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張知本

鎖定
張知本(1881—1976),湖北江陵人。近代中國四大法學家之一。 [1]  1904年赴日本留學,初入宏文書院,後入日本法政大學攻法律。
1905年加入中國同盟會,1907年學成回國,歷任廣濟中學堂堂長、武昌公立法政學堂監督、武昌私立法政學堂及法官養成所教習、荊州府中學堂堂長。1911年任武昌軍政司法部長。1924年任湖北法科大學校長(現:武漢大學法學院)。1924年,中國國民黨改組,孫中山親自提名張知本為中央委員。1928年任湖北省政府主席。1933年當選立法委員,並主持《五五憲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抗戰爆發後赴重慶,任重慶行政法院院長,還兼任朝陽學院院長(現: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1949年赴台灣。1950年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政策顧問,1960年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資政。1976年8月15日病逝。生平著有《憲法論》、《憲政要論》、《法學通論》、《社會法律學》等;譯著有《民事證據論》、《土地公有論》。 [2-4] 
中文名
張知本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81年
逝世日期
1976年
畢業院校
日本法政大學
出生地
湖北江陵
信    仰
三民主義

張知本人物生平

張知本(1881—1976),湖北省江陵縣人。1904年赴日本留學,初入宏文書院,後轉入法政大學攻法律。畢業回國後,1911年3月任中國同盟會湖北支部評議長,秘密發展組織,宣傳革命。辛亥首義後,初任武昌軍政府政事部副部長,司法部成立後任部長,時僅30歲。他重建司法機構,推行新法制,並參與《鄂州約法》的草擬,被我國司法界所推重。
1912年任江漢大學校長,次年當選國會參議院議員。袁世凱解散國會,回武昌,執教中華大學。護法軍興起,參加“非常國會”,出任湖南津市護法軍總司令部秘書長。
1922年,湖北督軍兼省長肖耀南把湖北的幾個專科學校都改為大學,請幾個老國民黨人回湖北任校長。如石瑛任武昌大學的校長;郭泰祺任商科大學的校長;張知本就是在這種氣氛下擔任了湖北法科大學校長。當時湖北曾流行着這種看法:湖北的能人,文的是張知本,武的是孔庚
1923年執教上海法政大學。
1924年,中國國民黨改組,1924年1月,張知本以湖北代表的身份參加中國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孫中山先生親自提名張知本為第一屆中央候補委員,與毛澤東等同一名單。當選為2月任大本營參議,負責國民黨漢口執行部工作,主管湖南、湖北、陝西三省黨務。
1925年孫中山先生逝世後,在武昌首義園舉行了追悼大會,發行了《中山紀念冊》。前面的序言,就是張知本作的。
在他任職期間,他有意與中共黨人接觸,後被國民黨要員覺察,受到開除國民黨黨籍的處分。
1926年10月10日,北伐軍佔領武昌後,張卸職任上海法政大學校長。
1927年12月,因譚延闓的推薦,張知本出任湖北省政府主席,提出施政綱要。
1928年3月,籌建武漢大學。
1928年5月張知本就任湖北省政府主席。怎奈當時主持軍務的是胡宗鐸、陶鈞。特別是陶鈞,威福自專,為所欲為,時人稱之為陶屠户。張知本雖對陶鈞深惡痛絕,但陶鈞掌管軍務,張知本也無法管束他。有一次為營業税事,商人代表到省政府請願。那時正好開省政府會議,張知本退席接見,正商談間,陶鈞趕來了,把商人代表大罵了一頓,説:“混蛋、王八蛋、滾蛋,再囉嗦,就槍斃你們。”
1930年赴北平參加國民黨改組派反對蔣介石的活動,任“中央擴大委員會”委員。
1932年任民眾訓練委員會主任,因與蔣介石主張不和,憤然辭職。
1933年任立法委員,主持起草《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和《五·五憲章》之藍本,反對軍人干預政治,在草案上寫了一條:“現役軍人不能當選總統”,這明明是針對蔣介石。蔣介石看了很惱火,當國民黨中央審查此草案時,蔣介石慫恿何應欽、白崇禧大打出手,還説:“這樣規定,就會使中國恢復到好兒不當兵、好鐵不打釘的局面。”
張知本説:“看草案,不能割裂開單看一條,要就整個條文看。另外不是有一條規定:人人有服兵役的義務嗎?”當然,這一條最後還是被刪掉了。
張知本經常批評蔣介石的獨裁,不是為人民開生路,而是為人民塞生路。他説:“蔣介石治理國家,是外行。如果是內行,一把鑰匙,很容易就把門打開了。因為是外行,左一斧頭,右一斧頭,費了很大的氣力,而門仍未打開!”
1936年,張知本出任北平朝陽學院院長。
抗戰後張知本到了重慶,任重慶行政法院院長。
1948年,張知本又當選為行憲國民大會代表,與1000名代表聯署要求修改憲法,但未能被大會接受。
到了1948年底,時局急轉直下,南京岌岌可危。
1949年元旦,蔣介石引退後,李宗仁當代總統時,邀請張知本為司法行政部長。
1949年9月,張知本去台灣,卸司法部部長職務受聘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政策顧問,歷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資政、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國民大會”憲政研討委員會常委、 《中國憲法學會》理事長、湖北旅台灣同鄉會常務監事等職務。
1976年8月15日病逝台北。

