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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縣農業農村局

鎖定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農業農村局),是桐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2019年3月26日,桐柏縣農業農村局舉行掛牌揭牌儀式。 [3] 
現任桐柏縣委農辦主任,桐柏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潤濤 [2] 
中文名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
成立時間
2019年3月26日 [3]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張潤濤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機構概況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正式成立

2019年3月26日,桐柏縣農業農村局正式掛牌成立。 [3]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機構改革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
根據桐柏縣機構改革方案,將整合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縣農業局(縣畜牧局)的職責,以及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縣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縣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漁業漁政管理職責,劃入縣農業機械管理局的行政職能,組建縣農業農村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掛縣畜牧局牌子。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 [3]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機構設置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縣委農辦秘書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督查催辦、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制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局所屬單位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處理縣委農辦日常事務。
(二)人事股(縣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小組辦公室)。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受委託承擔農業系列初級職稱評審有關工作;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牽頭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農業法制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貫徹落實農業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審批綜合辦理工作,開展“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負責由縣級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責,統籌協調重大農業違法案件查處、跨區域執法工作;受理農業違法行為的舉報並依法處理。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監督管理;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開展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無公害農產品認定和地理標誌農產品登記相關工作。
(四)改革發展規劃股。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措施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措施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措施建議;擬定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負責現代農業示範區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指導農場體制改革和現代農業建設
(五)計劃財務與審計績效股。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性措施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措施制定;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農業財政及基本建設項目專項審計工作;組織開展所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專項內部審計工作;制定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制度,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及預算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六)農業產業化與信息股。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擬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措施;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措施、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農業產業化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指導鄉村特色產業結構調整和相關產業園區建設;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監測工作;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農業貿易促進、談判及產業損害調查等相關工作;負責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出口工作;承擔農業對外援助和合作交流相關事宜;負責農業外資項目管理工作。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農業展會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七)農村社會事業與經濟發展指導股。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革命老區發展促進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導美麗鄉村建設
負責農村合作經濟指導、集體經濟指導和宅基地管理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社示範創建工作,組織落實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相關政策;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落實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相關支持政策;指導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經統計有關工作;提出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相關建議;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承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情況監測、統計和調查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八)科技教育股(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指導農業科研與科技創新體系、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科研、技術引進工作,組織開展農業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管理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參與農業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九)種植業股。擬訂糧食作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作物結構和佈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負責農情信息的監測與發佈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相關工作;組織農作物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登記及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擬訂經濟作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經濟作物結構和佈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實施農業發展;指導經濟作物重大技術推廣。擬定農作物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指導全縣農藥管理體系建設;承擔農藥生產、登記、經營和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藥使用風險監測與評價、農藥行業統計有關工作,發佈預警信息;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
(十)畜牧業股。指導全縣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發展;負責畜牧業發展有關規劃實施工作及種養業協調發展;組織開展畜禽新品種培育和推廣工作;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牧業生產監測、預警和行業統計工作;擬訂畜禽種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擬定全縣奶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奶源基地建設、奶牛遺傳改良、奶畜規模化標準化生產、生鮮乳收購站規範化建設;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擬訂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畜禽屠宰技術鑑定活動。
(十一)獸醫獸藥股(縣政府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程;組織制定並實施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動物防疫檢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承擔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承擔獸醫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縣境動物衞生監督檢查站管理工作;制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和應急管理預案、應急處置技術規範及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動物疫情應急信息化指揮系統建設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平台運行和管理工作;負責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和應急儲備資金、應急物資管理及調度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培訓和應急處置演練工作。
組織擬訂飼料行業、獸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飼料產品質量標準和行業技術規範;組織開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監測預警,負責飼草飼料開發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飼料行業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指導飼料企業執行飼料質量安全規範;承擔飼料工業統計工作;負責獸藥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獸藥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獸藥質量監測檢驗體系建設規劃和獸藥質量監督抽檢、獸藥殘留監控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資源利用股。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管理;承擔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和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制度、標準、規範;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調整優化畜禽養殖佈局。
(十三)水產股(漁政管理股)。擬訂漁業發展規劃;保護、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控;組織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漁政漁港的監督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四)農業機械化管理股。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農機作業安全和農機監理體系建設;指導、檢查和監督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駕駛證管理;負責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對通過農機鑑定的產品及農業機械推廣鑑定證書和標誌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十五)農田建設管理股。擬訂農田建設中長期規劃、管理制度;承擔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承擔節水灌溉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組織編制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與保護髮展規劃,承擔農業綜合開發的相關項目年度計劃編制、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組織編制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與保護髮展規劃,承擔相關項目年度計劃編制、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和耕地質量等級評定,承擔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相關工作;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測算、認定工作。 [4]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

