180375
240928
566906
175674
28169
21606
成人高等教育
8
49329
84799
218269
52969
875
615
普通中等專業學校
95
65859
101965
241879
58379
10293
7574
成人中等專業學校
87
3569
1021
5198
2085
1815
1576
職業高中
145
42701
46341
138416
47174
7593
5075
普通中學
2673
962722
1145924
3256039
1023938
237636
197049
高 中
496
326947
377216
1055368
334965
95558
60479
初 中
2177
635775
768708
2200671
688973
142078
136570
其中:民辦
340
111513
148841
407003
123938
28714
22528
小 學
7330
765289
658488
4114416
681991
211617
238475
其中:民辦
54
37779
20252
158828
36258
2151
1776
幼兒園
15958
601978
608004
1657888
676652
165264
102539
其中:民辦
9666
383626
324109
949354
354024
104544
63581
特殊教育學校
95
7058
6930
37644
8009
1982
1767
工讀學校
1
196
171
302
0
47
42
[5] 

江西省教育廳直屬單位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教育招生和考試的方針、政策、法規,參與擬訂全省教育招生、考試政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招生、考試和錄取的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普通高校(含碩士、博士研究生,下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組織協調全省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升學考試的命題和招生錄取工作。
(二)制定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課程設置計劃,管理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負責自學考試學籍管理,頒發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三)承擔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各類考試和與教育相關的其它專業證書考試,承擔教育部和境外考試機構委託在省內組織的各項國際交流考試工作,承擔有關部門及單位委託的與教育有關的其它考試。
(四)指導有關考點的建設,指導考風考紀建設,協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考試違紀舞弊事件。
(五)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考試工作;承辦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黨校
1、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開展全省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政治理論培訓工作。
3、指導全省高校黨校業務和協調高校黨校工作。
4、開展高校黨建理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工作。
5、主辦《江西高校黨建》。
江西省教育科學研究所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主持或參與全省性教育發展戰略、政策法規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調研、起草和論證工作;
3、負責組織完成省教育廳批准下達的年度課題計劃以及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課題任務;
4、負責對現實教育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教育行政決策提供參考性依據;
5、負責組織開展和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介教教育教學改革和科研成果;
6、負責向教育系統和全社會普及教育科學知識(含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協助對各類人員進行教育科學知識方面的培訓;
7、負責中小學勞動技術教育課的教研和管理以及中小學其他實踐類、綜合類課程的理論研究、教學研究、教材建設;
8、負責研製和開發面向教育市場的具有教育科研含量的若干教育產品;
9、負責編輯出版地方性教育理論刊物《江西教育科研》。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研究基礎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方法和課程評價,研究開發教育資源,探索教學規律;
3、負責組織教研人員和教師參加教學工作研究和教學科學研究等教研活動,組織教師進行專題性研修活動和進行課題研究;
4、負責組織教師學習教育理論,指導學校實施課程方案和進行教學改革實驗,總結推廣教育教學改革經驗;
5、負責制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學常規制度,提出執行課程方案和使用教材的意見,並指導與督促貫徹落實;
6、負責全省中考命題和高中會考命題,以及學校技能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無紙化考試命題工作,承辦中小學各學科競賽組織、閲卷等工作;
7、負責組織編寫中小學和幼兒園教材(含地方課程教材)和教輔材料,提出教學用書選用意見。組織教材試驗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8、參與中小學和幼兒園省級優秀教學成果、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特級教師和學科帶頭人評審的有關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課程改革實驗,制訂實驗計劃,培訓實驗教師,指導實驗工作,推廣實驗成果;
9、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教育傳媒集團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組織宣傳報道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動態,以及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情況與經驗;
3、負責組織宣傳報道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的教學工作經驗,以及優秀教師的先進典型事蹟;
4、負責組織對省教育廳的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進行宣傳報道;
6、負責管理江西新蕾教育文化傳播中心;
7、負責管理《中國教育報》江西記者站的日常工作;
8、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教育技術裝備站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擬定本省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規則以及年度工作計劃,並指導各地組織實施;
3、負責全省中小學裝備標準的制定以及裝備的建設與配備、使用與管理、檢查評估與達標驗收工作;
4、負責擬定中小學實驗室教師及管理人員配備標準的指導培訓工作;
5、負責全省中小學學具的推廣、使用和普及,組織學具徵訂、發行、結算和管理工作;
6、負責全省教學儀器設備產品標準制定,指導研製、開發新產品和組織技術鑑定工作;
7、負責全省教學儀器設備產品的質量監督和推薦產品工作;
8、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實驗教學、自制教具活動並指導中小學實驗操作考試業務工作;
9、負責指導江西省中小學實驗教學研究會和江西省教學儀器行業協會的工作。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學校後勤與產業辦公室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制定全省學校後勤、校辦產業發展規劃,推進學校後勤和校辦產業的改革與發展;
3、負責全省學校後勤、校辦產業的監管與指導;
4、負責全省中小學校勞動實踐場所的建設規劃、指導生產、綜合開發利用;
5、負責全省中小學生統一着裝、空白作業本的監管;
6、負責承擔全省教育行業風險管理工作;
7、負責全省學校後勤管理人員、校辦產業管理人員與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
8、負責全省學校後勤、校辦產業的經濟情況統計、財務報表彙總工作;
