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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計劃

鎖定
指導性計劃是指由國家各級計劃部門下達的只規定方向、要求或一定幅度的指標,主要依靠經濟槓桿以保證其實現的計劃。它是社會主義國家對國民經濟實行計劃管理的一種具體形式。具有以下特徵:(1) 體現國家計劃決策和綜合平衡的要求,但是以參考性、間接性的計劃形式出現,不具有強制的約束力,計劃執行單位有權根據市場供需狀況和本單位實際情況作適當的變動,但變動情況要報上級計劃部門備案。(2) 主要依靠經濟槓桿、經濟政策、經濟措施調節物質利益關係並通過市場以促使計劃的實現。(3) 一般以經濟合同形式落實計劃的實施,橫向聯繫較強。 [1] 
中文名
指導性計劃
外文名
guidance planning
性    質
不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
來    源
國家下達
指導性計劃
guidance planning
指導性計劃不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國家下達後,各部門、地方和企業可以參照執行,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自身條件進行合理的調整和修改;指導性計劃是粗線條、有彈性的,它涉及的企業眾多,情況各異,需求複雜;指導性計劃具有間接性,需要國家運用税收信貸、利息等經濟槓桿、經濟政策和經濟法規引導企業去執行和完成。指導性計劃的特點是:能自覺地運用價值規律,運用經濟手段,通過調整各方面的經濟利益關係,貫徹和實現計劃。實行指導性計劃,一方面可以體現國家對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管理;另一方面也可以給企業留有相當大的機動餘地,給企業更多的生產和經營的自主權,使它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指導性計劃具有較為廣泛的適用性,是國家宏觀調控的一個重要內容。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