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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遺則

鎖定
房遺則,男,生卒年不詳,齊州臨淄人(今山東省淄博市人) [22]  ,唐梁國公房玄齡第三子,娶荊王李元景之女為妻,官至中散大夫 [1-2] 
本    名
房遺則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父    親
房玄齡
兄    弟
房遺直房遺愛房遺義 [1]  [5]  [20] 

房遺則人物生平

房遺則是房玄齡的第三子,房遺直房遺愛房遺義的同母兄弟。 [1]  [20]  貞觀年間,娶荊王李元景女兒李氏為妻, [5]  二十二年(648年)其父房玄齡病重,唐太宗為了讓房玄齡在生前看到其子顯貴,特授房遺愛為右衞中郎將,房遺則為中散大夫 [2-4]  永徽四年(653年),房遺愛與高陽公主謀反敗露,皆賜死,房遺直以父功得免,貶為庶人,房遺則此後不知所蹤。 [6]  [7]  [8] 

房遺則親屬成員

高祖:房翼北魏鎮遠將軍、宋安郡守,襲封壯武伯。 [22] 
曾祖父:房熊,字子繹,北魏褐州主簿。 [22] 
祖父:房彥謙,隋涇陽令,唐贈徐州都督、臨淄縣公。諡曰“定”。 [22]  [23-24] 
父親:房玄齡,尚書左僕射、司空,梁國公,“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一,追贈太尉,諡曰“文昭”,配享太宗廟廷,陪葬昭陵 [1]  [3]  [13-14] 
兄弟:房遺直銀青光祿大夫禮部尚書、汴州刺史,襲封梁國公。 [10]  [11-12]  [18-19] 
房遺愛,尚唐太宗高陽公主,為駙馬都尉,官至太府卿散騎常侍,房州刺史,因謀反賜死。 [1]  [3]  [6]  [7] 
房遺義,皇太子舍人、谷州刺史。 [20] 
姐妹:房氏,嫁韓王李元嘉,為韓王妃。 [1]  [15-17] 
房氏,嫁密亳二州刺史、贈安州都督鄭仁愷。 [21]  [25] 
妻子:李氏,荊王李元景之女,縣主。 [10] 

