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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經

鎖定
柴經,字季常,號松洲,正德十二年(1517年)進士,官至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兼攝大理寺事。
本    名
柴經
季常
松洲
所處時代
明朝
主要成就
官至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攝大理寺事

目錄

柴經人物生平

正德五年(1510)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進士,初授刑部主事。明武宗巡遊,柴經偕部僚伏闕進諫,詔跪闕下五日,廷杖三十,奪俸半年。江彬錢寧用事,柴經昭雪周世昌等十餘人冤獄。
嘉靖元年(1522),加俸一級。
嘉靖二年(1523),遷任雲南按察僉事丁憂歸,服闋,補湖廣按察僉事。辰州有鄭生者,因所司以怨,坐之死刑,監司以鄭生富,故不敢辨。柴經獨條其冤狀,無所顧忌,鄭生乃免。沅州通判自認為是當權者的姻親,恣意貪虐,柴經按其罪,一道慄然。岷王以罪廢,議者欲攝以郡王,柴經謂假人以柄,疑僭生嫌,卒與撫臣定議,令世子自新,以杜覬覦。保靖、酉陽二土司積怨構兵數十年,柴經承檄往撫之,諭以朝廷恩威,二僚卒受約束。芒部告變,柴經率楚兵萬餘匯合總制伍公於貴陽,號令嚴肅,僚夷悚讋。
嘉靖九年(1530),遷貴州參議。大臣督運巨水,經畫失宜,柴經抗疏上奏曩構飛橋傾墮之害,請從民便事,易集而民不勞。劇賊周天星之變,震動川貴。朝議合兩撫臣兵攻之,柴經盡瘁調兵餉,與賊對壘,晝夜不敢怠。賊平,受鏹幣之賞。
嘉靖十年(1531),遷江西按察副使
嘉靖十三年(1534),升任廣東按察使
嘉靖十五年(1536),升任廣東右布政使
嘉靖十九年(1540),丁憂,服闋,補四川右布政使,不久轉任四川左布政使。
嘉靖二十年(1541),升任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提督江務。
嘉靖二十一年(1542),視篆本院,兼署事大理寺
嘉靖二十二年(1543),監生吳仕以無罪蒙重擬,部堂允之,而柴經不允。池守滅大姓徐正本,從坐者數十人,撫臣允之,而柴經不允,被論謝政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