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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部門

鎖定
指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經過法定的程序而設置的,分別負責組織和管理某一方面行政事務的部門。國務院的工作部門分為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或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和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等幾種類型。省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分為辦公廳和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或辦公廳和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省以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分類,統稱為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政府工作部門
定    義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經過法定的程序而設置的,分別負責組織和管理某一方面行政事務的部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