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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總承包
鎖定
- 中文名
- 建設工程總承包
- 別 名
- 交鑰匙承包
- 承包模式
- 國際上通用的工程總承包模式
- 項目管理
-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方項目管理
- 專業人才
- 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師
- 人才評價單位
-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認證中心
- 所屬領域
- 建築工程
建設工程總承包政策文件
2019年12月2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文件要求: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配備相應管理人員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師,加強設計、採購與施工的協調、完善和優化設計、改進施工方案;實現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效管理控制。國有企業和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需要配備由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和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師做為總負責人的工程總承包管理團隊進行工程總承包工程建設實施。
[1]
2020年08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促進設計、生產、施工深度融合。引導骨幹企業提高項目管理、技術創新和資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綜合管理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的主體責任,保障工程總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
[3]
建設工程總承包專業人才
建設工程總承包界定
工程總承包是項目業主為實現項目目標而採取的一種承發包方式,具體是指從事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從決策、設計到試運行的建設項目發展週期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在國際上,並不是任何一種將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兩個以上的階段交給一個組織承擔的方式都是工程總承包,如,美國的設計建造協會(DBIA)對總承包的定義為: 設計-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簡稱為DB) 模式, 也稱為設計-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單一責任主體(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這種模式下, 集設計與施工方式於一體, 由一個實體按照一份總承包合同承擔全部的設計和施工任務。這裏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總承包模式。
建設工程總承包承包模式
國際上通用的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承發包範圍比較見右表。
建設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方作為項目建設的一個參與方,其項目管理主要服務於項目的利益和建設項目總承包方本身的利益。其項目管理的目標包括項目的總投資目標和總承包方的成本目標、項目的進度目標和項目的質量目標。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方項目管理工作涉及項目實施階段的全過程,即設計前的準備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
建設項目總承包方項目管理的主要任務包括:
(1)安全管理;
(2)投資控制和總承包方的成本控制;
(3)進度控制;
(4)質量控制;
(5)合同管理;
(6)信息管理;
(7)與建設項目總承包方有關的組織和協調。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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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引用日期2020-11-13]
- 2.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方項目管理的目標和任務 .建設工程教育網.2010-11-05[引用日期2013-03-06]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快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引用日期2021-03-15]
- 4. 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育,推動我國建設行業發展新曆程 - 行業新聞 - 人民交通網 .人民交通網[引用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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