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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執禮

(北宋文人)

鎖定
梅執禮(1079年-1127年),字和勝,婺州浦江(今屬浙江)人,宋代文學家。 [2] 
梅執禮於崇寧五年(1106年),登進士第,調補常山尉,未赴任。又為敕令刪定官、武學博士。歷任軍器、鴻臚丞,比部、度支、吏部員外郎等職。宣和初年(1119年),梅執禮為給事中,與時相論事不合,改禮部侍郎。後降為顯謨閣待制、知蘄州,改知滁州,又入朝為集英殿修撰。 [2] 
宋欽宗即位,移知鎮江府,召入為翰林學士,歷任吏部、户部尚書。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圍京都。梅執禮勸宋徽宗親征。終因京師淪陷而被殺,時年49歲。 [2] 
別    名
梅節愍
和勝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婺州浦江
出生日期
1079年
逝世日期
1127年
主要作品
《梅執禮集》又名《文安集》
本    名
梅執禮

梅執禮人物簡介

為官剛正嚴明,不避權貴。權臣王黼一日宴請,席間盛陳女樂,導覽府中園池樓閣。執禮正色直言,罷宴辭歸,並寄詩進誡。王黼不悦。梅執禮上疏以不能引薦人才為由堅請辭職。王黼知道後説:“他這是想當宰相嗎?”以其在祭祀原廟(正廟以外另立的宗廟)時遲到為由,奏貶其以顯謨閣待制知蘄州,又剝奪官職;次年徙為滁州知州。滁州向有供官炭之例,樹木砍伐殆盡,執禮到任奏請免供。又百姓苦於鹽税苛重,覆上書,得以蠲免。百姓為之繪像立祠。
欽宗即位,因郊祀禮成加恩臣民,復以梅執禮為徽猷閣待制,靖康元年(1126年)起用知鎮江府,召為翰林學士知制誥,未任,改除授吏部尚書侍講,不久改户部尚書。時金兵入侵,軍用不足,執禮建議宮中經費改屬外朝掌握,月省銀30萬兩。金兵圍京師,勁皇上親征以勵士氣,結果被用事者所阻。靖康二年(1127年)正月,汴京外城失守,欽宗赴金營求和,被金人扣押為人質勒索大量金銀。二月,金人又廢徽宗、欽宗二帝為庶人,宋將範瓊變節將徽宗等皇室成員押赴金營,梅執禮力爭無果,回家對母親説:“主辱臣死,還活着做什麼?”母親説:“忠孝難兩全,你受國家如此厚恩,應該傾心上報,不要以老人為念。”於是梅執禮託兄弟贍養父母,毅然與諸將商議,計劃夜襲敵營救回徽宗、欽宗,遂借賑給為名,與將領吳革、宗室趙子昉等秘密聯絡軍民,數日間得10餘萬人。同時,梅執禮與同僚陳知質、程振、安扶知道民力已困,不可能滿足金人的要求,就冒着被金人軍法處置的危險假意周旋,拒不繳納。有宦官挾私報復向金人報告了開封城的真實情況,建議金人趁開封城缺糧而向開封百姓賣糧,開封百姓果然拿錢買糧,證明了梅執禮等人並沒有將開封城搜刮乾淨。金帥完顏宗翰怒責梅執禮等四人,脅迫從命,執禮等答道:“百姓空虛,無從徵集,故難從命!”完顏宗翰問誰是官長,意在責難梅執禮,程振怕梅執禮獲罪,上前説:“我們都是官長。”完顏宗翰先將四人的副職侍御史胡舜陟、殿中侍御史胡唐老、監察御史姚舜明王俁杖責一百,梅執禮等人為他們求情。四人隨即被遣回,騎馬到南薰門外時,金人在後面喊:“尚書且止,有元帥台令。”四人於是下馬跪下聽令,被依次打死、梟首。而梅執禮與吳革等人拯救二帝的計劃也因範瓊出賣而失敗。
高宗追贈通奉大夫資政殿學士,諡節愍。
梅執禮通諸經,尤精《周易》,著有《文安集》15卷。

梅執禮《宋史》梅執禮傳

梅執禮,字和勝,婺州浦江人。第進士,調常山尉未赴,以薦為敕令刪定官、武學博士。大司成強淵明賢其人,為宰相言,相以未嘗識面為慊。執禮聞之曰:“以人言而得,必以人言而失,吾求在我者而已。”卒不往謁。
軍器、鴻臚丞,比部員外郎,比部職勾稽財貨,文牘山委,率不暇經目。苑吏有持茶券至為錢三百萬者,以楊戩旨意迫取甚急。執禮一閲,知其妄,欲白之,長貳疑不敢,乃獨列上,界詐也。改度支吏部,進國子司業兼資善堂翊善,遷左司員外郎,擢中書舍人給事中
林攄以前執政赴闕宿留,冀復故職,執禮論去之。孟昌齡居鄆質人屋,當贖不肯與,而請中旨奪之,外郡卒留役中都者萬數,肆不逞為奸,詔悉令還,楊戩佔不遣;內侍張佑董葺太廟,僭求賞:皆駁奏弗行。遷禮部侍郎
素與王黼善,黼嘗置酒其第,誇示園池妓妾之盛,有驕色。執禮曰:“公為宰相,當與天下同憂樂。今方臘流毒吳地,瘡痍未息,是豈歌舞宴樂時乎?”退又戒之以詩。黼愧怒,會孟饗原廟後至,以顯謨閣待制知蘄州,又奪職
明年,徙滁州,復集英殿修撰。時賦鹽虧額,滁亦苦抑配。執禮曰:“郡不能當蘇、杭一邑,而食鹽乃倍粟數,民何以堪?”請於朝,詔損二十萬,滁人德之。
欽宗立,徙知鎮江府,召為翰林學士,道除吏部尚書,旋改户部。方軍興,調度不足,執禮請以禁內錢隸有司,凡六宮廩給,皆由度支乃得下。嘗有小黃門持中批詣部取錢,而封識不用璽,既悟其失,復取之。執禮奏審,詔責典寶夫人而杖黃門。
金人圍京都,執禮勸帝親征,而請太上帝后、皇后、太子皆出避,用事者沮之。洎失守,金人質天子,邀金帛以數百千萬計,曰:“和議已定,但所需滿數,則奉天子還闕。”執禮與同列陳知質、程振、安扶皆主根索,四人哀民力已困,相與謀曰:“金人所欲無藝極,雖銅鐵亦不能給,盍以軍法結罪,儻窒其求。”而宦者挾宿怨語金帥曰:“城中七百萬户,所取未百一,但許民持金銀換粟麥,當有出者。”已而果然。酋怒,呼四人責之,對曰:“天子蒙塵,臣民皆願致死,雖肝腦不計,於金繒何有哉?顧比屋枵空,亡以塞命耳。”酋問官長何在,振恐執禮獲罪,遂前曰:“皆官長也。”酋益怒,先取其副胡舜陟胡唐老姚舜明王俁,各杖之百。執禮等猶為之請,俄遣還,將及門,呼下馬撾殺之,而梟其首,時靖康二年二月也。是日,天宇晝冥,士庶皆隕涕憤嘆。
初,車駕再出,執禮與宗室子昉、諸將吳革等謀集兵奪萬勝門,夜搗金帥帳,迎二帝以歸。而王時雍、徐秉哲使範瓊泄其謀,故不克。死時,年四十九。高宗即位,詔贈通奉大夫端明殿學士。議者以為薄,復加資政殿學士。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