9、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 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 負責擬定本省電教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各級電教部門組織實施,協同與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解決電教工作中的問題;
3、 負責收集、編制、儲存、整理和審定有關基礎教育的電教教材資料和信息,出借、發行電教教材、資料,為教學工作提供服務;
4、 負責研究全省電教教材和教法,促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5、 負責擬定全省電教經費分配建議報省教育廳審批,並監督全省電教經費的使用及管理。協同有關方面加強對電教設備標準化、系列化的研究,改進提高技術質量,指導電教設備的訂購、保管、維修工作;
6、 負責指導各地開展電化教育設備技術服務以及電教諮詢活動,普及電化教育知識;
7、 負責組織培訓全省電化教育工作人員;
8、 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教育電視台、江西教育傳媒培訓中心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擬定本省教育宣傳規劃、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宣傳報道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動態,以及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情況與經驗;
4、負責組織對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進行宣傳報道;
5、負責組織接收轉播中國教育電視台新聞節目、遠程教育節目和信息資源,完成我省遠程教育節目和信息的整合、播出和傳輸工作;
6、負責組織完成教育部國家基礎教育資源庫及有關部門下達的上星電視教材製作任務
7、負責參與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承接有關部門和單位宣傳片、專題片、專題節目的攝製工作;
8、負責指導與監督記者站、通訊員站、通聯站和基層教育電視台的業務工作,並組織培訓記者站、通訊員站、通聯站和基層教育電視台有關業務人員;
9、負責省內院校廣播電視、新聞傳媒等相關專業學生實訓,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技術和傳媒人才培訓,以及廣播電視等相關專業考試學生的考前培訓工作;
10、負責教育傳媒相關產業的研發、推介、運營,以及利用教育電視媒體發佈國內廣告業務,開展信息諮詢、綜合技術、設備租賃等服務工作;
11、負責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高校出版社職能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編輯出版各級各類學校教學需要的教材、教學參考書、教學工具書及其他教學輔助用書,推動學校的教學工作、學科建設和地方教材建設;
3、負責編輯出版反映不同學派、學術觀點和風格的學術著作,促進我省哲學社會科學及自然科學研究的繁榮和發展;
4、負責編輯出版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需要的出版物,為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提供更多的精神產品;
5、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擬定全省普通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性文件並指導組織實施;
3、負責全省普通院校畢業生的資格審核以及就業方案制定和就業派遣工作;
4、負責管理全省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絡、雙向選擇活動和畢業生就業市場;收集、整理、發佈畢業生供需信息;
5、負責全省普通院校畢業生就業數據統計及上報;
6、負責組織開展普通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政策諮詢、就業技能培訓以及畢業生就業指導人員培訓等工作;
7、負責開展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宣傳工作、編輯發行畢業生就業指導的資料和刊物;
8、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
2、負責承擔全省教育事業統計與分析以及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技術性工作;
3、負責指導全省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4、負責組織全省各級教育部門信息管理和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全省教育管理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6、負責"江西教育網"網站、廳機關計算機網絡建設和技術管理以及日常運行維護工作;
7、負責協調中國教育科研網江西主節點(設在南昌大學網絡中心)的有關管理工作;
8、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落實以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為主要內容的高校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政策;負責高校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和發放的相關管理工作;
2、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推動相關工作;
3、落實以“兩免一補”(免書費、免學雜費、發放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為主要內容的義務教育階段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政策,落實中小學其他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推動相關工作;
4、負責外資貸款教育項目的執行及管理工作;
5、負責推動和接受社會助學的相關工作;
6、負責完成省助學貸款協調領導小組和委廳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江西省基礎教育質量監測評估中心
1、按國家擬定的基礎教育質量監測標準和監測工具,制定全省基礎教育質量監測方案,具體實施全省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
2、根據國家基礎教育質量監測標準,研究開發本省相應的監測工具,建立指標體系;
3、為全省各地開展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
4、負責全省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評估工作;
5、配合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做好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
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開發辦公室
1、協助省教育廳規劃和制訂全省高校科技產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
2、協助省教育廳做好全省高校產學研合作、技術轉移和科技產業工作。
3、協助省教育廳做好高校各類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申報和評審工作。
4、組織高校開展科技成果推廣、展示、交易工作。
5、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做好江西省高校科研信息技術工程中心工作,為全省高校提供科技信息諮詢服務。
6、協助省教育廳指導高校知識產權工作,承擔高校專利諮詢、申請、代理、轉讓等服務工作。
7、協助省教育廳組織高職院校技能競賽工作。
8、完成委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西教育國際合作中心
1、受省教育廳委託開展教育國際合作項目和教育國際交流項目;
2、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委託受理留學回國人員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工作及為留學回國人員提供其他服務工作;
3、協助教育廳承辦漢語推廣及漢語教師培訓選派工作;
4、協助教育廳承擔國家公派留學各種項目的申請受理工作;
5、協助教育廳承辦因公出國(境)訪問團組和教育系統出國(境)外培訓工作;
6、負責開展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工作;
7、負責教苑旅行社開展的各項工作;
8、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委廳領導交辦的工作。 [7] 

