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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爾古德

鎖定
格爾古德(1641-1684),鈕祜祿氏,字宜亭,滿洲鑲藍旗人,清朝大臣。官至直隸巡撫,以清正廉潔著稱,人稱“鐵面”,卒諡文清。
本    名
鈕祜祿·格爾古德
宜亭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洲鑲藍旗
出生日期
1641年
逝世日期
1684年
主要成就
鐵面巡撫
諡    號
文清

格爾古德人物生平

格爾古德早期經歷

筆帖式內院副理事官。康熙三年(1664),跟隨定西將軍圖海平盤踞在湖廣茅麓山李自成餘部。師還,遷弘文院侍讀
康熙九年(1670),充玉牒纂修官。進翰林院侍讀學士,充日講起居注官

格爾古德三藩之亂

康熙十三年(1674),從安親王嶽樂吳三桂,自江西進湖南。
康熙十七年(1678),吳三桂部將林興珠降。上策請分水師,泊君山,斷常德道;泊香爐夾扁山,斷長沙、衡州道,則吳三桂將坐困。安親王令格爾古德馳奏,並以林興珠語聞,上密諭駐嶽州諸將議行。
康熙十九年(1680),師還,擢詹事府詹事
康熙二十年(1681),遷內閣學士

格爾古德鐵面巡撫

康熙二十一年(1682)正月,授直隸巡撫。上諭之曰:“金世德于成龍為巡撫有聲,爾承其後,得名甚難。若急於求名,或致僨事,爾其懍諸!直隸旗下莊頭與民雜處,倚恃聲勢,每為民害。爾其嚴察懲創,即皇莊亦毋寬宥。”八旗圈地屬於王公大臣者,輒置莊,設莊頭,主徵租,遂以病民,上深知之,故以諭格爾古德。
康熙二十二年(1683)四月,格爾古德疏言:“自鬻投旗之人,或作奸犯科,冀逃法網;或遊手好閒,規避差徭。本主聽其仍居本籍,放債牟利,則諱旗而稱民;窩逃構訟,遇官長訪聞,又舍民而稱旗。詐害良善,官不敢問。應責成本主,止留農户在莊,餘俱收回服役。有徇縱者議處。”下所司飭禁,並諭户部:“凡鬻身之人,先經犯罪,投旗冀倖免者,與知情之本主,並從重治罪。”
康熙二十三年(1684),時大學士明珠所屬佐領下人户指圈民間冢地,民訴於户部,事下巡撫,令宛平縣察勘。知縣王養濂言無礙民冢,格爾古德疏劾圈佔冢地屬實,王養濂掛吏議。詔嗣後有如此者,嚴懲不貸。自康熙初,鰲拜柄政,總督朱昌祚等以圈地獲罪,由是無敢訟言其失者。至奸民竄入旗下,尋仇傾陷,狡桀莫能制。獨格爾古德承上指,執法嚴懲,時稱為“鐵面”。,上幸五台山,格爾古德迎駕,詢地方賢吏,以靈壽知縣陸隴其對。尋疏薦井陘道李基和盧龍知縣衞立鼎與陸隴其廉能,下部擢用。頃之,以疾乞休,優詔慰留。會詔廷臣公舉清廉官,首以格爾古德列奏。上念其羸疾,遣御醫診視。未幾,卒於官,年四十四歲,遣內大臣侍衞奠茶酒。部臣以格爾古德曾失察知縣諱盜,降一級,其任巡撫未滿三年,應減半予祭葬銀,上曰:“格爾古德自簡任以來,清亷自持,勤勞素着,復其所降之級,從優再議。”賜祭葬,諡文清。
康熙二十六年(1687),祀直隸名宦祠 [1-2] 

格爾古德人物軼事

格爾古德清介,布衣蔬食,推卻饋遺,纖毫不以自污。上嘗責漕運總督碩幹居官無狀,碩幹言:“臣為眾所忌,故未能致聲譽。”上曰:“格爾古德為巡撫,沒後人猶思慕稱頌。居官苟善,豈有不致聲譽者?”為上所重如此。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