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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穆公主
(唐玄宗長女)
鎖定
永穆公主人物生平
開元十年(723年),永穆公主出嫁王繇。當時,唐玄宗命令有司依照太平公主出嫁標準準備永穆公主婚禮。一行認為唐高宗後期只有一個女兒,所以特別優待,又太平公主因驕奢僭越而獲罪,不應該引為舊例。唐玄宗接受其諫言,追回赦命不實行,公主婚禮依照常禮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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駙馬王繇為唐中宗女定安公主之子,父親王同皎。一日,王鉷之子衞尉少卿王準帶領奴僕到訪王繇,王繇以卑躬屈膝的神態迎接,王準挾彈命中王繇的冠,折斷其玉簪,他認為自己是開玩笑。等到王繇留王準吃飯,永穆公主親自為王準擺放餐具。王準走後,有人對王繇説:“雖然王準憑藉其父親的權勢,但你讓公主為他準備食物,如果讓皇帝知道,是否不合適。”王繇説:“皇帝雖然會發怒但是沒有禍患,至於王準,生死繫於他手上,不敢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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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寶七載(749年),永穆公主奏請出家為女道士,遂將平康坊的家宅建為道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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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穆公主史料記載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開元十年,永穆公主出降,敕有司優厚發遣,依太平公主故事。一行以為高宗末年,唯有一女,所以特加其禮。又太平驕僭,竟以得罪,不應引以為例。上納其言,遽追敕不行,但依常禮。
《新唐書·卷八十三·列傳第八》
玄宗二十九女。永穆公主,下嫁王繇。
《資治通鑑》
永穆公主將下嫁,敕資送如太平公主故事。僧一行諫曰:“武后惟太平一女,故資送特厚,卒以驕敗,奈何為法。”上遽止之。
準嘗帥其徒過駙馬都尉王繇,繇望塵拜伏;準挾彈命於繇冠,折其玉簪,以為戲笑。既而繇延準置酒,繇所尚永穆公主,上之愛女也,為準親執刀匕。準去,或謂繇曰:“鼠雖挾其父勢,君乃使公主為之具食,有如上聞,無乃非宜?”繇曰:“上雖怒無害,至於七郎,死生所繫,不敢不爾。”
《唐會要·卷六》
開元十年。永穆公主出降,敕有司優厚發遣,依太平公主故事。僧一行諫曰:高宗末年,唯有一女,所以殊其禮。又太平驕僭,竟以得罪,不應引以為例。上納其言。
《唐會要·卷五十·尊崇道教》
《唐語林·卷四·賢媛》
《明皇雜錄》
王鉷之子準為衞尉少卿,出入宮中,以鬥雞侍帝左右。時李林甫方持權恃勢,林甫子岫為將作監,亦人侍帷幄。岫常為準所侮,而不敢發一言。一旦,準盡率其徒過駙馬王瑤私第,瑤望塵趨拜,準挾彈,命中於瑤巾冠之上,因折其玉簪,以為笑樂。遂致酒張樂,永穆公主親御。七公主即帝之長女也,仁孝端淑,頗推於戚里,帝特所鍾愛。準既去,或有謂瑤曰:”鼠輩雖恃其父勢,然長公主帝愛女,君待之或闕,帝豈不介意耶?”瑤曰:”天子怒無所畏,但性命系七郎,安敢不爾0”時人多呼準為七郎,其盛勢橫暴,人之所畏也如是。
《五台山清涼寺碑》
開元二十有八載,帝之元女日永穆公主,銀漢炳靈,瓊娥推質,發我上願,歸乎大雄。
《全唐文》
◇ 為宰相謝賜永穆公主池亭遊宴表
臣某言:內使趙侃奉宣恩旨,賜臣等明日於永穆公主池亭遊宴者。謬承天澤,頻賜春遊。小人之腹,每辱於珍膳;下里之聽,屢聞於仙樂。殊私薦及,榮施難酬。雖朝野多歡,實樂太平之運;而涓埃莫效,彌慚非據之恩。無任悚灼之至,謹奉表陳謝以聞。
永穆公主親屬成員
永穆公主長輩
父親:唐玄宗李隆基
永穆公主丈夫
永穆公主兒子
王諒,光祿卿、鴻臚少卿,襲琅琊郡公,娶許王李素節孫女、褒信郡王李璆之季女。有五子三女:王郵,王鄂,王邠,王鄃,王鄠,長女適前江陵府公安縣令段宥,次女適前大理評事李系,晚年出家,法號悟真;次女適太原府祁縣尉李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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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穆公主同母弟
延王李玢,唐玄宗第二十子,本名李洄。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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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唐語林 卷四 賢媛】 玄宗在人間,聞嬌陳之名。及召入宮見上,因涕泣,稱痼疾且老,上知其不欲背柳氏,乃許其歸。因語之曰:“我聞柳家多賢女子,可以備職者,為我求之。”嬌陳乃以睦州女弟對。乃選入充婕妤,生延王及永穆公主焉。
- 2. 《全唐文補遺》第三輯 一一八頁 《唐故博平郡主隴西李氏墓誌銘並序》
- 3. 《唐文拾遺 正文 卷十二》大唐故奉義郎行京兆府涇陽縣主簿王府君墓誌銘(並序) 公諱𨙸,字文秀,琅耶臨沂人也。曾祖同皎,駙馬都尉琅耶文烈公,贈太子少保,尚定安長公主。祖繇,駙馬都尉琅耶懿公,贈太子太傅,尚永穆長公主。父訓,累授光祿卿,娶嗣紀王纖誠之季女。
- 4. 《新唐書·卷八十三·列傳第八》玄宗二十九女。永穆公主,下嫁王繇。
- 5.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一》開元十年,永穆公主出降,敕有司優厚發遣,依太平公主故事。一行以為高宗末年,唯有一女,所以特加其禮。又太平驕僭,竟以得罪,不應引以為例。上納其言,遽追敕不行,但依常禮。
- 6. 《資治通鑑》永穆公主將下嫁,敕資送如太平公主故事。僧一行諫曰:“武后惟太平一女,故資送特厚,卒以驕敗,奈何為法!”上遽止之。準嘗帥其徒過駙馬都尉王繇,繇望塵拜伏;準挾彈命於繇冠,折其玉簪,以為戲笑。既而繇延準置酒,繇所尚永穆公主,上之愛女也,為準親執刀匕。準去,或謂繇曰:“鼠雖挾其父勢,君乃使公主為之具食,有如上聞,無乃非宜?”繇曰:“上雖怒無害,至於七郎,死生所繫,不敢不爾。”
- 7. 《唐會要·卷五十·尊崇道教》華封觀,平康坊。天寶七載。永穆公主出家,舍宅置觀。其地西北隅,本梁公姚元崇宅。以東即太平公主宅,其後敕賜安西都護郭虔曜。今悉併為觀,號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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