房遺則史料記載

《舊唐書·卷第六十六 列傳第十六》 [1] 
上又親臨,握手敍別,悲不自勝。皇太子亦就之與之訣。即日授其子遺愛右衞中郎將,遺則中散大夫,使及目前,見其通顯。
《新唐書·卷九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 [3] 
疾甚,帝命鑿苑垣以便候問,親握手與決。詔皇太子就省。擢子遺愛右衞中郎將,遺則朝散大夫,令及見之。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 [9] 
先是,駙馬都尉薛萬徹坐事除名,徙寧州刺史,入朝,與遺愛款暱......元景女適遺愛弟遺則,由是與遺愛往來。
參考資料
  • 1.    《舊唐書》卷六十六 列傳第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4-23]
  • 2.    《舊唐書·房玄齡傳》:上又親臨,握手敍別,悲不自勝。皇太子亦就之與之訣。即日授其子遺愛右衞中郎將,遺則中散大夫,使及目前,見其通顯。
  • 3.    《新唐書》卷九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4-23]
  • 4.    《新唐書·房玄齡傳》:疾甚,帝命鑿苑垣以便候問,親握手與決。詔皇太子就省。擢子遺愛右衞中郎將,遺則朝散大夫,令及見之。
  • 5.    《資治通鑑》:因與遺愛謀:“若國家有變,當奉司徒荊王元景為主。”元景女適遺愛弟遺則,由是與遺愛往來。
  • 6.    《舊唐書·房玄齡傳》:子遺直嗣,永徽初為禮部尚書、汴州刺史。次子遺愛,尚太宗女高陽公主,拜駙馬都尉,官至太府卿、散騎常侍。初,主有寵於太宗,故遺愛特承恩遇,與諸主婿禮秩絕異。主既驕恣,謀黜遺直而奪其封爵,永徽中誣告遺直無禮於己。高宗令長孫無忌鞫其事,因得公主與遺愛謀反之狀。遺愛伏誅,公主賜自盡,諸子配流嶺表。遺直以父功特宥之,除名為庶人。停玄齡配享。
  • 7.    《新唐書·房玄齡傳》:次子遺愛,誕率無學,有武力。尚高陽公主,為右衞將軍。公主,帝所愛,故禮與它婿絕。主驕蹇,疾遺直任嫡,遺直懼,讓爵,帝不許。主稍失愛,意怏怏。與浮屠辯機亂,帝怒,斬浮屠,殺奴婢數十人,主怨望,帝崩,哭不哀。高宗時,出遺直汴州刺史,遺愛房州刺史。主又誣遺直罪,帝敕長孫無忌鞫治,乃得主與遺愛反狀,遺愛伏誅,主賜死。遺直以先勳免,貶銅陵尉。詔停配享。
  • 8.    《資治通鑑》:四年,春二月甲申,詔遺愛、萬徹、令武皆斬,元景、恪、高陽、巴陵公主並賜自盡。
  • 9.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4-23]
  • 10.    《資治通鑑》:先是,駙馬都尉薛萬徹坐事除名,徙寧州刺史,入朝,與遺愛款暱,對遺愛有怨望語,且曰:"今雖病足,坐置京師,鼠輩猶不敢動。"因與遺愛謀:"若國家有變,當奉司徒荊王元景為主。"元景女適遺愛弟遺則,由是與遺愛往來。元景嘗自言,夢手把日月。駙馬都尉柴令武,紹之子也,尚巴陵公主,除衞州刺史,託以主疾留京師求醫,因與遺愛謀議相結。高陽公主謀黜遺直,奪其封爵,使人誣告遺直無禮於己。遺直亦言遺愛及主罪,雲:"罪盈惡稔,恐累臣私門。"上令長孫無忌鞫之,更獲遺愛及主反狀。
  • 11.    《舊唐書卷六十六 列傳第十六》:子遺直嗣,永徽初為禮部尚書、汴州刺史。
  • 12.    《新唐書》:治家有法度,常恐諸子驕侈,席勢凌人,乃集古今家誡,書為屏風,令各取一具,曰:"留意於此,足以保躬矣!漢袁氏累葉忠節,吾心所尚,爾宜師之。"子遺直嗣。
  • 13.    《新唐書》:疾甚,帝命鑿苑垣以便候問,親握手與決。詔皇太子就省。擢子遺愛右衞中郎將,遺則朝散大夫,令及見之。薨,年七十一,贈太尉、幷州都督,諡曰文昭,給班劍、羽葆、鼓吹、絹布二千段、粟二千斛,陪葬昭陵。高宗詔配享太宗廟廷。
  • 14.    《舊唐書卷六十六 列傳第十六》:後疾增劇,遂鑿苑牆開門,累遣中使候問。上又親臨,握手敍別,悲不自勝。皇太子亦就之與之訣。即日授其子遺愛右衞中郎將,遺則中散大夫,使及目前,見其通顯。尋薨,年七十。廢朝三日,冊贈太尉、幷州都督,諡曰文昭,給東園秘器,陪葬昭陵。玄齡嘗誡諸子以驕奢沉溺,必不可以地望凌人,故集古今聖賢家誡,書於屏風,令各取一具,謂曰:"若能留意,足以保身成名。"又云:"袁家累葉忠節,是吾所尚,汝宜師之。"高宗嗣位,詔配享太宗廟庭。
  • 15.    《舊唐書·房玄齡傳》: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女為韓王妃,男遺愛尚高陽公主,實顯貴之極,頻表辭位,優詔不許。
  • 16.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戊午,加左僕射房玄齡太子少師。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遺愛尚上女高陽公主,女為韓王妃,深畏滿盈,上表請解機務;上不許。
  • 17.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4-23]
  • 18.    《新唐書·卷八十三 列傳第八·諸帝公主·高陽公主》:房遺直以嫡當拜銀青光祿大夫,讓弟遺愛,帝不許。
  • 19.    《新唐書》卷八十三 列傳第八 諸帝公主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4-23]
  • 20.    《唐故朝議郎行東海郡緣事參軍房府君吳夫人墓誌銘並序》記載:“公諱承先,字承先, 清河人也。……即我曾祖彥謙府君,隋監察御史、都州司馬、徑陽宰,唐贈徐州刺史 ……祖玄齡府君, 皇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中書令、梁國公 ……父遺義府君,皇太子舍人、谷州刺史……年弱冠以崇文生昂第解褐補東海郡緣事參軍。……春秋卌有八。……有子二人長曰安禹, 次曰晉晉, 先兄而沒。……孫瓊等
  • 21.    《唐故密亳二州刺史贈安州都督鄭公碑》:公諱仁愷,字仁愷......夫人清河郡君房氏,隋司隸刺史皇朝贈徐州都督臨淄定公之孫,太尉(闕二十九字)公特所鍾愛,每謂親族曰:“我女實賢明”。嘗退朝之餘,時與參謀政事。
  • 22.    《舊唐書·房玄齡傳》:房喬,字玄齡,齊州臨淄人。曾祖翼,後魏鎮遠將軍、宋安郡守,襲壯武伯。祖熊,字子繹,褐州主簿。父彥謙,好學,通涉《五經》,隋涇陽令,《隋書》有傳。
  • 23.    《隋書·房彥謙傳》:大唐馭宇,追贈徐州都督、臨淄縣公。諡曰定。
  • 24.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一-隋書(唐)魏徵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4-23]
  • 25.    《全唐文》第03部 卷二百二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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