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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贊

鎖定
崔贊(?—?),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人,曹魏大臣。
出身博陵崔氏。歷任吏部尚書、左僕射。曹魏高貴鄉公曹髦在位時期,加尚書、長合鄉侯。 [1] 
所處時代
曹魏、西晉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
本    名
崔贊
家    世
博陵崔氏

崔贊人物生平

崔贊(?—?),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縣)人,曹魏吏部尚書、左僕射,少年時與同郡許允都在冀州成名,後召入軍中。高貴鄉公時,為尚書、長合鄉侯。嘉平四年(252年),司馬師執掌朝政,王基在上書中稱讚:“許允傅嘏袁侃、崔贊皆一時正士,有直質而無流心,可與同政事者也。”司馬師採納了王基的意見,將他們分別放在主管州郡事務的重要位置上。 [2] 

崔贊親屬成員

崔贊出身博陵崔氏
曾祖:崔寔
祖父:崔皓。
父親:崔質。
兒子:崔洪,字良伯,西晉大司農。
孫子:崔廓,西晉散騎侍郎。
曾孫:崔遄。
玄孫:崔懿,字世茂,前燕秘書監。博陵崔氏為中原門閥士族“五姓七族”之一,東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引起唐朝統治者的隱憂,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下禁婚詔,禁止“七姓十家”之間互相通婚,崔懿八子崔連、崔琨(崔暹)、崔格、崔邈、崔殊、崔怡、崔豹、崔侃後裔均位列禁婚家“七姓十家”。另外,博陵崔氏在唐代定著四房,其中包括博陵崔氏大房(始祖崔連)、第二房(始祖崔琨)、第三房(始祖崔格)。 [3-7] 
參考資料
  • 1.    《晉書·卷四十五·列傳第十五》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19-12-12]
  • 2.    《三國志·卷二十七·魏書二十七·徐胡二王傳第二十七》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18-04-05]
  • 3.    《晉書·卷四十五·列傳第十五》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18-04-05]
  • 4.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5.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6.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7.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鄭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宰相二十三人。鄭州崔氏有元綜;鄢陵有知温;南祖有昭緯、慎由、胤、詧、神基;清河大房有龜從,小房有彥昭、羣、鄲;青州房有圓;安平房有仁師、湜;博陵大房有玄暐、損、鉉、元式,第二房有珙、遠、祐甫、植,第三房有日用。