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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
(湖南省邵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
鎖定
- 中文名
- 李博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湖南隆回
- 出生日期
- 1972年10月
李博人物履歷
2003年02月至2006年03月,任隆回縣七江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6年03月至2009年12月,任隆回縣羅洪鄉黨委書記;
2009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隆回縣金石橋鎮黨委書記;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隆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金石橋鎮黨委書記;
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隆回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李博人物事件
李博違紀被查
李博依法雙開
2021年1月28日,據邵陽市紀委監委消息,經邵陽市委批准,邵陽市紀委監委對邵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長李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清理過程中,不按要求報告個人違規借貸的情況;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羣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李博及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説明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此外還涉嫌賭博犯罪和高利轉貸犯罪。
李博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對省委、市委“約法三章”置若罔聞,長期打牌賭博並縱容涉黑團伙骨幹成員開設賭場,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邵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邵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邵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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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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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任前公示 .邵陽日報[引用日期2016-08-22]
- 2. 邵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長李博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湖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1-01-28]
- 3. 李博調研白倉鎮團結村脱貧攻堅工作 .邵陽統戰網[引用日期2019-01-09]
- 4. 縣委常委、統戰部長 李博 .邵陽縣網[引用日期2019-01-09]
- 5. 李博前往各鄉鎮走訪調研統戰工作 .邵陽縣政府網[引用日期2019-01-10]
- 6. 邵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長李博接受審查調查-三湘風紀網 .三湘風紀網[引用日期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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