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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宇

(曹操之子)

鎖定
曹宇(?-278年),字彭祖,沛國譙縣(今安徽亳州)人。三國時期魏國宗室,魏武帝曹操環夫人之子,鄧哀王曹衝同母兄弟。
太和六年,封為燕王。魏明帝病危,欲以大將軍輔政,不果。其子常道鄉公曹奐,是魏國末代皇帝,史稱魏元帝。晉朝建立後,降封燕公。
咸寧四年(278年),曹宇去世。
別    名
燕王
曹彭祖
彭祖
所處時代
三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沛國譙縣(今安徽亳州)
逝世日期
278年
本    名
曹宇

曹宇人物生平

曹宇封爵變遷

曹宇,曹操與環夫人所生,曹衝、曹據之同胞兄弟,魏元帝曹奐之父,娶張魯之女。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封都鄉侯。二十二年(公元217年),改封魯陽侯。
黃初二年(公元221年),進為公爵。黃初三年(公元222年),為下邳王。黃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單父王。 [1] 

曹宇明帝寵信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燕王。魏明帝曹叡年少時,頗與曹宇親近。即位後,寵幸曹宇,賜予王位。
青龍三年(公元235年),徵曹宇入朝仕官。
景初元年(公元237年),曹宇回鄴城。
景初二年(公元238年),詔回京都。 [2] 

曹宇固辭輔臣

景初二年(公元238年)冬十二月,曹叡患病嚴重,拜曹宇為大將軍,與領軍將軍夏侯獻、武衞將軍曹爽、屯騎校尉曹肇、驍騎將軍秦朗等共同輔政,囑咐後事。 [3] 
曹宇 曹宇
劉放孫資長久地掌管國家機要,夏侯獻、曹肇心中忿忿不平。殿中有一隻雞飛上樹,兩人互相説:“這也太久了,看他們還能活幾天!”劉放、孫資怕有後患,私下想加以離間。
曹宇性情恭順温和,誠懇地堅決推辭,曹叡讓劉放孫資進入卧室問道:“燕王正是如此嗎?”劉放、孫資答道:“燕王實際是自知不能承擔重任,所以這樣。”曹叡問:“誰可以承擔?”當時只有曹爽一人在旁,劉放、孫資順勢推薦曹爽,並且説:“應當召回司馬懿參與。”曹叡問:“曹爽能承擔這件大事嗎?”曹爽汗流滿面,緊張得不能回答。劉放暗中踩他的腳,耳語説:“快説以死奉社稷。”
曹叡聽從劉放、孫資建議,打算任用曹爽、司馬懿,不久中途又改變,下令停止先前的任命。劉放、孫資再次入見遊説曹叡,曹叡再度聽從他們的意見。劉放説:“最好親自寫下詔書。”曹叡説:“我疲乏極了,不能寫。”劉放隨即上牀,把着明帝的手勉強寫下詔書,遂拿着出宮大聲説:“有詔書免去燕王曹宇等的官職,不得在宮中滯留。”曹宇等流淚而出。 [4]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夏,曹宇回到鄴城。

曹宇晚年生活

景初正元景元中,一直累積增加食邑,一共達五千五百户。其子常道鄉公曹奐,在高貴鄉公曹髦被弒後入繼大宗,是為魏元帝。 [2] 
泰始元年(265年),司馬炎代魏,建立晉朝,降封曹宇為燕公。咸寧四年(278年),曹宇去世。 [5] 
三國志·魏書·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6]  有記載。

曹宇歷史評價

陳壽: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號靡定,大小歲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義廢。為法之弊,一至於此乎! [6] 
司馬光:燕王性恭良。 [7] 

曹宇家族成員

曹宇父母

父親:曹操,魏武帝
母親:環夫人

曹宇妻子

張氏:閬中侯張魯之女

曹宇兄弟姐妹

同母兄弟:曹衝曹據
異母兄弟:曹昂、曹鑠、曹丕、曹彰、曹植、曹熊、曹袞、曹玹、曹峻、曹矩、曹幹、曹上、曹彪、曹勤、曹乘、曹整、曹京、曹均、曹棘、曹徽、曹茂(以下為曹操養子)、何晏、秦朗
姐妹:曹憲、曹節、曹華、安陽公主、金鄉公主

曹宇兒子

曹奐,魏元帝
參考資料
  • 1.    《三國志》:燕王宇字彭祖。建安十六年,封都鄉侯。二十二年,改封魯陽侯。黃初二年,進爵為公。三年,為下邳王。五年,改封單父縣。
  • 2.    《三國志》:太和六年,改封燕王。明帝少與宇同止,常愛異之。及即位,寵賜與諸王殊。青龍三年,徵入朝。景初元年,還鄴。二年夏,復徵詣京都。冬十二月,明帝疾篤,拜宇為大將軍,屬以後事。受署四日,宇深固讓;帝意亦變,遂免宇官。三年夏,還鄴。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五千五百户。常道鄉公奐,宇之子,入繼大宗。
  • 3.    《資治通鑑》:及寢疾,深念後事,乃以武帝子燕王宇為大將軍,與領軍將軍夏侯獻、武衞將軍曹爽、屯騎校尉曹肇、驍騎將軍秦朗等對輔政。爽,真之子;肇,休之子也。帝少與燕王宇善,故以後事屬之。
  • 4.    《資治通鑑》:劉放、孫資久典機任,獻、肇心內不平;殿中有雞棲樹,二人相謂曰:“此亦久矣,其能復幾!”放、資懼有後害,陰圖間之。燕王性恭良,陳誠固辭。帝引放、資入卧內,問曰:“燕王正爾為?”對曰:“燕王實自知不堪大任故耳。”帝曰:“誰可任者?”時惟曹爽獨在側,放、資因薦爽,且言:“宜召司馬懿與相參。”帝曰:“爽堪其事不?”爽流汗不能對。放躡其足,耳之曰:“臣以死奉社稷。”帝從放、資言,欲用爽、懿,既而中變,敕停前命;放、資復入見説帝,帝又從之。放曰:“宜為手詔。”帝曰:“我困薦,不能。”放即上牀,執帝手強作之,遂齎出,大言曰:“有詔免燕王宇等官,不得停省中。”皆流涕而出。
  • 5.    《通典》卷九十三:四年,陳留國上,燕公是王之父,王出奉明帝祀,今於王為從祖父。有司奏:“應服周,不以親疏尊卑為降。”詔曰:“王奉魏氏,所承者重,不得服其私親。”
  • 6.    《三國志·魏書·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09-29]
  • 7.    《資治通鑑·卷第七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