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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律師)

鎖定
李波律師 [1]  現任京都環境能源與資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同時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委員 [12]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中國《中小企業合規評價認證標準》團體標準起草人、中國礦業聯合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1]  和中國礦業國際調解中心調解專家 [1] 
中文名
李波 [1-2] 
國    籍
中國
民    族
畢業院校
北京大學 [1] 
紐約大學 [16] 
職    業
律師 [1-2] 

李波專業領域

李波律師2004年進入律師事務所工作,專注於環境訴訟、刑事辯護和私人法律顧問領域的法律事務。
在環境領域,先後處理農藥生產企業、船舶油污處置企業、醫療廢物處置企業、危廢處置企業和企業家涉及環境污染犯罪和環境合規治理相關法律事務,在環境犯罪領域研究較多,並連續6年擔任環保局法律顧問;
在刑事辯護方面,先後在受賄、行賄、濫用職權、職務侵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職務犯罪、企業家刑事犯罪、環境污染犯罪、涉税犯罪、未成年犯罪、女性犯罪等方面積累豐富的辦案經驗,先後取得了不起訴、判決無罪、緩刑等辯護成果。尤其擅長處理刑民交叉案件與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辦案中善於在閲卷、會見中尋找問題的解決方案,側重於辯護方案的設計。
在法律顧問方面,曾經擔任北京市老幹部局法律顧問,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法律顧問,中國老年協會法律顧問,北京市通州區公安消防支隊法律顧問,擔任成立航空、比特派、西安精儒若干企業法律顧問,目前側重於處理私人法律顧問相關的法律事務,尤其是民營企業傢俬人法律事務。
李波律師現擔任民革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委員 [12]  、民革北京市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委員 [1]  ,北京市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委員會委員,朝陽區律師協會環境研究會副主任,並於2014、2015、2016年度代表京都律師事務所被工信部中小企業發展中心選聘為首選法律服務商,於2014年度代表京都律師事務所被北京市股權交易中心選聘為專業法律服務機構,於2015年被北京市金融局選任為打擊非法集資講師;2018年代表京都所被評選為最受信任律師事務所;2019年受聘為中國礦業聯合會國際調解仲裁中心調解專家;2021年12月被評選為民革北京市參政議政先進個人;2022年金融訴訟提案被北京市政協選為北京市重點提案;2023年6月被法制日報聘任為法制日報專家庫成員。
近年來李波律師專注研究環境資源與能源領域,並在環境資源與能源訴訟方面取得了諸多研究成果。擅長企業環境法律風險管控,在環境犯罪、環境侵權、公益訴訟、環境行政處罰案件的處理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李波成就榮譽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專家 [17] 
中華環保聯合會志願律師 [18]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企業合規師
2021年度民革北京市參政議政先進個人 [20] 
中國《中小企業合規評價認證標準》團體標準起草人 [19]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委員 [12] 
2014、2015、2016年度代表京都律師事務所被工信部中小企業發展中心選聘為首選法律服務商 [3] 
於2014年度代表京都律師事務所被北京市股權交易中心選聘為專業法律服務機構 [4]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5] 
中國礦業聯合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6] 
中國礦業聯合會國際調解仲裁中心調解專家 [7] 
於2015年被北京市金融局選任為打擊非法集資講師 [8] 

李波部分承辦案件

李波刑事案件

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1] 
揚州教授王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1] 
海南周某涉嫌惡勢力犯罪案
山東威海22人惡勢力犯罪案
江蘇省著名企業家污染環境罪案件(緩刑)
河北唐山船舶油污水污染環境罪案件(緩刑)
河北承德故意殺人案(一審有期徒刑5年)
河北滄州企業家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案
上海某企業家涉嫌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案
阿里巴巴高管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航天某企業高管妨害公務罪(不起訴)
甘肅天水楊某濫用職權案(判決無罪) [1] 
威海市某醫院副院長受賄案(判處緩刑) [1] 
國家信息中心王某非法持槍案(不起訴處理) [1] 
山西某人大主任受賄、行賄案(判處有期徒刑) [1] 
山東某公安分局某政委濫用職權、受賄、單位受賄案(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1] 

李波行政案件

徐某與丹東市元寶分局行政訴訟
月亮河公司起訴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行政處罰案 [1] 
陳吉民等訴北京市通州區消防支隊履行法定職責案 [1] 

李波民商案件

廣東發展銀行金融借款糾紛案 [1] 
大唐電信與某公司貿易性融資案 [1] 
中國銀行北京分行不良資產處置案 [1] 
中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1] 
中石化北分與北京平安加油站合同糾紛
中石化北分與北京建鑫加油站合同糾紛
影星張亮與北京吉野家肖像權侵權糾紛案 [1] 
平安銀行與秦皇島糧豐億元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航天科工集團某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案 [1] 
深圳招商平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秦皇島糧豐執行案件

李波相關新聞

《探究循環貿易型融資的“形”與“質”》 [9] 
《守約方繼續履行請求權的行使與限度》 [11] 
跨界水污染治理短板:“自掃門前雪”
京都律所管理層選舉,體現專業硬實力
企業面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認定與應對措施
京都律師受聘入選《法治日報》第二批律師專家庫 [13] 
京都所9名律師受聘入選《法治日報》首批律師專家庫 [14] 
《創新中小企業法律微服務深耕企業法律服務大市場》 [10] 
李波律師執筆提案獲重點督辦,推進金融小額訴訟訴源治理機制完善 [15] 
2020年11月7日,李波律師受邀參加2020年中國法制新時代高峯論壇 [1] 
2014年4月12日,京都律所關鍵、李波律師等參加第二屆中國中小企業服務創新大會 [1] 
2016年4月11日,京都律師事務所李波律師接受民主與法制社採訪談《新環保法》 [1] 
2017年7月,田文昌、李波等律師受邀出席“一帶一路”中小企業國際合作高峯論壇 [1] 

李波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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