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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邦奇

鎖定
張邦奇,字常甫,號甬川,鄞縣(今浙江寧波)槎湖人,明朝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官至禮部尚書、南京吏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卒贈太子太保,諡文定。
全    名
張邦奇
常甫
甬川
諡    號
文定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鄞縣(今浙江寧波)槎湖
出生日期
1484年
逝世日期
1544年
最高官職
禮部尚書、南京吏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

張邦奇個人經歷

十五歲時,編寫《易解》及《釋國語》。十八歲時,考中舉人
弘治十八年(1505),考中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歷任湖廣提學副使。張邦奇傳授後輩説:“學不孔(孔子)、顏(顏子),行不曾(曾子)、閔(閔子),雖文如雄(揚雄)、褒(王褒),吾且斥之。”在任三四年,諸生爭相勸勉。明世宗當時還是興獻王世子,興獻王派遣他參加考試。張邦奇特設兩案,自己居北,而讓世子朱厚熜居南。世子文成,送世子入學。明世宗由此知道張邦奇。因病免職。
嘉靖初年,任四川提學副使,以孝順長輩請求歸鄉。桂萼掌管吏部,去留天下提學官,起用張邦奇為福建提學副使。不久,選京城以外的官僚入坊局,改任右庶子,升任南京國子祭酒。張邦奇以身為教,學規整肅。升任南京吏部侍郎丁外艱歸鄉。
明世宗曾經奉太后拜謁天壽山諸陵,談及選擇宰相。太后説:“先皇曾説提學張邦奇器識,他日可為宰相,其人安在?”明世宗醒悟道:“尚未用也。”服闋,召為吏部右侍郎,歷任吏部左侍郎,掌吏部事。張邦奇推薦善良的人,拒絕他人的請託。吏部升降,多聽從內閣,唯獨被張邦奇所否決,被大學士李時所忌恨。郭勳的家人犯法,希望通過重金賄賂,請求寬免,張邦奇不從。明世宗欲提拔張邦奇任尚書,為李時和郭勳所阻止。兼任翰林院學士,改掌翰林院事,充日講官,加太子賓客,改掌詹事府。九年考績,升任禮部尚書。因母親年老,想便於贍養,於是改任南京吏部尚書。歷任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明世宗念及張邦奇,與嚴嵩交談中提及。嚴嵩説:“張邦奇性至孝,母老,不樂北來。”明世宗信其言,於是不再徵召。
嘉靖二十三年(1544),去世,享年六十一歲。贈太子太保,諡文定。 [1-2] 

張邦奇個人成就

張邦奇的學問以程(程子)、朱(朱子)為宗。張邦奇尊敬王守仁兩人友好相處,但是言談間多有不合。張邦奇親身修行,力求實踐,步步謹慎。張邦奇白天所做的事,晚上必定寫在本子上。生性非常孝順,因為孝養父母的緣故,多次起用後就辭官。張邦奇的母親在張邦奇死後才去世,壽命達到百歲。張邦奇對待寡嫂像對待母親一樣。張邦奇所創作的《學庸傳》、《五經説》和文集,粹然一出於正。 [1] 

張邦奇親屬成員

高祖父:張曄
曾祖父:張純
祖父:張忱
父:張時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