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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縣民政局
鎖定
桐柏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制訂我縣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三、負責全縣擁軍優屬、優待撫卹和烈士褒揚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的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監督實施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卹、補助標準;審核報批、褒揚革命烈士;指導縣光榮院和全縣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義務兵、退休和轉業士官、復員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擬定縣內軍休、復退軍人的安置工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軍休所的建設和管理等工作,負責軍休所及工作人員各項經費的分配、管理和監督使用,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負責和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五、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和發佈災情,組織緊急轉移、搶救、安置災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負責救災捐贈;負責全縣救災物資的貯備和發放工作;承擔縣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七、負責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擬定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
八、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劃工作。負責全縣鄉鎮行政建制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負責縣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負責我縣毗鄰省、市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邊界爭議調處事務。
九、負責組織落實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規劃,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縣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困難羣體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指導發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級福利資金,監督指導全縣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經常性社會捐助活動。
十二、負責全縣留守兒童管理工作。
桐柏縣民政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和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審批“一網通辦”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接待、諮詢、受理、辦理結果公佈等工作;負責組織行政審批事項執行情況的後續監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表彰獎勵活動,指導全縣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基層政權和社會組織管理股(區劃地名股)。擬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性措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辦法,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全縣做好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貫徹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實施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貫徹落實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縣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跨界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縣地名管理工作;負責桐柏縣城區範圍內地名標誌設置及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對界線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三)規劃財務股。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實施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四)社會事務和社會福利股(社會救助股)。貫徹落實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性措施;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擬訂全縣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監督管理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性措施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監督管理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性措施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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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縣民政局現任領導
桐柏縣民政局工作指南
桐柏縣民政局辦公地址
桐柏縣民政局辦公時間
5月1日-9月30日辦公時間為上午8點-12點,下午為15時-18時;
桐柏縣民政局獲得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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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擬表彰名單的公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21-08-30]
- 2. 走進政府>政府部門 .桐柏縣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1-09-03]
- 3. 2021年民政局領導班子職責分工 .桐柏縣民政局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1-09-03]
- 4. 民政局機關職能職責 .桐柏縣民政局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1-09-03]
- 5. 桐柏縣民政局內設機構(2020年) .桐柏縣民政局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1-09-03]
- 6. 桐柏縣民政局關於辦公時間、聯繫方式及接訪渠道公示 .桐柏縣民政局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1-09-03]
- 7. 關於表彰“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民政部[引用日期2021-09-25]
- 8. 桐柏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負責人的任免公告|桐柏縣|政府|桐柏縣民政局|人民代表大會|桐柏縣林業局 .騰訊網[引用日期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