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朱廷立

鎖定
朱廷立(1492~1566),字子禮,號兩崖,湖北通山人,祖籍安徽婺源,明朝嘉靖二年(1523)進士,官至禮部右侍郎
全    名
朱廷立
子禮
兩崖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湖北通山
出生日期
1492年
逝世日期
1554年
主要作品
《兩崖集》
最高官職
禮部右侍郎

朱廷立人物生平

嘉靖二年(1523)進士,授諸暨縣令,勸農桑,申鄉約,榜訟誡、均裏甲、止海塘,設立義倉、義橋、義冢。升任河南道御史,諸暨人建立祠堂紀念他,謝遷將他的政績記錄下來刻在道旁的石頭上。任職御史的時候,上奏城朔方、足兵食二議。
嘉靖八年(1529),巡視兩淮鹽政,作商誡九條,又上奏鹽法,鹽的產量增加一百七十餘萬,明世宗稱讚他“功勤可嘉”,賜金幣。
嘉靖十年(1531),巡按順天府
嘉靖十一年(1532),巡按四川,上書請求停止採木之役。土番在松潘叛亂,阻斷貢道,明世宗大怒,命朱廷立總督討伐事宜。朱廷立冒險急至壁壘,親自授計,但由於被人陷害,令閒住。朱廷立説:“天不欲我需成功乎”,於是在賦詩在院壁上而去,其中有“一寒豈是所侯骨,萬死寧忘養士恩”之句。不久,叛亂平定,朱廷立沒有得到封賞,潘都御史為他辯護,得到明世宗的讚賞,升任順天府督學御史。
嘉靖十六年(1537),升任南京太僕少卿。歷任僉都御史
嘉靖二十六年(1547),擢升大理寺卿
嘉靖二十七年(1548),升任工部右侍郎
嘉靖二十八年(1549),轉任禮部右侍郎。因為被人誣陷,罷官,徐階深感可惜。
嘉靖四十五年(1566),去世。 [1-2] 

朱廷立親屬成員

高祖父:朱志先,遷至通山。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