江西省教育廳直管高校

江西省高校(公辦本科)
贛南師範學院
江西科技師範學院

江西省教育廳現任領導

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吳永明
主持委廳全面工作。 [21-22] 
工委副書記:鄭志軍
負責教育改革、機關行政、組織人事人才、統一戰線、機關黨建方面工作。分管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處、委廳辦公室、工委組織部(廳人事處)、工委統戰部、廳直屬機關黨委。聯繫九江職業技術學院。
工委委員、副廳長:汪立夏
負責宣傳教育、意識形態、社科研究與思政工作、心理健康教育、財務、安全穩定、語言文字、教材、學生資助、教育新型智庫方面工作。分管省教育評估監測研究院,工委宣傳部(廳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處)、廳財務處、廳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處(信訪處)、廳語言文字工作與教材處(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繫江西陶瓷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
一級巡視員:劉雪平
負責考試招生方面工作。分管省教育考試院。主持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工作。
工委委員、紀檢組長:史國珍
負責紀檢、監察方面工作。分管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
工委委員、廳總督學:曹伴好
負責政策研究、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教師教育、教育督導、教育治理方面工作。分管工委研究室(廳政策法規處)、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廳教師工作處、廳教育督導處、江西江教之聲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聯繫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江西製造職業技術學院。
工委委員、副廳長:劉小強
負責教育規劃、“雙一流”建設、高等教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科學技術、民辦教育、國際(港澳台)合作交流方面工作。分管廳發展規劃處(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處)、廳高等教育處(研究生教育處)、廳科技與成果管理處、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辦公室)、省教育國際合作與教師發展中心。聯繫江西工業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工委委員、副廳長:程裕秋 [20] 
負責基礎教育、校外教育培訓監管、體育衞生與藝術、教學研究、教育裝備方面工作。分管廳基礎教育處(省中小學德育工作辦公室)、廳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廳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省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省教育廳教學教材研究室、省教育技術與裝備發展中心。聯繫江西省輕工業科技中等專業學校(江西省輕工業高級技工學校)。
江西省教育廳工委委員(掛職):孫照海 [24] 
省教育評估監測研究院黨委副書記、院長:丁國華 [17] 
主持省教育評估監測研究院全面工作。
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徐峯 [9] 
主持省教育考試院行政工作。
省教育評估監測研究院黨委書記:劉靜儉 [18] 
主持省教育評估監測研究院黨委工作。
廳二級巡視員:雷傑華
廳二級巡視員:楊春年
廳二級巡視員:李 偉 [23] 

江西省教育廳所獲榮譽

2016年6月23日,中央電化教育館發文公佈了全國教育信息化應用展覽有關獎項獲獎名單,江西省教育廳榮獲“全國教育信息化應用展覽最佳設計獎”。 [10] 
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紀委在北京召開全國紀檢監察系統表彰大會,江西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被授予“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 [11] 
2018年06月28日,江西省教育廳直屬機關黨委榮獲“省直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督導辦黨支部謝頡同志榮獲“省直機關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12] 
2020年3月12日,被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評為“2019年度消防工作先進部門”。 [13]  同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先進單位”表彰。 [14] 
2021年12月,江西省教育廳(微信公眾號),入選走好網上羣眾路線百個成績突出賬號通報表揚名單。 [19] 
2022年6月,江西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被評為江西省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先進集體。 [15-1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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