(一)桐柏縣種子技術服務站: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及推廣等任務,組織落實農作物良種補貼等工作。
(二)桐柏縣植保植檢站: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農作物病蟲草害預測報與防治;植保新技術試驗示範與推廣;貫徹實施《植物檢疫條例》;貫徹實施《農藥管理條例》
(三)桐柏縣土壤肥料站: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合理利用土肥資源提供技術與監測服務;土肥技術推廣,土肥水資源監測;土肥水技術培訓,土肥水技術開發服務。
(四)桐柏縣農業技術推廣站: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農業技術推廣法,制定全縣農技推廣規劃、計劃和技術標準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提供農業技術信息服務;對農業新技術進行試驗、示範;指導下級農技推廣機構羣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員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進行專業調查、規劃、設計、監測、預報、評估、諮詢;開展農業科技知識宣傳普及活動,組織農民學習和運用農業科學技術、總結推廣羣眾的先進經驗;綠色證書和新型農民培訓工作。
(五)桐柏縣農產品質量檢測站: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桐柏縣農業經濟作物管理站(掛桐柏縣中草藥資源開發與利用研究所牌子):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茶葉、中藥材、油料等經濟作物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與推廣工作。
(七)桐柏縣農村經濟管理站(掛桐柏縣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牌子):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農村財務管理;農村財務審計;村會計培訓;幹部離任審計;負責全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負責全縣減輕農民負擔;農民負擔專項資金審計;涉及農民負擔文件的審核把關;農民負擔案件的查處;農民負擔目標管理和“一票否決制”;村興辦公益事業集資的審核把關;農民負擔管理人員培訓。
(八)桐柏縣種子管理站: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執行《農業法》《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農技推廣法》、《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等農業法律、法規;組織農作物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制定種子選育、引進、繁殖、推廣計劃,並監督實施。
(九)桐柏縣農村能源辦公室: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主管全縣農村能源(包括節能窖、省柴灶、節煤爐、沼氣、太陽能、風能、水能、薪炭林等)和農業環境保護方面的規劃、計劃、法規、標準、組織、管理科研、教育、監測宣傳等,以及野生植物保護、宣傳、開發、利用。
(十)桐柏縣動物衞生監督所: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依法承擔《動物防疫法》賦予的法定職責;參與應急相應級別相對應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和“瘦肉精”等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的種畜禽、畜禽養殖、生鮮乳收購站、飼料和獸藥等畜牧業相關生產經營場所的日常執法監督工作。
(十一)桐柏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的防控策略與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物質的組織與供應,動物標識和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的實施;承擔突發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的技術工作和控制效果評估,動物疫病的實驗室病原學分離鑑定與分析、免疫抗體檢測與分析評估,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組織和實施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疫情預警、預報及疫情報告;承擔獸醫新技術推廣應用指導和獸醫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
(十二)桐柏縣農田水利管理站(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局):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灌溉、機電排灌站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負責農村節約用水工作;負責農村水電站、水電網、農村水電電氣化的建設與管理;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罐區改造、節約灌溉的勘測、設計、技術諮詢。
(十三)桐柏縣水產管理站:股級,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擬定全縣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漁事糾紛,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普及水產養殖、水產技術推廣。
(十四)桐柏縣農業科學試驗站:股級,縣財政差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完成省農科院、市所和縣業務部門安排的予南稻區水稻區域試驗和南陽盆地小麥區域試驗、油菜生產試驗以及有關農作物新品種的引種、觀察、篩選、生產示範推廣工作,創造條件開展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工作。
(十五)桐柏縣水稻原種場:股級,縣財政差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開展豫南稻區水稻品種區域試驗;水稻、小麥新品種引進、馴化、篩選試驗研究;水稻、小麥品種更新換化,優良品種的生產繁育與推廣供應。
(十六)桐柏縣茶種場:股級,縣財政差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從事適宜全國南北茶區種植生產的茶樹新品種的選拔培育的試驗研究;國家級茶樹良種的引進、馴化、篩選試驗與推廣;國家級茶樹良種無性扦播育苗,面向省內外推廣供應;收集保存全國各地茶樹良種資源,從事種質對比、觀察、試驗研究;茶葉新產品創制和生產研究與製作工藝的傳授和推廣;生態茶茶園優質高產新技術試驗研究與示範、推廣、應用;對茶民的茶葉生產開發提供產前、產中、產後與來料加工的全程支持服務;發揮重點產業龍頭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十七)桐柏縣蠶種場:,股級,縣財政差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蠶業良種引進、實驗示範、繁育、普及、推廣、培新等任務。
(十八)桐柏農場:股級,企業,主要職責是:做好農業生產示範。
(十九)桐柏縣示範牧場:股級。主要職責是:保護與合理利用草地資源,改良畜牧品種,促進畜牧業發展,優良牧草和畜牧品種的實驗、引進、示範推廣,天然草物的改良,優良草場的培育和優良畜牧品種的研發。
(二十)桐柏縣漁種場:股級,縣財政差供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漁種繁育、水產養殖、魚病防治等工作。
(二十一)桐柏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
(二十二)桐柏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正科級 [5]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行政編制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2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16名(含縣委農辦秘書股股長1名)。 [4]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現任領導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嶽道有 [6] 
桐柏縣委農辦主任,桐柏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張潤濤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海遠、李東昇、葉森林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徐芃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副科級幹部、工會主席:石永生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三級調研員:彭幼宏、方來勝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一級主任科員:劉家坤、陳振豐、肖書天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二級主任科員:曹祥賓、劉帥元、殷士文、高建軍、胡明祥、許萬海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主任科員:魏宏德、左信章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四級調研員:包全虎、李春省 [2] 
桐柏縣農業農村局副科級幹部、縣茶種場場長:於學宏 [2] 
桐柏縣動物疫控中心主任:王皓 [2] 
桐柏縣動物衞生監督所所長:張驍 [2] 
桐柏縣減輕農民負擔監督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褚櫻蕾 [2] 
桐柏縣減輕農民負擔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副科級幹部:李淮東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