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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海南省臨高縣政府原副縣長)

鎖定
李波,男,漢族,1977年11月生,湖南婁底人,1999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全日制大學學歷,理學學士。曾任海南省臨高縣政府副縣長。
2017年9月,被撤銷黨內職務、政撤職處分,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 [5] 
中文名
李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婁
出生日期
1977年11月
畢業院校
南京大學

李波人物履歷

1995.09-1999.07 南京大學城市與資源學系經濟地理與城鄉區域規劃專業學習
1999.07-2003.06 海南省三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助理規劃師
2003.06-2003.10 海南省三亞市城市規劃設計院規劃室副主任
2003.10-2005.12 海南省三亞市規劃局規劃管理科科員(其間:2004.12-2005.12在海棠灣鎮掛職鍛鍊,任騰橋村委會主任助理)
2005.12-2007.04 海南省三亞市規劃局規劃管理科副主任科員
2007.04-2008.07 海南省三亞市規劃建設局規劃管理科副科級幹部
2008.07-2009.12 海南省三亞市規劃建設局規劃管理科主任科員
2009.12-2010.01 海南省三亞市規劃局規劃技術科主任科員
2010.01-2010.12 海南省三亞市規劃局規劃技術科科長
2010.12-2011.01 縣(市)黨政領導班子副職公選幹部(副處級)
2011.01-2011.06 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旅遊規劃處副處長(掛職鍛鍊)
2011.06-2011.11 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區長助理(掛職鍛鍊)
2011.11-2011.12 海南省臨高縣政府副縣長人選
2011.12-2017.08 海南省臨高縣政府副縣長 [1-3] 

李波人物事件

2017年9月6日,據海南廉政網消息: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對臨高縣政府原副縣長李波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波同志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指使他人作偽證,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泄露工作秘密。
李波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組織紀律觀念缺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波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