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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

鎖定
縣令:官名,讀音xiàn lìng。指的是一縣之長。縣令之名,起於戰國
中文名
縣令
外文名
xiàn lìng
別    名
縣太爺
地    位
一縣之長
設立年代
戰國時期

縣令釋義

《通典 卷三十三 職官十五》:“漢制,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蠻夷曰道。凡縣萬户以上為令,減萬户為長,侯國為相,秩次亦如之。皆秦制也,漢因之。” [1] 

縣令組詞

縣令破家縣令

pò jiā xiàn lìng  謂地方長官手中的權力,足以使人破家滅門。

縣令王縣令

wáng xiàn lìng
漢明帝王喬,任葉縣令,有神術,故稱。見《後漢書·方術傳上·王喬》。 [2]  詩文中每以"王縣令"稱之。

縣令歷史背景

戰國時三晉(魏、趙、韓)和秦已稱縣的行政長官為令。秦商鞅變法,並諸小鄉為縣,置令及職責。縣令本直隸於國君,戰國末年,郡縣兩級制形成,縣屬於郡,縣令成為郡守的下屬。
秦、漢法令規定,人口萬户以上的縣,縣官稱縣令,秩六百石至千石;萬户以下的稱長,秩三百石至五百石。 [3]  漢以後放寬尺寬,《晉令》雲:“縣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為令;不滿此為長。”(見《北堂書鈔》七十八)所轄户數不及漢制十分之一。
南朝縣,户數一般很少,而《宋書·州郡志》所載,大多為令。後遂一律稱令。《隋書·百官志》只説陳五千户以上縣令與五千户以下縣令,不提縣長。北齊縣分九等,縣官一律稱令。隋、唐因之,只以縣的等第,分定縣官品秩,唐縣令,京縣、畿縣正五品上有與正六品上,餘自從六品上至從七品下,宋縣令只存虛名,以京朝官任其職,稱知某縣事,因而有知縣的名稱。元為縣尹。明、清以知縣為正式官名。
影視作品中的清朝縣令形象 影視作品中的清朝縣令形象
辛亥革命後,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稱縣知事;國民黨統治時期稱縣長, 中共執政後,縣長低於市長(地級市)而高於鄉長。縣長是一個縣的第二把手(僅次於中共縣委書記),一般也是該縣的中共縣委副書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