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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逢年

(明末大臣)

鎖定
方逢年(1597年 [1]  -1646年),字書田,號獅巒,浙江省嚴州府遂安縣(今浙江省淳安縣)人。 [2]  明末大臣,官至資善大夫、柱國、少傅、東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
全    名
方逢年
書田
獅巒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省嚴州府遂安縣(今浙江省淳安縣
出生日期
1597年
逝世日期
1646年
逝世地
福建延平(一説浙江衢州)
主要作品
《雪滌齋集》
最高官職
資善大夫、柱國、少傅、東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南明升文淵閣大學士)

方逢年人物生平

方逢年萬曆時期

明神宗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六月初一日 [1]  ,方逢年生於浙江嚴州府遂安縣。八歲時,由父親直完公方可正親自教授易經,方逢年需要回答易經中的義理,才能睡覺。方可正督課很嚴,到了夜間還是教授不輟,遇對答不滿意,就拿起木杖責打逢年,方逢年躲在牀下不起。方可正族弟跪請説:“逢年善於寫文章,要不然請逢年寫文章對解。”方可正看過之後,才面露微笑。在考秀才和舉人的時候,因為家中沒有錢坐車和坐船,都是走路前往400裏外的杭州應考,等到回家的時候,報官早已登門報知錄取,在萬曆四十年(1612年)考取舉人。

方逢年天啓時期

明熹宗天啓二年(1622年),方逢年在殿試中以二甲第四名獲賜進士出身 [1]  當時孫承宗為讀卷官,看到考卷,嘆息説,真是“端人正士”。隨即獲選為庶吉士。天啓四年(1624年),任翰林院編修,到湖廣鄉試主考,考題中發策有“巨璫大蠹”語,諷刺宦官是“國家的蛀蟲”,暗指魏忠賢。他以《易經》的論點寫出“泰交策”,雲:“宇內豈無人焉?有薄士大夫而覓皋、夔、稷、契於黃衣閹尹之流者哉?”魏忠賢看到後大怒,矯旨將其連降三級,又經御史徐復陽彈劾,將方逢年、章允儒等正副考官等八人削籍為民,並以廷杖責罰。

方逢年崇禎時期

明思宗崇禎元年(1628年),恢復官職,累升至禮部侍郎、國子監祭酒和經筵日講官,擔任崇禎帝的講官五年。崇禎十一年(1638年),方逢年升任禮部尚書,進入內閣。同年,多爾袞率領清軍越過長城攻打直隸和山東,崇禎下詔廷臣推薦邊關的人才,方逢年推薦汪喬年等人。同年冬,方逢年看到關於“貪污犯”的奏疏,他認為貪污犯被判死刑,家產沒收,而且親戚還受連帶處分,幾乎等同於“瓜蔓抄”般的殘忍。於是向崇禎帝建議應該“以仁德治天下”,對於犯罪較輕的應該予以赦免,刑部尚書劉之鳳也持有同樣的看法,認為亂世宜用緩刑以利天下。崇禎帝看了很不高興,還懷疑劉之鳳收了犯人的賄賂,想要治他們的罪。劉之鳳在下獄後餓死,方逢年想要救他不成,同時也失去了崇禎帝的信任,罷官回到浙江遂安。 [3]  [4] 

方逢年南明時期

福王朱由崧即位於南京,改元弘光。召請方逢年官復原職,不應。弘光元年(1645年),清軍破南京。魯王朱以海在浙江台州避難,隨即在紹興自立為監國,三次召請方逢年任大學士,方逢年終於出山,建議魯王使用弘光紀年而非隆武紀年,並派兒子方成邦調解方國安朱大典之間的衝突。在福建的隆武帝朱聿鍵欲改置浙東官吏,方逢年給其首輔黃道周寫信勸止,隆武帝聽從其議,召還所派官吏,封朱以海為皇太侄、監國、魯王,拜方逢年為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令其輔佐朱以海。 [4] 
隆武二年(1646年),清軍南下,紹興城破,張煌言帶着魯王搭船逃出舟山羣島,方逢年追趕不及,避於台州,與馬士英、方國安請求以殘兵數千到福建,不被允許。其後清兵入台州,方逢年急避南山善法寺。正當他準備在善法寺自縊而死時,就被清軍所俘,遂假意降清。隨清軍至仙霞嶺時,方逢年以蠟丸書託密使通知福建的隆武帝朱聿鍵,然而等隆武帝死於汀州後,清軍蒐羅到方逢年等人的“請駕出關”疏,遂將方逢年、方國安等人處決於延平 [4]  但是方逢年孫方象瑛另稱,方逢年離開紹興之後,遷往天台,城破後被俘至衢州,於九月成仁。方逢年後歸葬浙江遂安。

方逢年歷史評價

陳盟:逢年本庸才,寡學識,以受螫得名,為時局所屬意。逢年亦傾心歸向,故得至此。 [3] 

方逢年主要作品

《雪滌齋集》 [5] 
參考資料
  • 1.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便覽》方逢年條
  • 2.    曹溶:《崇禎五十宰相傳》。
  • 3.    陳盟:《崇禎閣臣行略》。
  • 4.    錢海嶽.《南明史》:中華書局,2016年:第3755頁
  • 5.    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卷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