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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勞動與剩餘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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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必要勞動與剩餘勞動
- 關 係
- 剩餘勞動是必要勞動的對稱
- 地 位
- 剩餘價值的來源
必要勞動與剩餘勞動
前者指勞動者為維持自己及其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勞動,後者指超出上述範圍的勞動。
到原始公社末期,隨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才逐漸產生了剩餘勞動,並在此基礎上出現了私有制,產生了剝削和階級。恩格斯説:“當社會總勞動所提供的產品除了滿足社會全體成員最起碼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餘,因而勞動還佔去社會大多數成員的全部或幾乎全部時間的時候,這個社會就必然劃分為階級”(《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21頁)。這就是説,階級是在剩餘勞動出現而生產又不是高度發展的時候產生和存在的。
在剝削制度下,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的劃分,也就是有酬勞動與無酬勞動的劃分。但在奴隸社會,奴隸的全部勞動都表現為無酬勞動;在勞役地租的剝削形式下,農奴的勞動在時間上和空間上都明顯地劃分為有酬勞動和無酬勞動;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僱傭工人的必要勞動採取工資的形式,表現為整個勞動的報酬,剩餘勞動則採取剩餘價值的形式,表現為預付資本的產物,這樣,工人的全部勞動都表現為有酬勞動,從而掩蓋了必要勞動與剩餘勞動的界限,抹煞了有酬勞動與無酬勞動的區別。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由於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廢除和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建立,勞動者成為生產資料的主人,勞動力不再是商品;因此,勞動者的必要勞動不再由勞動力價值決定,剩餘勞動也不再表現為剩餘價值,從而必要勞動與剩餘勞動的對立也被消除,不再表現為有酬勞動和無酬勞動的劃分。隨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條件日益豐富和生活需求日益增長,必要勞動的範圍將日益擴大。
K.馬克思説:“一般剩餘勞動,作為超過一定的需要量的勞動,必須始終存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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