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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見潾
鎖定
朱見潾(1448年5月7日-1517年9月7日),男,漢族,明朝宗室,初名朱見清,北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市東城區)人,明英宗朱祁鎮次子,明憲宗朱見深之弟,明朝第一代德王(1457年-1517年)。
朱見潾人物生平
景泰三年(1452年),朱見清之叔明代宗朱祁鈺封其為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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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元年(1457年),榮王朱見清之父明英宗復位,立兄長朱見深為皇太子,立嗣同日,封德(明英宗次子朱見潾)、秀(明英宗五子朱見澍)、崇(明英宗六子朱見澤)、吉(明英宗七子朱見浚)四王,四王府每年俸祿各一萬石,初,封德王的封地為濟南府德州(今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之後改封濟南府歷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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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三年(1467年),德王朱見潾就藩藩邸,到達藩邸之後,德王上書,請求得到齊(明太祖朱元璋七子齊恭王朱榑)、漢(明成祖朱棣次子漢王朱高煦)二王貶為庶人時的居所東昌府、兗州府的空閒之田及白雲湖、景陽湖、廣平湖三湖之地,其兄明憲宗朱見深全部應允。德王又上書請求經營南旺湖的產業,明憲宗以漕渠之由駁回。德王又上書請求漢王朱高煦的牧馬之地,濟南府知府趙璜説土地已經歸於民間,供給税負已久,不應奪取,明憲宗聽從趙璜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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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元年(1506年),朝廷下詔王府莊田每畝徵銀三分,每年交税成為常法,德王朱見潾上奏説:“初年,兗州府莊田每年每畝交税二十升,只有清河一縣,成化年間採用大理寺少卿宋旻的建議,每年每畝交税五升。如果像新的詔命那樣,臣將無法供給自己。”户部官員堅持説山東水旱之災連續不斷,百姓凋零破敗,應該按詔書實行。明武宗朱厚照説:“德王哪裏要擔憂貧困,不要同意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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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二年(1517年),德王朱見潾薨逝,在位六十年(1457年-1517年),享年六十九歲,四年之後其子朱祐榕嗣位德王,即德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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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見潾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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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祖 | 父親 | 即明英宗,明朝第六位皇帝。 | |
母親 | 萬氏 | 即萬宸妃,諡號靖莊安穆宸妃。 | |
平輩 | 長兄 | 即明憲宗,明朝第八位皇帝。 | |
三弟 | —— | ||
四弟 | 即許悼王。 | ||
五弟 | |||
六弟 | 即崇簡王,就藩汝寧府(今屬河南省)。 | ||
七弟 | |||
八弟 | 即沂穆王。 | ||
九弟 | |||
姐妹 | —— | ||
—— | |||
—— | |||
—— | |||
朱延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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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封嘉祥公主,下嫁黃鏞。 | ||
—— | 妻子 | 劉氏 | 封德王妃。 |
子輩 | 長子 | 即泰安恭簡王,第一代泰安王(1480年—1534年)。 | |
次子 | 即德懿王,第二代德王(1521年—1539年)。 | ||
三子 | 朱祐樳 | 即濟寧安僖王,第一代濟寧王(1481年—1512年)。 |
朱見潾史料索引
《明史·朱見潾傳》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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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逸周書·諡法解》兵甲亟作曰莊;睿圉克服曰莊;勝敵志強曰莊;死於原野曰莊;屢徵殺伐曰莊;武而不遂曰莊;真心大度曰莊;好勇致力曰莊;威而不猛曰莊;嚴敬臨民曰莊;履正志和曰莊;維德端嚴曰莊;恭敬端肅曰莊;端恪臨民曰莊;端一克誠曰莊;齊敬中禮曰莊;執德不矜曰莊;德盛禮恭曰莊;嚴恭自律曰莊;嚴恪有儀曰莊。
- 2. 《明史·朱見潾傳》德莊王見潾,英宗第二子。初名見清。
- 3. 《明史·朱見潾傳》景泰三年封榮王。
- 4. 《明史·朱見潾傳》天順元年三月復東宮,同日封德、秀、崇、吉四王,歲祿各萬石。初國德州,改濟南。
- 5. 《明史·朱見潾傳》成化三年就藩。請得齊、漢二庶人所遺東昌、充州閒田及白雲、景陽、廣平三湖地。憲宗悉予之。復請業南旺湖,以漕渠故不許。又請漢庶人舊牧馬地,知府趙璜言地歸民間,供税賦已久,不宜奪。帝從之。
- 6. 《明史·朱見潾傳》正德初,詔王府莊田畝徵銀三分,歲為常。見潾奏:“初年,兗州莊田歲畝二十升,獨清河一縣,成化中用少卿宋旻議,歲畝五升。若如新詔,臣將無以自給。”户部執山東水旱相仍,百姓凋敝,宜如詔。帝曰:“王何患貧!其勿許。”
- 7. 《明史·朱見潾傳》十二年薨。子懿王祐榕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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