張知本人物性格

張知本出身寒苦,對人極為謙恭。有人評價他説:“自養者深,宜其待人之厚。”他常提到孔子的話:“士不可不弘毅。”他説:弘就是廣大,毅就是堅強;毅是堅持原則性,弘是運用靈活性。陶希聖稱讚張知本:“先生於我國憲政之貢獻,如富蘭克林之於美國憲政。” 張知本的至交楊玉清後來回憶説:“張居正是湖北江陵人,史稱張江陵。在明末,鋭意改革,整肅紀綱,有文治,有武功,確定了明朝的天下四十年。張知本也是湖北江陵人,但他不是江陵的後代,而其宅心處事,確有與張江陵近似的地方!”

張知本人物著作

張知本畢生從事法學研究,是中國近代知名法學家。他著有《憲法論》、《憲政要論》、《法學通論》、《社會法律學》等專著,譯著有《民事證據論》、《土地公有論》,在法律界有很高的聲望。他身居國民黨要職,為尋求國共兩黨友好合作作了不懈的努力,他的豐功偉績是值得我們懷念的。

張知本人物事蹟

1911年10月,武昌首義後,革命黨人數次聚集於蛇山南麓的湖北諮議局辦公樓,商討成立“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訂立《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條例》。在推選軍政府各部首長時,與會者一致贊同時年30歲、已在司法界頗具威望的張知本為司法局局長(後改稱司法部長)。 [5] 
張知本獲悉推選他為司法局長時,天正下着大雨,立即冒雨趕往革命黨人聚會會場,對大家説:“我年紀輕,見識淺,實在不能負此重任!”與會者紛紛勉慰他:“這是責任,不是權利,義不容辭!”眾望所歸,張知本只得欣然從命。
張就任後,不辱使命,恪盡職守,全力於法制建設,建樹頗多。
張知本受命後,即以原學台衙門為司法部辦公之處,並親書“維持秩序,整肅綱紀”於轅門左右,又書一聯於大堂,聯為:“不侮鰥寡,不畏強禦;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以自警惕,並明示民國政府滌故更新、崇法愛民之旨意。
接着,張知本學習外國的法制經驗,組建新型司法機構,任命畢業於東京法政大學的同盟會會員和共進會外交部部長彭漢遺為副部長;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的同盟會會員石志泉為民事司司長;畢業於湖北官立法政學堂、時任《中華民國公報》編輯的韓玉辰為刑事司司長,還有監獄司司長王巽伯、總務司司長李稼生、參事寧柏青等均為法學界的才俊。其它課長、課員、書記之人選,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物色,鑑請核定任用。
組織就緒後,張知本積極開展部務,如籌設江夏臨時審判所、臨時上訴審判所(後改組為江夏地方審判廳、湖北高等審檢廳),專理各屬人民上訴案件。
與此同時,張知本採用資本主義國家“三權分立”和“司法獨立”的原則,制定一系列包括刑事訴訟制度在內的新型司法制度,是為我國資產階級司法制度的開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